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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贪130亿 黑龙江外逃官员违法所得被没收

(中央社台北17日电)前中国黑龙江省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涉贪逾人民币31亿元潜逃美国7年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今天对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案公开宣判,裁定没收李传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违法所得及孳息,但未公布没收金额。

李传良案是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

据央视新闻,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有证据证明李传良利用担任黑龙江省鸡西市财政局长、鸡西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并逃匿境外,被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在案现金、房产、公司股权等财产及孳息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利害关系人的相关异议和主张均不能成立。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长张晓津今年2月12日曾表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案涉案金额逾31亿元,是中国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

牡丹江中院2024年10月11日公告,指李传良涉案逾31亿元。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

中国官方宣称,案发后检察机关已申请查封、扣押、冻结李传良的财产,包括14亿元资金、1021处房产和18家公司股权等。

公告称,李传良在任职期间便陆续将资产转移至国外,并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而黑龙江省监察委直到2020年7月10日才立案调查,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李传良2020年曾接受美国媒体专访,显示人在洛杉矶。他声称自己早想退党,出逃是为“推动中国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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