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52岁教师与11岁女生发生性行为被逮 /

52岁教师与11岁女生发生性行为被逮

一名执教鞭逾30年的52岁小学男教师,涉嫌违背教师操守,与年仅11岁的女学生发生性行为。控方昨在庭上指称,警方于周三晚到荃湾一间公寓作例行巡查时,发现被告与一名11岁女童一起,女童承认与被告发生性行为。女童又向警方自爆,之前曾4次与被告到不同的公寓开房,其中3次更发生性行为。

涉案男教师姓赵(52岁),身形瘦削,昨被解往屯门裁判法院应讯,当他听到控方指他与女童发生性行为时,一直低头及神情呆滞。他暂被控以1项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下月18日于荃湾裁判法院再讯,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化验证物和女童的法医报告,裁判官马汉璋考虑表面案情严重,且有强而有力的证供,故拒绝其保释申请,被告需还押监房看管。

女童自爆不同公寓3度做爱

控罪指,被告于今年1月16日在荃湾众安街艺园别墅1号房内,与1名11岁女童非法性交。控方反对被告保释时表示,被告是11岁事主的老师,警方于案发当日到现场作例行检查时,在房内发现被告与女童,被告即承认在警方抵达前,曾与女童发生性行为,他在警诫下亦承认指控。

女童在录影会面中除确认今次事件,更自爆曾与被告在不同公寓,发生过另外3次性行为和1次非礼;而被告在录影会面中亦承认控罪。警方已取走被告的家用计算机作分析及调查他教导过的女学生,故控方指案件严重,担心被告不依期归案及骚扰证人,反对其保释申请。

案情严重 官拒保释

辩方申请保释时表示,被告已婚,育有1名7岁儿子,在现时任职的小学已任教10年。事发后获家人支持,其兄及亲人昨到庭听审,妻子因病缺席,但仍关心案件进度,他被捕后与警方合作,可提交2万元保释金,承诺会尽快辞职和不骚扰证人,并同意控方证据很强,但未能显示案件涉及暴力或威吓。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