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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新规定:一天之内不得相亲两次

鑑于上海 婚姻介市场经常发生以征婚者欺骗应征者现象,为了规范婚介市场,上海市今天宣布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试行新 规定,要求征婚者必须提供真实可靠,一天内不得相亲 两次。

目前上海媒体刊登的征婚广告普遍用诱人的字眼描 述征婚人的背景,譬如「英俊帅男、豪宅别墅、年薪二十万、公司老总、归侨商人、资产千万」等,让无数应 征者怦然心动。 据悉,当应征者要求约见征婚者当事人时,婚姻介绍所工作人员各种理由推却,反而随便介绍个异性给应 征者;有的婚介所专门僱佣俊男美女大学生与应征者相亲,每次婚介所向应征者收取介绍费及见面费后,与僱 佣的俊男美女拆帐,等应征者要求与相亲者见次见面时,婚介所只好推说此人看不上对方,藉此欺骗应征者。

为了规范婚姻介绍市场,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试行「上海市婚姻介绍行业服务规范 (草案)」,规定婚介机构在媒体刊登征婚广告当事人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必须写明其编号、性别、出生年 份、婚姻状况、身高、学历、职业、觅偶要求。

草案还要求征婚资讯必须与其填写机构的内部资料相符合;编号必须与婚介机构保管的会员资料中的内、 外部资料编号一致;婚介机构刊登广告用语要规范,不得虚构资讯和夸大内容;婚介机构不得以交友、觅友形 式刊登征婚广告。

有关草案特别规定婚介所会员在一天内不得相亲两次,以防止职业性相亲来欺骗顾客。 此外,草案还要求婚介所接待人员对新入会会员应 在一周内安排首次配对约见;根据客户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各自需求科学、合理配对和安排约见,约见前,应事 先向客户介绍对方基本情况,征得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约见完毕,应由客户双方共同在「服务记录」上签名 认可;收取约见服务费后出具发票,每次约见婚介机构 要有服务记录。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最初由 doggy 发布: 这种规定,属于制定起来容易,执行起来难。 试想,你如何去监督呢?是不是相亲的人,每相亲一次,总得记录一次吧,按中国人的德行,也是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这就是吃饱饭没事干的大陆官员拍脑袋的规定的真实写照。真怕,那天要节约用水的话,可能会制定出每天只能上一次茅房的规定呢。 😁 我支持doggy的看法,关键在于怎么执行。其实原新闻只是没有提到执行的方法,不能说没有。 我想既然规定是针对黑中介的,那么就得要求每个婚介所介绍的相亲者每次相亲时要在中介处记录下身份证号、签字画押等等形式记录在案,政府部门不定期抽查记录。若有同一身份证同一天相亲两次的情况,对中介公司重罚,甚至取消经营资格。 非婚介所介绍的相亲应不在规定管理范围内。 去相亲的参与者,也应该在相亲时核实对方身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觉得要让这个规定奏效,要政府和消费者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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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gwzgw 发布: 上海出新规定:一天之内不得相亲两次 真正是吃饱撑的!干点人事去好不好? 争取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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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规定没有什么不好。政府要规范婚介市场,防止婚托骗人钱财,用这个方法虽然不能百分百奏效,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限制黑婚介的骗人行为的。 各位老大这么看不起这个规定,说说你们有什么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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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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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你如何去监督呢?是不是相亲的人,每相亲一次,总得记录一次吧,按中国人的德行,也是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这就是吃饱饭没事干的大陆官员拍脑袋的规定的真实写照。真怕,那天要节约用水的话,可能会制定出每天只能上一次茅房的规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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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姜枫A 发布: 你一天不说脏话会怎样? 😲 反华分子都变成亲华分子! 轮子积极加入GCD! 顺便问你一句, 哪个是脏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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