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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忠亲信反咬 众叛亲离陈水扁无限感慨

一再宣称自己受政治迫害的陈水扁,在特侦组第5度传唤到案后,面对摊在面前的铁证,难以狡辩;这些他死忠亲信的供词与证据,也说服了法官裁定将他收押禁见。

从十一日下午四点五十分左右,被侦防车移送到台北地院,到晚间八点合议庭开始声押庭,阿扁独自一人待在台北地院候审室,法警解下手铐,并要求他解开领带、手表等,暂为保管,阿扁也相当配合,立刻拿下来交给法警,除了阅读随身携带的资料,只见他若有所思,地院为他准备的麵包碰都没碰。

阿扁接受侦讯的一整天都没有进食,中午特侦组为他准备的便当,他说吃不下;晚间台北地院准备的麵包,又说不想吃。阿扁还不致于锦衣玉食养成习惯,吃不下庶民百姓的食物,更不是效法云林县长苏治芬绝食抗议。他的食不下嚥,是因为见到检方提示昔日部属的口供笔录,让他心情沉重。

从特侦组给的笔录,面对昔日亲信众叛亲离的结果,阿扁似乎有无限感慨,这时他脑裡思考的似乎是如何面对合议庭的讯问,以及还有没有办法来拖过羁押庭漫长的时间。

法官陪诊

阿扁想了又想,或许是身上的痠痛让他灵感乍现。在移送的当下,法警曾压制他高举戴手铐的双手,让他手臂受到小剉伤,右肩也似有扭到。可能是这段空档,让他想到验伤的拖延战术。

合议庭审判长刘煌基,与合议庭受命法官叶力旗、陪席刘秀君,依例对陈水扁进行讯问后,阿扁突然提出程序时间,指控法警暴力殴打他,让他身体不适,无法陈述。合议庭为求慎重,裁淮中场休息,并应陈水扁请求到台大挂急诊,稍后合议庭三位法官也赶到医院了解扁的伤势。

挂完急诊后,由于并无大碍,再度回到法庭进行攻防,相对于白天在特侦组的缄默,阿扁果然把话都留到法庭上讲,只见他滔滔不绝讲了快两个小时,对法官有问必答,过程中还自备一张A四大小的白纸,一边聆听特侦组论告,一边在纸上以文字、符号、图表做笔记,俟机一一回击检察官的控诉。特侦组为声押陈水扁,特别派出林嚞慧、李海龙、周士榆三位检察官莅庭,朱朝亮、越方如和吴文忠等三位检察官,则在旁边的法庭就近观察,随时接应。莅庭的检察官明确指证陈水扁所涉,为贪污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应予羁押。

但扁的律师郑文龙、郑胜助当庭反驳指称,全案串证或勾串共犯的原因都已经消灭,且陈水扁已遭境管,绝对可配合未来的侦查动作,完全没有逃亡问题,不应该羁押。合议庭退庭后,审判长特别交代法警把陈水扁留在法庭内,并去买早点给他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评议,在早上七点五分做出裁定:陈水扁自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起执行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铁证如山

据了解,三位法官一致同意羁押陈水扁,并没有反对意见;之所以看法一致,检方的声请书写得很清楚,虽然阿扁一再表示绝对没有贪污,但合议庭从陈镇慧、马永成、李界木的供词中,对国务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等,都挑明是奉陈水扁的指示办理。

除了三位被押证人兼被告的证词外,从特侦组查扣的总统府呈阅公文,都有陈水扁批示,也证明他是知情的;再从陈镇慧查扣的随身碟资料,以及汇款指示单、帐户交易明细表、龙潭购地案的土地先行提供使用及买卖协议书、银行转帐传票与汇款凭条等相关证据,都认定与陈水扁脱不了关系。

合议庭认定阿扁涉及五大罪嫌,包括: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领财物罪、职务上收受贿赂罪、伪造文书罪、洗钱罪。前三项罪名都是贪污治罪条例裡的五年以上重罪,合议庭因此一致认为,还有共犯未到案,所以还有勾串共犯及证人的可能,而且也会有演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若未予以羁押,显难确保追诉、审判、处罚程序之顺利进行。

因侦查国务机要费衍生的扁家洗钱案,阿扁昔日幕僚陈镇慧、林德训、马永成,都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这些幕僚挺扁也真是挺到底。不过,再坚定的情谊,也敌不过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衝击,这些昔日幕僚面对特侦组彻底蒐集的事证,不愿也无法再相挺,所有的供述都衝著扁而来,内容当然对阿扁不利。同案被告的供述证据,配合客观的事证,白纸黑字摊在陈水扁面前,除了让他心惊,也让他心痛。所以当特侦组为他准备便当时,阿扁脸色凝重说:「看到昔日下属的笔录,心情很沉重,实在吃不下。」

预埋伏笔

这段情绪一直延伸到法院羁押庭,陈水扁还是无法接受昔日幕僚的「出卖」,同样不吃麵包。但,毕竟人不是铁打的,超过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血糖太低,阿扁说他身体被打不适,也许是太饿造成的。经过台大医院验伤,也许阿扁一吐心中怨气,合议庭评议时,只见法警匆匆提了装著饭团、豆浆的塑胶袋进入法庭,特勤人员来不及检验,只因为阿扁真的饿扁了。

特侦组传唤、声押阿扁,当然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经过缜密的沙盘推演。特侦组早在两个星期前,就已经筹画传唤扁家当事人,考虑的只是怎麽做才能将衝击减到最小。除非扁家所有当事人都能一次同步讯问,否则一定有串证的情事发生,特侦组的人力又无法一次进行这麽大规模的侦讯,只有先传唤扁家某一位当事人,用羁押禁见的侦查模式来防止串证。

但是要先传谁呢?如果传唤陈致中,他一再宣称自己是人头,没有主导权,不但难以深入案情核心,更会留下检方押人取供的口实。吴淑珍的健康状况,是不可能声请羁押的,惟一可以传唤并且进行强制处分的,只剩下阿扁。特侦组思考既定,就展开侦查计画的拟订。

但特侦组的计画,阿扁已经事先得到情资,所以四处宣告「即将被关」,企图製造被迫害形象;同时,在陈致中夫妇及陈幸妤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证时,就埋了伏笔。

司法迫害

陈幸妤的「司法迫害」说词,并非脱口而出,而是为接下来的发展铺路。果不其然,陈水扁在出庭应讯前一天,主动举行记者会,主要诉求就是司法迫害;他在诉诸悲情的同时,又把独立建国硬扯上来,似乎法办他的贪渎,就等于是打压台湾的民主与独立,十足的政治操弄手法。

传讯前任元首并声请羁押,兹事体大,特侦组岂能滥权妄为?阿扁也是法律人出身,当然知道特侦组不会打没把握的仗。只是,阿扁不知道特侦组掌握什麽具体事证,无法具体指斥特侦组「胆大妄为」,只好很巧妙地宣称自己将行使缄默权。陈水扁在庭讯时,是不是贯彻缄默宣言?据本刊侧面了解,阿扁确实缄默,但并不全面,只要特侦组提示明显不利于他的物证,就开始缄默;但若事证是他还能「圆」过去的,他仍不改平日雄辩滔滔。由侦讯来看阿扁的律师性格,可以观察得很细微。

特侦组除了提供陈镇慧、马永成、林德训及李界木的供述笔录外,还提示了国务费的相关公文、签稿、汇款指示单、帐户交易明细表、土地先行提供使用及买卖协议书、银行转帐传票,及汇款凭条等物证;细问国务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力麒建设案,陈水扁遇到答不出来的,就行使缄默权,与行前记者会的豪气干云大异其趣。

客观物证中,最重要的就是陈镇慧的随身碟相关资料。陈镇慧因心思细腻口风紧,才受到陈水扁夫妇信赖;陈镇慧几乎钜细靡遗,纪录经手过的一切事务,这些都留在她的随身碟中。不知陈镇慧是忘了删除这些资料,还是留著保命?这些让办案人员叹为观止的事证资料,成了「押扁」的重要原因。

奥步不断

检方根据这些事证来讯问扁,他是不是行使缄默权已经无关紧要,刑事侦查不以当事人自白为惟一证据;物证告诉法官,必须羁押陈水扁。阿扁进入特侦组前,再度大义凛然发表演说,看似效法印度圣雄甘地,实际上玩弄诉讼策略的「奥步」不断,极尽干扰司法调查之能事。他过去三次到特侦组,阵仗都没有这次大,除了警方封街交管,特侦组裡裡外外,至少挤进七十名特勤人员,连厕所都有人把守管制。这麽严密的安全措施,他竟然还能指控法警打人,既能拖延时间,更强化他受迫害的形象。

维安特勤人员替阿扁背了黑锅,未来却仍须负担他的安全责任,甚至延续到看守所。原因是羁押法规定,刑事被告羁押由看守所戒护,但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却规定,必须判刑确定才能停止礼遇;陈水扁如果尚未判刑确定,礼遇就不会停止。

羁押法是特别法,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也是特别法,二者之间没有优先适用的问题,却造成相牴触的尴尬场面。最后经过协调,特勤人员总算不用跟阿扁「陪关」,而是在中央控制室监看待命,如果阿扁有危险立即紧急处理。国安局特勤中心对阿扁的维安勤务面面俱到,甚至收押当天,自特侦组移送台北地院前,国安局还一度以安全理由,要求关闭土地银行停车场大门,让阿扁上车。不料,阿扁却指控法警袭击,同时也将嫁祸了维安人员怠忽职守,也许这是维安最初没有考量到的「主人心机」。

法官检察官一览

审判长刘煌基,司法官39期结业,中兴大学法律系、东海大学法律所硕士,担任SOGO礼券案审判长,判决前国票金控董事长林华德背信罪徒刑2年。

陪席法官刘秀君,司法官39期,台大法律系毕业,与刘煌基是法训所同期同学,原任职台南地院。

受命法官叶力旗,司法官43期结业,台北大学法律师毕业、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所硕士,去年才由屏东地方法院调任台北地方法院。

林嚞慧检察官,司法官32期结业,过去宜兰地检署任内,曾经侦办恐吓赏鲸船的大坑枪击案、宜兰县三星乡红柴林陆军营区新建工程超挖盗採土石疑案。

李海龙检察官,司法官33期结业,以整饬警界风纪著称,侦办的警界弊案不计其数,曾侦办莺歌镇长苏有仁贪渎案。

周士榆检察官,司法官39期结业,与审判长刘煌基、陪席法官刘秀君是同期同学,拥有证券营业员、高级营业员及期货营业员的专业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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