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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都市报:盗看卫星电视愈来愈猖獗

(加拿大都市报)盗看卫星电视这玩意儿﹐相信对于不少人来说并不陌生。从情理上看﹐好像这是件蛮划算的事情。使用者只要作一次性的付出﹐就可以免费收看所有收费和免费的卫星电视﹐这对于任何消费者都具有诱惑力。但情理归情理﹐法律是法律﹐假如我们能冷静地思考一下﹐免费获取收费的节目﹐其中是否存在盗窃的嫌疑呢﹖

记者/李海涛

《加拿大都市报》记者按照一些“行家”的指引,在本地一些中文网站以及报纸的分类广告栏中发现,一次性安装,免费收看卫星电视广告随处可见。在一些论坛,甚至有人公开交流探讨解密技术,在他们眼里,能将卫星电视公司的防盗密码解除只是纯技术问题,与法律无关。古人云,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以身试法者,不但害人,也是害己。

拣了芝麻丢西瓜

居住在士嘉堡的陈先生所遭遇的事情,对一些读者来说,可用感同身受来形容。据陈先生称,去年6月份有朋友向他介绍,有种卫星电视可以接收十几个中文电视频道,一次性交纳300元以后就不用收月费了。随子女来到加拿大的陈先生一听,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选择,不然的话整天看那些听不懂的英文电视节目,人都要无聊死了。

没过多久,经朋友介绍的杨先生上门来给他安装卫星电视,要价380元,比原计划的360元稍微贵了一些,杨先生解释是多了几个免费的频道所致。由于陈先生家已经有了接收天碟,杨先生为他减去40元。安装完毕后,陈先生向杨先生索要收据,杨先生表示按照行规是没有收据的,在临走前他还交代陈先生两句话:一是如果有老外进来,一定不要让他们看这些东西;二是不熟悉的人也不要让他们看这些设备。

接下来的一个月,陈先生的确享受到免费收看卫星电视的承诺,不过好戏不常在,一个月之后,他就无法正常收看了。按照传统的思维模式,陈先生认定这是“奸商”的惯用伎俩,一定是杨先生在接收器上“暗中”怍了手脚,他并不知道是卫星电视公司更改密码所致。于是他致电杨先生,要求马上给他恢复正常使用。但杨先生答复说,是因为内部进行调码,过几天就好了。

陈先生果真等了一段时间,再打电话询问何时可以收看。杨先生则表示,已经好了,但是需要陈先生自己在计算机上调一下,很简单。陈先生表示,自己已经是70多岁的人了,不知道怎么用计算机可以调这个接收器,就要求杨先生一定要过来帮助调一下。不料,随后杨先生先是推托自己比较忙,再往后干脆就不接陈先生的电话了。至今已半年多了,陈家的卫星接收器依然只是一个精致的摆设。

今年2月14日,陈先生忍不住再次拨打杨先生的电话,没想到这次打通了,陈先生表示,如果杨先生实在没有时间帮助他来调解碼,那就干脆把设备退了算了。杨先生表示,不能退,连退一半的商量也没有。介绍这单生意的朋友从中调解也不行,杨先生表示即使你去投诉,也不可能拿到钱。

杨先生金盆洗手?

记者在陈先生的家看到了这个卫星接收器,和去年杜咸区警队搜获的非法销售解碼设备案中的赃物一样,同属于市面上比较流行的韩国产品。陈先生表示,340元只能看一个月,实在不值得。他开始一直认为杨先生仅仅是售后服务不佳,而不知道自己实际上已经协同违法。

而销售设备的杨先生的确是忙,记者先后三天在不同的时间段,造访他位于万锦市的办公场所,结果每次都是吃到闭门之羹。

经过多番联系,记者在4月1日这天通过电话找到了杨先生。记者向他们大概介绍了陈先生的投诉,杨先生对记者表示他对此还有印象,但是他表示不想对此多言,仅仅表示陈先生的情况特殊,交易过程中态度比较粗暴,因此他不想再和对方打交道,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记者要求和他面谈,他却表示太忙没有时间。

记者问他知不知道安装销售译码设备属于违法,杨先生避而不答,仅表示那些是客户提出来的要求,他也没有帮助客户再做这些事情,现在他也不做这些生意了。

在杨先生的服务网站上,记者确实看不到有关安装免费接收卫星节目业务的介绍,但有两则相关消息,显示杨先生曾“关注”过这类业务。一则是介绍下载软件死机的解决方法,另一则是3月9日公布的消息,内容为“2007年10月以前安装中文卫星系统的用户因原卫星停播,现须重新定位卫星以及更新译码器频道文件,老客户收费50元,其它60元,还价免谈。请电邮电话地址以安排上门服务,特此说明。”

无锅的日子真难过

如果读者有心上网寻找,或者找熟悉的朋友介绍,那些关于安装免费卫星电视设备的销售、使用、研讨译码技术随处可见。在本地中文网上论坛中,甚至有专门的讨论区,他们感叹“无锅的日子真难过”,并聚集在一起集思广益,寻找如何应付频繁更换密码的卫星频道。人们关心的仅仅是如何解碼,而不是该不该解碼。反盗窃卫星信号组织在网上的调查也显示,40%的受访者怀疑他们的邻居,是在使用卫星接收器盗窃卫星信号。

加拿大广播电视管理委员会表示,盗窃卫星收费信号是一种犯罪活动。这个一条龙服务的黑色市场在加拿大境内普遍存在,从进口接收设备到零售商,从破解编码到售后服务,甚至还设立专门的技术网站,来讨论和传播解密知识,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走进防盗监控中心

加拿大主要的卫星节目运营商Bell Express VU,是盗看卫星节目的主要受害者之一。记者在接到读者投诉后,走访了该公司位于多伦多的卫星地面总站。

在Bell Express VU平台运行助理总监宙斯(David Joice)的引导下,记者走马观花地将整个地面站看了一遍。在最主要的监控大厅,一面大墙上总共有300多个监视器,分别接受该公司的各个卫星信号,以监控接收质量,看上去蔚为壮观。另外一个监控室,则负责监控其它的收费频道,也就是信号盗窃者的目标。卫星发射和接收装置则位于地面站四方形建筑的中央,看不到铁丝网和卫兵,但外人根本无法靠近。仅去年该公司全国设备和建设投资就达240亿。

Bell Express VU新闻发言人莱素(Jason Laszlo)表示,盗看卫星电视是犯罪,这种犯罪对加拿大的整个广播电视系统都有着巨大的伤害性,直接侵害了卫星运营商以及电视节目制作人的权益,国家的税收也受到影响。所有这些损失,最终会影响到现有电视业发展的动力。盗用信号的犯罪,会使运营商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去研究防盗对策,导致运营费用的增高,比如从2004年开始该公司开始使用接入卡,来限制非法用户的使用,现在又采用频繁更换密码的方法。每做一次大的调整,所有客户服务都要跟上,因此费用极大,而所有这些费用最终还是由合法用户来承担。这种恶性循环的最坏结果,就是没有制作人愿意下功夫去反映我们的现实生活,去创作更加精美的节目,相关的从业人员因收入不足而失业等等,最终大家什么都没得看。

有人说盗窃的卫星信号很多都是美国的节目,不会对加拿大的广播电视业有影响。莱素解释,加拿大的卫星电视公司需要购买美国卫星电视的版权,然后才可以转播,这笔巨额的费用被非法市场所冲击,所以会影响到加拿大电视产业的生存。他表示,购买和销售卫星信号接收设备并不违法,因为有很多免费卫星信号供大家选择,但是收费的信号就不一样。就好比你买了车,却每天靠偷汽油来生活,不觉得自己在违法吗?盗窃收费卫星信号也是同样的道理。

每年损失2.4亿

至于有多少家庭在盗用卫星信号,莱素表示很难统计,全国有近400万个家庭,因此估算的年收入损失在2.4亿左右。Bell仅仅是众多受害者之一,加拿大很多电视行业相关机构都是受害者,他们成立了一个名为反盗窃卫星信号联盟(Coalition Against Satellite Signal Theft)的机构,整合各路力量来抗击盗窃信号的犯罪。

反盗窃卫星信号联盟主要依靠以下几种手段,首先联合从联邦到市级执法机构,打击这种犯罪行为。其次希望立法提高相关罚金,来阻吓犯罪。

非法经营者往往以方便居民收看非官方语言之外的节目,以及这是居民的选择等理由,来为自己的非法交易开脱。据该联盟介绍,实际上收费卫星电视里,已经包含了40多个国家的不同语言的节目。

此外,购买了非法卫星信号接收装置,也并非一劳永逸地享受这份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从事卫星接收设备代理销售的刘斌表示,以前Bell卫视公司的设备是用用户卡来限制非法接收,现在都使用加密码来限制。很多卫星电视公司为了防止用户盗用,采取经常换密码的方式,不过网上有很多从事译码的人,经常在新的密码启用之后,就立刻发布对策。对于懂计算机技术的人来说,更换加密码是不存在问题的,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完成,但是对于那些对新技术一窍不通的老年用户来说,可能换一次密码就不能收看了,而销售这些非法设备的公司,往往也不会经常跟在你后面帮你解碼。Bell公司的密码更换得更勤,往往每周都会更换,所以对于那些老年用户,这是个头疼的问题。

据他所知,那些安装盗看卫星电视的人,很多并不是专门从事这个行业,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全职工作,出于兴趣爱好,对卫星电视倾注的精力比较多,有人想装一个免费的卫星电视,他们就会挺身而出。

莱素也表示,合法的用户会得到卫星电视公司的升级服务,这些升级服务就是针对非法用户的,让那些非法用户随时面临无法接收到信号的威胁,从而打击这个黑色市场。Bell公司除了增强控制系统、提高防盗技术等级、保证卫星销售代理的服务质量、起诉非法代理之外,支持政府立法加重处罚也是一个主要工作。

玩火者必自焚

根据加拿大《刑法》第326款和327款的规定,非法销售和使用卫星接收设备盗窃收费信号的行为最高处罚为2年监禁。依据《无线电通讯法》以非法译码的手段获取收费卫星信号,个人犯罪按照犯罪日期长短,每天罚款最高1万元,或者处以6个月的监禁,也可以两者并罚。公司行为则每天的罚款高达25,000元。

有很多人也许不知道盗看卫星电视是一种犯罪行为,诸多非法卫星接收设备销售者,在非法与否的问题上总是含糊其辞,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回答就是“没见谁因此被抓过”。因此很多消费者也就在心理上得到安慰,从一个守法市民轻而易举地变成违法者。莱素表示,如果居民发现个人或者公司从事这种非法勾当,除了报警之外,也可以向Bell公司的投诉信箱发信,地址是[email protected]。所有的举报信件,均会按照匿名处理。

去年全国范围警方总共破获了9起类似案件,其中安河有2宗。安河的首宗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杜咸区警队在Whitby拘捕了3名涉嫌销售卫星信号接收设备,并指导用户免费接收收费信号的嫌犯。警方总共查获了价值6万元的卫星接收设备,警方估算这些设备对卫星电视公司造成的损失每年在24万左右。而随后的搜查中又发现了他们大量的账单和销售明细,由此推算造成的损失会在百万元之上。

警方指控嫌犯盗窃通讯信号、处理和销售盗窃信号的设备等3项罪名。杜咸区警队认为这是安河首例对类似案件予以指控的案例。负责调查此案的杜咸区15分局督察堂黎(Bruce Townley)表示,拥有卫星信号接收设备是合法的,但是改装这些设备,免费获取破译码,免费收看付费的卫星电视节目就是违法,这和到商店盗窃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到商店盗窃可能不是经常发生,但是盗窃卫星信号就是每天在发生,这样让家人和孩子看到你天天在盗窃,他们会怎么想,怎么接受一个正确的理念。因此警方对于这些终端用户的犯罪行为也不会放过,这次打击仅仅是一个开始。

第二宗发生在多伦多,多伦多警队32分局去年9月收到居民举报,称有人克隆上网路由器,销售给客户可以免费上网。警方派出便衣探员前去核实,结果除了发现大量盗版的影碟和克隆路由器之外,还发现嫌犯也销售卫星接收设备,并提供盗窃信号服务。警方在去年10月3日持搜查令对2名嫌犯的住宅进行了搜查,起获大量赃物。29岁的华裔嫌犯Michael Wong被控拥有和销售盗窃信号设备、拥有犯罪所得、诈骗等罪名。同案的另一名嫌犯Jeremy Coffin也被控相似罪名。

这些案件目前依然处于审理之中,也就是说安河还没有已经判刑落罪的案例可供借鉴。魁北克省高级法院在2005年的一宗案例,是比较成功的一个例子。嫌犯被没收价值4百万的财物被充公,其中110万赔偿给卫星电视公司。其它处罚包括缓刑一年、永久禁止从事该行业。

莱素对于安河各级警方,之所以在此类案件上没有取得很大的进展,归结于警力的严重不足,但也神秘地表示,希望一年以后再来看看这个现象,一定会有很大的改观。

通过以上的统计来看,面对汹涌而来的盗码大军,全国只有9宗破获的案件,似乎少了一点,真的是很难发现吗?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怪不得“业内”人士都表示,从来没有看到有人为此被抓,大家大可不必紧张。

这里除了警力不足外,调查取证难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约克区警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刑事调查探员称,安装卫星接收设备是合法的,你在家里看什么,你做了什么手脚,就算警方怀疑,也不能随意搜查有怀疑的住所,这需要搜查令。而仅凭怀疑去向法官申请搜查令,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此外,即使警方得到搜查令,如果正好你的卫星接收器什么信号也接不到,那么同样也无法证明你在违法。由此可见,要捉到盗看者正在收看盗窃的信号相当困难。

此外,相对于凶杀、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来说,这种犯罪的危险等级要低很多,因此在警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就会放缓处理此类案件。不过,对于从事销售、服务行业的人来说,调查核实要容易得多。只要警方有心,完全可以从刊登的广告内容取得证据。当然,要杜绝盗看卫星电视的猖獗行为,还必须靠民众。警方过去一直大声质问:那些还在继续盗窃卫星信号的人士,每个月都在盗窃他人商品的人,自己不觉得这样做同样也是伤害自己家人的感情吗?当你们的孩子看到你每天都在偷东西,他们会怎么想?

原文出自:

http://www.ccue.com/ccp_east/2008-04-03/1207269700d934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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