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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父母住进养老院,是一种不孝吗?

《住宅区的两人》

今天,许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观念都到了需要调整的阶段,“孝”的理念就是其中之一。当中最具张力的问题,便是父母的养老难题。

过去,一个家庭是否共同生活、子女是否亲自照顾年迈的父母,被视为衡量孝心的重要标准。也正因如此,“养儿防老”长期以来不仅是一种生活安排,也是一种道德期待。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这一沿袭传统的观念正面临越来越多的现实挑战。例如,很多子女不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在空间上无法承担照护职能;独生子女政策导致的家庭规模缩小,使得能够分担照护责任的人越来越少。在工作、育儿和赡养的多重压力面前,面对父母的衰老、疾病乃至失能,单凭感情和意愿,子女未必能够承担起长期而复杂的照护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让父母住进养老院,正在成为一种越来越现实的选择。但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这一选择往往伴随着沉重的道德压力。尤其是在养老机构建设不够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当下,许多老人对养老院生活抱有疑虑甚至恐惧。

于是,是否让父母住进养老院,便成为一个棘手的选择:这是现代社会中一种更现实的尽孝方式,还是把父母“推出家门”的不孝之举?在现实压力与道德困境之间,我们又该如何在父母养老问题上找到平衡?

在《谁住进了养老院:当代中国的“银发海啸”与照护难题》一书中,作者葛玫通过走访养老机构,呈现了父母养老问题中的复杂图景:许多老人担心拖累孩子,因而主动提出住进养老院;而子女也并非一定是在逃避责任,而往往是在工作压力、家庭结构和照护需求之间进行艰难的权衡。

“是否让父母住进养老院”折射了现代社会家庭关系的独特困境,这一问题的关隘,或许不是形式上的同住或分离,而是子女与父母之间能否达成互相的体谅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尽力让父母过上更具尊严的晚年生活。

下文摘自

《谁住进了养老院:当代中国的“银发海啸与照护难题》

葛玫 著 刘昱 译

01

接受养老院的老人

我认为近年来中产阶级老年人住在养老院,而不是与健康的成年子女同居的现象,与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是冲突的。尽管可以理解是社会、人口和经济因素导致了这一新的养老安排,但问题是,它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有什么道德意味?

中国著名人类学家阎云翔说:“养老方面最重要的变化,在我看来,是孝道观的瓦解和最终崩塌。”通过分析,他系统地展示了20世纪中期数十年的建设是如何打破孝道的制度支持,从而“破除了长辈和孝道迷信”的。他指出,市场化和个体化是破坏孝道的罪魁祸首。

虽然阎云翔的分析没错,论证也严密,但孝道仍以很现实的方式存在于社会层面上。它是新政策,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础,并出现在所有关于养老的学术和大众讨论中。

《姥姥的外孙》

当然,一项传统的用途未必在于践行。中国早期社会学家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的著述中指出,人们喜欢“通过重新诠释旧的权威之物,来捍卫社会变革”,最终导致“事物的名义与其实际相差越来越远”。他进一步表示,只要人们“玩弄形式,就会重新定义,甚而改变其实质”。

近期的实证研究佐证了他的说法,孝道虽然捱过了社会变动,但是要靠亲子双方花很大力气来调和、诠释和重建孝道的期望和实践。不过,这些研究大多关注的是年纪较轻或自立的老人。

例如,一项研究分析了19,415名60岁以上老人的调查结果——其中95%不需要子女的物质支持——发现只有1.5%认为子女不孝。而邵镜虹(Jeanne Shea)和张彦发现,在上海,即便需要却未得到子女照料的老人,也不认为孩子不孝,而说能够理解他们“忙于自己的生活”。

詹合英(Heying Jenny Zhan)在城市养老机构收集定性数据多年,也称老年人对成年子女孝顺情况的满意度高。同样,在我的调研中,所有受访老人都有成年子女,却接受付费照护服务,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养老机构。

从外人的角度看,有些还是近乎受抛弃的情况:一对老夫妇称,一年难见到家人一次。尽管如此,在我正式采访的33位老人中,虽说与家人的亲近程度不一,但只有一位称孩子不孝。

一方面,这些出乎意料的积极反馈可能是缘于不愿向外人承认或吐露对自己家人的不满和失望感。例如,詹合英等人对265位老人和114位家属的定性调查发现,49%的受访老人称是主动提出搬进养老院的,而仅28%的家属称是老人想要搬去的。

他们怀疑,这一差距是源于子女的负罪感,或父母对于不孝行为的挽尊性反应。对于人们真正的想法和感受,我们无从得知,毕竟他们可能自己都搞不清楚。

不过,在实地调查中,我惊讶地发现,很少有人说出对孩子的不满。虽然养老院老人常说思念家人、希望他们多花点时间陪伴自己,但没用孝不孝来表述这些愿望,也不认为自己像阎云翔调查的农村老人那样,“理所应当接受赡养”。

从我做实地考察前翻阅的文献来看,养老院生活应当充满对孝道崩坏的担忧。然而,从对老年人的观察和交谈来看,事实并非如此。

02

无法打破,又无法逃脱

陈金梁(Alan Chan)和陈素芬(Sor-hoon Tan)在其编著的论“孝”一书的序言中讲道:“毫不夸张地说,从古至今,对孝的重视渗透到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

在《论语》这部公元前479年孔子逝世后不久,由其门生整理成的语录中,“孝”被视为“所有仁举之根”。这一核心是“儒家伦理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并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实上,敬老不仅是中国的典型特色,也是整个东亚的典型特色。

冯欣民在其翻译的儒家奠基之作《孝经》的前言中谈到,孝不仅是个人行为的准则,更是整个社会秩序的蓝本。他解释说,这一美德在传统意义上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基础,犹如其他文化中常见的宗教规范一样。正如年近90岁的养老院老人张威告诉我的,“你们美国人说上帝给予生命。我们说父母给予生命。我们必须给他们相应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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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一个人如何孤立,都无法完全逃避义务;每个人生来都背负着“原债”。桑高仁称,父母赐予的生命之礼是一份“天生充满矛盾”的债务。由于永远无法报答完,它造就了一种无法打破又无法逃脱的关系。

不过,在分析送礼时,阎云翔指出,最大的人情——那些无以为报的“恩情”并非是要让人一生承受焦虑的义务,而是为了培养感恩之心。生命之礼就是这样一种“恩情”,这一原礼的分量如此之重,以至即使孩子送父母礼物,“收受方也总是高送予方一等”。

放到追求“和谐”的大背景下,这一原始失衡造成了一种张力,从而产生了与“孝”相关的道德活动。许多对父母贡献的分析由此开始,也到此结束。虽也谈到终生的养育孙辈或资源交换,但大多数阐述将老人置于亲子交换中完全收受的一方:“这类价值观的基本立足点是,父母凭借生命之礼和早期养育,有资格终身索取孩子的资源。孩子供养年迈的父母,父母心安理得地依赖成年子女,因为两代人都相信,父母给予孩子肉身和幼年照料,要求孩子在父母老年时予以回报”。

然而,我调查的所有老年人,尽管给予了孩子生命和早年抚育,却并不觉得理应收取孩子的资源。相反,即使是独自居住或住在养老院的,都表示担心拖累子女,为有所需求而感到愧疚。在这种情况下,“原礼”(生命和养育之恩)未变,临终“回礼”却变了。尽管如此,他们坚称子女是孝顺的。

义务和恩惠,作为追求和谐的伦理体系中的失衡表现,算是孝道回礼的初始动力源。但这无法解释面对这般变化时,为什么还能维持孝道。我的看法是,不是因为父母的消极道德行为,而是他们持续积极的道德行为,才让孝道在这般境况下得以为继。

如上所述,“孝”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根基。从依赖、责任和义务的经历中生长出“仁”。从孩子转变成父母时,孝顺成长为宽厚的仁慈。一位最近当上母亲的29岁医生的话,就反映了这一成长:

我不指望我儿子照顾我什么的。我想,我就找个养老院了。我不想增加他的负担,但对于我自己的父母,我肯定还是会照顾的。因为自打我结婚,我就一直在考虑——等我父母老了,我想把他们接过来照顾。我觉得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代不一样。我们不指望下一代也能这样。

因为父母,在中国就是,对子女不求回报。人人都是这样。我觉得我们大家都是这样想的。我的孩子完全是我的责任和使命。我照顾他,供他上学,把他养大,包括以后给他买房,等等。

在中国好像人人都是这样,人人都觉得这是我个人的责任,好像没有谁会指望孩子来回报他们。人人都是这样,包括现在的我自己。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不求孩子的回报。只盼他健康快乐地长大,就够了。

作为“孝”的源头和果实,这种父母“仁”的互补性美德,与孝一起维持着亲子关系的和谐,但在养老讨论中却往往被忽略。其实,“仁”也是亲子关系中很关键的道德因素。我认为这一关系不是基于义务或责任,而是面对生活的无尽变化时,为了平衡与和谐所做的一种共同努力。

03

子女的“孝”与父母的“仁”

据我调查的老年人表示,大体上他们子女现在的生活,在物质条件上比他们过去好多了。然而,许多老年人觉得他们的养老需求对于孩子是一种负担。产生这种观念的原因,一部分在于一些宏观历史因素,割断了中国父母过去和子女终生进行代际交换的传统。

例如,年近90岁的住户张威,在孩子小的时候被打成“右派”而入狱,后来孩子们作为“下乡青年”被派到农村。这些事件导致了在孩子小的时候他没能好好照顾他们,因此,老了之后,他觉得无权受用他们的资源。

在和张爷爷的一次交谈中,他回忆了80多年前的童年,当时和堂表亲戚、祖父母们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大家互相照顾。但是,时代变了,现在他想要“解放孩子们”。他讲述了他是如何住到养老院的:他本来和女儿一起住,女儿曾经是下乡知青。他们以前被下放到同乡的人有时会小聚一下。出去聚会时,女儿就安排家附近的餐厅给他送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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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一次她和丈夫要出去两周。他们就商量该怎么办,尽管没和张爷爷说他们的顾虑,但他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他主动找他们说,他觉得他们给他找家养老院比较好。他们反对,但他坚持。现在他们自己也退休了,有了孙子孙女。

他们每个礼拜天来看他,待不到一个小时。他盼望他们能待久一点,待一整天,但“不敢”叫他们这样。他就“把自己放在第二位”,知道无论家人来不来、来几次,总是把老人挂在心上的:“我没有怨言。我不能埋怨他们。”

此外,居住空间缩小、子代收入提高、孙代减少都阻碍了多代同居,切断了这条老父母为家庭做出贡献的主要途径。尤其是残疾和无法自理的父母,无法参与到代际交换中,只能作为受惠方,这就增加了他们的内疚感和负债感。

这些常见的因素解释了为什么许多老年受调者觉得自己是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但是我认为,物质性失衡不是他们进养老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住养老院通常是增加而不是减少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另一方面,大多数老人承认,他们的经济状况总体上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无能为力。但正如《论语》所强调的,亲子交换应当超越物质层面:“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使父母无法有效地参与物质交换,他们仍然有力地掌控着亲子的情感交换状态。从这个更抽象的层面上,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何年迈的父母不顾子女的反对,决定搬进养老院。

养老院老人常常骄傲地表示,他们向孩子要求得多么少。“我不要求任何孝顺……对我来说,我就满足了。我提什么要求,他们都满意。对于我来说,这就够了。”一位67岁的老人说道。将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最小化,是老人们应对亲子关系失衡的策略之一。

策略之二,是为孩子提供无形资源,以代替有形资源。例如,张爷爷觉得,主动搬进养老院是给予女儿真正想要的东西——时间、金钱、空间和自由。他力所能及地维持了亲子关系的和谐,或至少是感觉上的和谐。

用张爷爷的话来说,他选择住养老院与女儿的孝顺无关,只是作为父母的仁慈。他主动这样做,是两重意义上的宽容。第一,他给予了女儿“解放”的终极礼物。第二,由于是他坚持要住养老院的,女儿接受他住养老院就无损于孝心,反而是一种顺从的孝举。

上述老年人的“仁举”在维持亲子关系和谐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他们对于孩子的“仁”——尤其对于孝行的期望——也改变了自身的当代养老体验,无论是否住养老院都是如此。

一位36岁的护士说道:“其实,父母渴望的不是孩子给他们多少东西,那才叫孝顺。他们最想要的就是看到你好好的,过得幸福。如果你幸福,那就足够了。”对于许多父母来说,看到孩子幸福美满,让他们过去吃的苦有了意义。

像张爷爷等老人的叙述表明,应当将养老决策的讨论放到“孝顺”之外。虽然他不想住养老院,但还是提出要住。虽然子女可能,像张爷爷的女儿一样,担心让他住养老院显得不孝,但这是后果,而非动机。同时,罗院长“孝不重要”和郑医生“孝最为重要”的观点,也都能纳入这一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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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们仁慈地想把孩子从日益沉重的孝道负担中解放出来,并把自己从人情债的负担中解放出来,这就抹杀了孩子和自己道德发展的重要一部分。正如儒学哲学家兰朱·赛奥杜·赫尔(Ranjoo Seodu Herr)所说,“不仅构建人际关系是成为真正的‘人’的‘起点’,而且维持和谐的关系乃是人生的目标之一”。

“孝”是通向这种和谐的第一步,但它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同样活跃且丰富的父母的“仁”共存的。“仁”与“孝”的不断互动,才让家庭成为一辆“永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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