卫生部长:只要是政府付钱 医疗可私营
卫生部长柏提格鲁表示,只要是政府付钱,并无任何法令禁止营利公司提供保健护理服务。
柏堤格鲁是第一位明确表达联邦政府如何诠释加拿大卫生法的部长,他在周二对众议院委员会说,在公家管理的条件下,卫生法并未排除私营部门提供服务。
一名联邦官员指出,柏堤格鲁有意向各省传达的讯息是,他不会受限于医疗护理只能由公家经营,愿意开诚布公讨论所有问题。
尽管化验室及医生诊所都属私有,而且以营利为目的,但各界仍在争论是否应该让私营部门担当更多的保健护理角色。
卫生法的五个原则之一是必须由公家管理,历任部长在这方面的立场并不一致。
前卫生部长洛克说,私人医院违反了卫生法原则。麦莉兰对于膳食供应、洗濯衣物等非核心医院作业毫无意见,但对私营磁共振成像诊所耿耿于怀。
列席卫生委员会的新民主党国会议员德雅莱(BEV DESJARLAIS)要柏堤格鲁表达看法说,大部分加拿大人相信保健护理是非营利制度,那也是他们心目中支持的对象。
柏堤格鲁说,政府要研究如何提供最佳服务,如果有人声称私营不好,他没有意见。
他要强调在公家管理下,已有私营部门在服务。不管人们会继续反对私营,他还是要跟省方合作,澄清这些问题。
麦莉兰曾告诉省方,她担心私营诊断机构会导致有钱支付费用者获得优先处理。
柏堤格鲁并未重复那些警告,他表示自己并非停止执法,只是要澄清卫生法的涵义。
柏堤格鲁在会后接受访问说,他并未鼓吹私营医疗护理,这是各省管辖事项,他们不能破坏单一由公家资助的制度。
省方不能容许插队行为,他也重申要更妥善执行卫生法。
关于私营诊断机构方面,柏堤格鲁说,省方有权采用服务的方式,但他要表明公家管理并不是说要由公家拥有全部设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