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周继红没有贪污
近日,部分媒体就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于芬反映奖金问题进行报道,27日,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负责人证实,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记者问:近期部分媒体再次热炒于芬反映游泳中心跳水队领队周继红涉嫌侵吞她的奖金等问题,其中于芬谈到曾向你们递交过举报信,但是你们未进行回应。
答:2008年1月30日,我们收到于芬反映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问题的举报信。在备战奥运的关键时期,原本不宜兴师动众地进行调查,但是考虑到于芬是署名举报,并且游泳中心也希望把问题讲清楚。经监察局协调,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期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2008年4月2日,监察局约见于芬同志,向其反馈了奖金发放的核查情况。于芬同志当时表示,总局监察局能主动找她反馈核查情况,她很高兴,也很欣慰,并感谢总局对她反映问题的重视。约见后,监察局及时向游泳中心转达了于芬提及的回国家队执教等问题。
记者问:国家跳水队的奖金是如何分配的?
答:据了解,游泳中心依据原国家体委、人事部下发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制定了《跳水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细则》。具体到每次奖金分配,程序是:首先由国家跳水队和跳水部提出方案,然后由办公室包括财务人员进行复核,最后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实施。
记者问:于芬表示希望能够回到国家跳水队执教,你们是如何答复的?
答:于芬要求回国家队执教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的职责范围,我们已经向游泳中心转达,且游泳中心已就此问题做出过明确答复。
记者问:既然你们已经进行了调查,为什么当时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答:于芬反映问题是个人行为,我们已经向她当面反馈。关于核查和反馈情况,监察局及时向总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
周、于争论全回顾
“禁止双重注册”
“打击”清华跳水队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中国跳水队获得3枚金牌。不过,因队内矛盾激化,国家体育总局决定让总教练徐益明、副总教练于芬“下课”。1997年,于芬成立清华跳水队,周继红接手国家队。
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突然下文:“禁止双重注册”。这一规定意味着,清华跳水队队员不能代表地方参加全国大赛。在禁令打压下,“清华跳水队队员接连出走”,离开该校跳水队。2006年9月,在武汉全国跳水锦标赛期间。于芬称:如果她的队员再不能通过正常选拔体制进入国家队,就要把队员拉到国外训练比赛。
奥运前于芬先发难
重返国家队终遭拒
2008年1月15日,于芬在博客上透露:已向国家体育总局递交重返国家跳水队申请。
理由是自己先后指导过5届奥运会比赛,实战经验丰富,曾培养出伏明霞、郭晶晶等奥运冠军,备战奥运的主力队员何姿、林跃、周吕鑫、王鑫和杨礼光都是自己在清华跳水队一手培训出来的……
她还透露,已与国家体育总局段世杰副局长,游泳中心主任李桦进行了“推心置腹”交流,得到了他们的认同。
于芬博客掀起轩然大波,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当即发表声明,以“教练队伍结构合理”等四点理由,婉拒于芬。
据悉,周继红曾向总局表态:“如果于芬进来,我就不干了!”
2008年2月12日,于芬直接向周继红开火,发出“我的执教能力要强于周继红”的言论,认为她的回归将打破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因此面临层层阻力。于芬质问:“在08奥运前,是个人利益重要,还是国家利益至上?”
她还透露,自己在1980年作为助理教练曾带过周继红,严格来说还有师徒关系。于芬直言自己可能是中国最好的跳水教练。
重返国家队不成
于芬状告周继红
3月12日,平静的一天,于芬突然爆发并向对手猛烈开火了。其开火规模,令媒体震惊。于芬声称:她已经将周继红告到总局纪检委。
她的检举要点主要有:
1、中国跳水队的财务管理严重混乱;
2、周继红等人没有兑现本应属于他人的巨额比赛奖金;
理由:从1998年以来,于芬的弟子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王鑫、林跃和何姿等队员在国际比赛获奖无数。据于芬自己统计,总奖金数应达几百万元人民币,但最后自己仅得到15.7万元。
奥运会前夕
双方争论暂平息
针对于芬的猛烈开火,3月14日下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的方式,做出了公开回应。
他说:近期,清华大学跳水队教练员于芬,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不断发表一些针对国家跳水队不负责任的言论,这些言论不仅严重干扰了国家队的正常备战,极大地损害了跳水项目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且还虚构或捏造了许多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内容,构成了对个人的人身攻击……
遗憾的是,李桦在逐条逐句反驳于芬的同时,没有公开有关奖金的发放账目。
此后,面临北京奥运会,双方的交火暂时平息。
周于之争因博文重燃
周继红回应“检举信”
意外再次发生。原本已经平息的“周于之争”,因本月一蹊跷的博客文章,使得两人再度交火。
于芬一封9个月前就递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纪检委,但至今石沉大海的检举信,突然在一个博客网上全文曝光。
于芬也非常惊讶,但看过博客,她说,“内容基本属实,我确实向有关部门检举过。我也相信我们的政府和法律是公正的,能够做出最合理的解决。”
面对突然出现的博客挑起事端,周继红近日简短做出了回应。
她说:“关于奖金的问题,跳水队这边没有财务,是由游泳中心的财务来整体负责的,每笔账目都应该是很清楚的。从我1998年到跳水队以来便是如此。其实关于于芬反映的问题,中心早已回复过她,我现在不方便就这件事情进行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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