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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夫妇开“逃税学校”专门教人逃税:赚了140万被判刑罚款

一对卑诗省夫妇因策划逃税计划、指导数百人逃避数百万税款而被定罪,如今他们针对税单提出的上诉也遭法院驳回。

图源:CTV

Russell Anthony Porisky与Elaine Gould经营着“范式教育集团”(Paradigm Education Group),他们教授800多人如何通过宣称自己是“自然人”(natural person)来逃避纳税。

根据法庭文件,在2004年至2008纳税年度间,两人通过举办研讨会及出售书籍、培训手册等资料,共获得超过140万加元的总收入与56.9万加元的利润,但在此期间既未缴纳所得税,也未代收商品及服务税(GST)。

加拿大税务法院去年维持了对两人征收未缴所得税、未代收GST及罚款的决定。

这对夫妇再次提出上诉,辩称他们“主观上并无盈利意图”,因此这些活动“并非收入来源,而是个人行为”。

联邦上诉法院法官K.A. Siobhan Monaghan周二在温哥华作出的判决中指出,这类观点已被法院“反复驳回”。

她代表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写道:“简而言之,上诉人未能指出任何法律错误或明显且重大错误。因此,本次上诉毫无依据,必须驳回。”

图源:CTV

这一裁决是这对Chilliwack夫妇长期案件的最新进展,他们最初于2012年1月被判刑。

他们曾以多项理由上诉,包括认为自己应由陪审团审判而非由法官独审。2014年,卑诗省上诉法院撤销了他们的定罪并下令重新审判。

但在2016年,Porisky因逃税、未代收GST及教唆诈骗被判入狱五年半,Gould则被判逃税罪。

两人的税务上诉从2013年至2019年间被搁置,以便处理刑事指控。

据法院文件显示,已有20多名“讲师”和“学员”因参与“范式”计划而在加拿大各地被定罪。该计划采用“层层分佣”体系,参与者培训成为“讲师”,再通过“学员”缴费获利。

最近一次相关判决发生在2022年,一名列治文男子因未申报应税收入及教唆诈骗,被判两年多监禁并罚款12.2万加元。

加拿大税务局表示,该男子Eric Ho(又名Eric Siu-Kei Ho及Pat Lee)曾在2002年至2010年间担任“范式”教育集团讲师,在2004年至2008年间未申报应税收入582,641加元。

来源链接:
  • https://vancouversun.com/news/local-news/bc-couple-ran-tax-evasion-school-loses-appeal-tax-court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合理避税”是依据事实和税法规定,避免缴纳本不应该缴的税。“逃税”是指以虚假内容报税,逃避本应缴纳的税款。如果纳税人符合“自然人”的定义,则可以宣称自己是“自然人”,从而避免缴纳不应缴纳的税款,这就叫合理避税,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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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合法合理的“避税”和“逃税”不可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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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如果你不懂合理避税,活该当冤大头,是吧,这时候,律师就差喊出来了,全体向我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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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PP用户__j22Flb:是的。所以如果收入状况复杂的话,应该找专业人士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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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逃税不犯罪,而是因为自己赚了钱不交税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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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是合法的,逃税就是用一些虚假信息,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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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极了。人类的败家子。统统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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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力不够,不如总理去离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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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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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方法? 复合政府规定就可以吧 那些巨富 哪个不是靠着避税起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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