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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移民士嘉堡慈恩医院产后昏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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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加拿大的医疗体系还算可以,但确有不少问题,本人就诊看医生或到医院帮朋友就医,就深感手续繁琐,效率太慢。认真好,但不应慢,人命关天,要死人的。在急诊室病人痛得哇哇叫,要死要活,可等上3-5小时很平常,有一次同学肝癌晚期,人都快昏迷拉 晚上9点入急诊室第二日早8点才住上病房。第二有些医护人员太傲慢,从不会听听别人意见,整个加拿大的教育也有问题,到处太自信,过分自信,其实就是傲慢无知。如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包括和我们在这受教育的子女们及年轻一代的接触中,会发现明明不对的事,或别的方法更好的情况下,他们会仍然坚持己见。这你不能说他们无知。可事实就是误事人非啦。如果听进他言,事情也许更好。像那位医生或护士能尽快听进那位从医(还是妇产医生)妈妈的建言,也许不至置那位产妇于死命!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妈妈,可怜的家庭,不要再现可怜的他人! 看到这么多的评论,为华人的这类死亡感到痛心。有什么人知道能通过什么途径去呼吁加国政府改变目前的医疗现状吗。 我能帮上什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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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会尽快处理好丧事,联络律师安排善后法律问题,然后尽快带孩子回国. 对失去母亲的新生孩子来说,回到一个有亲朋好友照顾她的安全环境,比留在这里跟着一个没合法身份的父亲总要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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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Doctor, Do not mislead others. The numbers are scores, based on statistical indexing skills, after factoring in all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considerations. This is funny! Shocked by index!!! Apparently, lots of people don't read. Those numbers mean nothing, except for comparison purposes, i.e. the distance from the mean. Hopefully none of us will be part of the statistics. I have been to few the hospitals mentioned. 4 1/2 years ago, my wife was 10 weeks into pregnancy. She was bleeding and we went to Grand River hospital. After 7 hours, one doctor visited us. He stayed for about 3 minutes. I asked about progesterone, he said he never heard about it. When I complained about waiting so long, his comment was "complain to the government for budget shortage". Needless to say, my wife had a miscarriage. You would understand my attitude towards Grand River. 7 years ago, I went to Scarborough General with my father. He was complaining about chest pain. He was admit right away. After numerous blood test and some X-ray, nobody visited him for another 5 hours before he was released from hospital. All this time, there were many people waiting at the emergency. One old guy complained to the nurse he should say he had a heart attack... Many years after that, one of my friend did use that trick. She was then giving some morphine. She later describe to me how she felt after the shot. She will never do that again. My wife was 40 years old when we had our boy. We stayed at North York General. It was all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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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如果我是死者的丈夫,BB的爸爸, 我会尽一切的努力去为死者讨回公道,这才是当前要做的。 至于留不留在加国,这不重要。换我,我一定要离开这个伤心地。 不过可以理解,福建人嘛。 别人的帮助都是短暂的,他有想过一个人在这加国又赚钱, 又要带孩子,是一件这么容易的事情吗? 想要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生活,我建议还是争取多些补偿回国吧? 每个人对“更好的环境生活”都有不同的定义,如果有钱在哪里都好的 话,为什么国内那么多有钱人都要移民呢。 公道肯定是要讨的,孩子的未来也是要考虑的,也只要一个坚强而又负责任的父亲才会两者兼顾,不知道你有什么样的资格去评价这样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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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这样的对待,他还努力要留在这里,真够有勇气的 你是小人,但也不要把开心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 如果你的老婆成了这样,自己又有可能与自己的小孩天隔一方,不知道你会有什么样的选择。 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小孩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这也应该是一个正常父亲的正常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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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一是安顿好孩子,母亲已经不幸走了,如果孩子再出问题(这个医院很难保证)就更是悲剧了。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不要让照顾孩子牵扯孩子父亲的全部精力,以致于耽误了追查孩子母亲死因的事情。 之二是身份问题,还是应该争取各方面的帮助,先留下来再说。毕竟这是亡人的心愿,再有就是只有孩子和父亲是这起事件的苦主,有他们在就有了追查事件真相的动力。如果回国了,那么这件事多半也就能拖就拖,最后无人过问,不了了之了。 有人说追查不会成功,与其白浪费时间还不如和医院谈判,争取到最好的赔偿,为活人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应该说这可能是一个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但在社会影响方面,只能说又是一次妥协,或者说是某种失败。 中国人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大都形成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思维方式,遇到事情喜欢息事宁人。殊不知,这种思想到头来只能害人害己。当忍让成为习惯,就会让流氓形成一种错觉:“我欺负你是对的,下次还要这么做。” 一开始也许还会有热心人站出来见义勇为,但碰壁之后也就心灰意冷,保持沉默了。一个流氓胜利了,千万个流氓就领悟了。于是流氓们一次次得逞,良民们一次次遭殃,任人宰割。 要想阻止流氓们的行为,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要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代价。如果杀人犯赔点钱就能了事儿的话,那他下回一定还会再杀。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早已认定赚钱并不难,而且被杀人的命也不值几个钱。 当务之急之三是要弄清事件发展的详细过程。根据目前的报道,大家只看到了一个大概,非常不完整,所以也无法具体判断。如果单等医院方面的解释甚至尸检报告,可以推测是不会有太大帮助的。因为能等到的一定是这些权威专业人士精心设计好的说词,别说是外行,就是专家看也挑不出毛病的。可以想象,无非是事情是意外的,情况是特殊的,措施是合理的,结果是不可预测的一堆屁话。总之,责任我们是没有的。 因此最重要的是要拿到原始的病志材料,包括病人入院时情况,相关检查结果,入院后治疗情况,用了哪些药物,用了多少剂量,用了多长时间。术后采取了哪些监测,哪些检查。尤其是发现出血到病人昏迷这段时间医院方面都做了哪些处置?是什么人进行的处置?这一切都应该在病志里有详细的记载,而且应该有相关人的签名。可以说这些就是绝对的证据,当然这里肯定牵涉到法律规定的问题,就得具体看加拿大的条款了。 拿到这些材料后,要彩色扫描备份,找人翻译,看不清的笔迹要找原人问讯。然后就可以请产科,麻醉科的专家会诊(不一定是正式的,这样可以打消专家们受牵连的顾虑,就咨询个意见。也不一定需要回国,现在是信息时代了,材料是可以传的)。 俗话说行家一伸手,就知道有没有。看过了具体材料,孰是孰非也就应该清楚了。再和医院谈判,就不至于只当个听众,让他们用专业术语来忽悠你了。这里面基本上有两个重点。第一,为什么会术后大出血?是病人本身凝血机制有问题?是术中止血不彻底?是子宫回缩乏力出现渗血?如果是凝血系统有问题那么院方做了哪些预防措施?如果是止血不彻底,为什么不彻底?如果是子宫回缩无力,是什么因素造成的?与催产药物,麻醉药物有无关系?医院做了哪些监测出血量的措施? 第二,发现了大出血后,医院是如何处理的?有无立即报告,检查,化验,治疗?处理的效果如何?这一点时间观念非常重要,要具体到分钟。要知道在失血性休克的情况下,人体各重要脏器能耐受缺血的时间也就是几分钟。时间过了,就不可逆转。 总之,要找到医院应该做而没有做的事情或者医院做了但没有做对的事情。这些都是将来起诉或者谈判的重要砝码,再好的律师也得有王牌在手才能获胜。当然这些话的前提是能够尽快拿到原始的病志资料,如果这些拿不到,一切就都是空谈了。 再有就是如果能拿到,一定要注意观察资料是否被人改动的问题。按理说病志每一页之间都应该是连贯的,后面的记录写上去了,前面的内容就很难再加进去(受页面和间距的限制),如果有改动的痕迹就更容易发现。在关键部位甚至要考虑笔迹前后的一致性和墨水的新旧程度。我上面说了要彩色高清扫描不要用复印,这样才能仔细观察细节。总之,如果病志真有改动,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强的证据。在中国修改病志绝对是违规的。 中国有句俗话--抓奸抓双,捉贼捉赃。 强顶第79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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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一是安顿好孩子,母亲已经不幸走了,如果孩子再出问题(这个医院很难保证)就更是悲剧了。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不要让照顾孩子牵扯孩子父亲的全部精力,以致于耽误了追查孩子母亲死因的事情。 之二是身份问题,还是应该争取各方面的帮助,先留下来再说。毕竟这是亡人的心愿,再有就是只有孩子和父亲是这起事件的苦主,有他们在就有了追查事件真相的动力。如果回国了,那么这件事多半也就能拖就拖,最后无人过问,不了了之了。 有人说追查不会成功,与其白浪费时间还不如和医院谈判,争取到最好的赔偿,为活人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应该说这可能是一个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但在社会影响方面,只能说又是一次妥协,或者说是某种失败。 中国人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大都形成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思维方式,遇到事情喜欢息事宁人。殊不知,这种思想到头来只能害人害己。当忍让成为习惯,就会让流氓形成一种错觉:“我欺负你是对的,下次还要这么做。” 一开始也许还会有热心人站出来见义勇为,但碰壁之后也就心灰意冷,保持沉默了。一个流氓胜利了,千万个流氓就领悟了。于是流氓们一次次得逞,良民们一次次遭殃,任人宰割。 要想阻止流氓们的行为,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要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代价。如果杀人犯赔点钱就能了事儿的话,那他下回一定还会再杀。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早已认定赚钱并不难,而且被杀人的命也不值几个钱。 当务之急之三是要弄清事件发展的详细过程。根据目前的报道,大家只看到了一个大概,非常不完整,所以也无法具体判断。如果单等医院方面的解释甚至尸检报告,可以推测是不会有太大帮助的。因为能等到的一定是这些权威专业人士精心设计好的说词,别说是外行,就是专家看也挑不出毛病的。可以想象,无非是事情是意外的,情况是特殊的,措施是合理的,结果是不可预测的一堆屁话。总之,责任我们是没有的。 因此最重要的是要拿到原始的病志材料,包括病人入院时情况,相关检查结果,入院后治疗情况,用了哪些药物,用了多少剂量,用了多长时间。术后采取了哪些监测,哪些检查。尤其是发现出血到病人昏迷这段时间医院方面都做了哪些处置?是什么人进行的处置?这一切都应该在病志里有详细的记载,而且应该有相关人的签名。可以说这些就是绝对的证据,当然这里肯定牵涉到法律规定的问题,就得具体看加拿大的条款了。 拿到这些材料后,要彩色扫描备份,找人翻译,看不清的笔迹要找原人问讯。然后就可以请产科,麻醉科的专家会诊(不一定是正式的,这样可以打消专家们受牵连的顾虑,就咨询个意见。也不一定需要回国,现在是信息时代了,材料是可以传的)。 俗话说行家一伸手,就知道有没有。看过了具体材料,孰是孰非也就应该清楚了。再和医院谈判,就不至于只当个听众,让他们用专业术语来忽悠你了。这里面基本上有两个重点。第一,为什么会术后大出血?是病人本身凝血机制有问题?是术中止血不彻底?是子宫回缩乏力出现渗血?如果是凝血系统有问题那么院方做了哪些预防措施?如果是止血不彻底,为什么不彻底?如果是子宫回缩无力,是什么因素造成的?与催产药物,麻醉药物有无关系?医院做了哪些监测出血量的措施? 第二,发现了大出血后,医院是如何处理的?有无立即报告,检查,化验,治疗?处理的效果如何?这一点时间观念非常重要,要具体到分钟。要知道在失血性休克的情况下,人体各重要脏器能耐受缺血的时间也就是几分钟。时间过了,就不可逆转。 总之,要找到医院应该做而没有做的事情或者医院做了但没有做对的事情。这些都是将来起诉或者谈判的重要砝码,再好的律师也得有王牌在手才能获胜。当然这些话的前提是能够尽快拿到原始的病志资料,如果这些拿不到,一切就都是空谈了。 再有就是如果能拿到,一定要注意观察资料是否被人改动的问题。按理说病志每一页之间都应该是连贯的,后面的记录写上去了,前面的内容就很难再加进去(受页面和间距的限制),如果有改动的痕迹就更容易发现。在关键部位甚至要考虑笔迹前后的一致性和墨水的新旧程度。我上面说了要彩色高清扫描不要用复印,这样才能仔细观察细节。总之,如果病志真有改动,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强的证据。在中国修改病志绝对是违规的。 中国有句俗话--抓奸抓双,捉贼捉赃。 补充一点,虽然不是医生,律师,但是电视机看得多,就是要注意进手术室的护士,麻醉师,电视剧都是这样的,突破口往往在护士身上,找到护士,用眼泪感动手术护士,听听医生有没有失误 😁 另外如果在同一城市找专家评估,医生都是互相认识,互相帮助,不会真的帮助你,而且提出反对意见的医生还要去法庭作证,这个比较难,所以要去中国找专家,中国的专家医生不喜欢外国的医生,所以一定会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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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一是安顿好孩子,母亲已经不幸走了,如果孩子再出问题(这个医院很难保证)就更是悲剧了。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不要让照顾孩子牵扯孩子父亲的全部精力,以致于耽误了追查孩子母亲死因的事情。 之二是身份问题,还是应该争取各方面的帮助,先留下来再说。毕竟这是亡人的心愿,再有就是只有孩子和父亲是这起事件的苦主,有他们在就有了追查事件真相的动力。如果回国了,那么这件事多半也就能拖就拖,最后无人过问,不了了之了。 有人说追查不会成功,与其白浪费时间还不如和医院谈判,争取到最好的赔偿,为活人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应该说这可能是一个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但在社会影响方面,只能说又是一次妥协,或者说是某种失败。 中国人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大都形成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思维方式,遇到事情喜欢息事宁人。殊不知,这种思想到头来只能害人害己。当忍让成为习惯,就会让流氓形成一种错觉:“我欺负你是对的,下次还要这么做。” 一开始也许还会有热心人站出来见义勇为,但碰壁之后也就心灰意冷,保持沉默了。一个流氓胜利了,千万个流氓就领悟了。于是流氓们一次次得逞,良民们一次次遭殃,任人宰割。 要想阻止流氓们的行为,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要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代价。如果杀人犯赔点钱就能了事儿的话,那他下回一定还会再杀。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早已认定赚钱并不难,而且被杀人的命也不值几个钱。 当务之急之三是要弄清事件发展的详细过程。根据目前的报道,大家只看到了一个大概,非常不完整,所以也无法具体判断。如果单等医院方面的解释甚至尸检报告,可以推测是不会有太大帮助的。因为能等到的一定是这些权威专业人士精心设计好的说词,别说是外行,就是专家看也挑不出毛病的。可以想象,无非是事情是意外的,情况是特殊的,措施是合理的,结果是不可预测的一堆屁话。总之,责任我们是没有的。 因此最重要的是要拿到原始的病志材料,包括病人入院时情况,相关检查结果,入院后治疗情况,用了哪些药物,用了多少剂量,用了多长时间。术后采取了哪些监测,哪些检查。尤其是发现出血到病人昏迷这段时间医院方面都做了哪些处置?是什么人进行的处置?这一切都应该在病志里有详细的记载,而且应该有相关人的签名。可以说这些就是绝对的证据,当然这里肯定牵涉到法律规定的问题,就得具体看加拿大的条款了。 拿到这些材料后,要彩色扫描备份,找人翻译,看不清的笔迹要找原人问讯。然后就可以请产科,麻醉科的专家会诊(不一定是正式的,这样可以打消专家们受牵连的顾虑,就咨询个意见。也不一定需要回国,现在是信息时代了,材料是可以传的)。 俗话说行家一伸手,就知道有没有。看过了具体材料,孰是孰非也就应该清楚了。再和医院谈判,就不至于只当个听众,让他们用专业术语来忽悠你了。这里面基本上有两个重点。第一,为什么会术后大出血?是病人本身凝血机制有问题?是术中止血不彻底?是子宫回缩乏力出现渗血?如果是凝血系统有问题那么院方做了哪些预防措施?如果是止血不彻底,为什么不彻底?如果是子宫回缩无力,是什么因素造成的?与催产药物,麻醉药物有无关系?医院做了哪些监测出血量的措施? 第二,发现了大出血后,医院是如何处理的?有无立即报告,检查,化验,治疗?处理的效果如何?这一点时间观念非常重要,要具体到分钟。要知道在失血性休克的情况下,人体各重要脏器能耐受缺血的时间也就是几分钟。时间过了,就不可逆转。 总之,要找到医院应该做而没有做的事情或者医院做了但没有做对的事情。这些都是将来起诉或者谈判的重要砝码,再好的律师也得有王牌在手才能获胜。当然这些话的前提是能够尽快拿到原始的病志资料,如果这些拿不到,一切就都是空谈了。 再有就是如果能拿到,一定要注意观察资料是否被人改动的问题。按理说病志每一页之间都应该是连贯的,后面的记录写上去了,前面的内容就很难再加进去(受页面和间距的限制),如果有改动的痕迹就更容易发现。在关键部位甚至要考虑笔迹前后的一致性和墨水的新旧程度。我上面说了要彩色高清扫描不要用复印,这样才能仔细观察细节。总之,如果病志真有改动,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强的证据。在中国修改病志绝对是违规的。 中国有句俗话--抓奸抓双,捉贼捉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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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眼拙,我没有在原文中看到有何危害相关因素的统计学分析描述。 统计学咱也学过一些,如果要考虑,那么就要分组,年龄,性别,种族,病种,病情轻重。。。在原文中没有看到任何相关描述,只是说把姑息治疗(palliative care)的病人(大多是癌症晚期)去除了。 所以这种临床统计的结果根本就没多大可信度。 再说原文中说的mortality rate肯定是病死率无疑吧? 我当然知道那是个评分(Score). 具体操作是以加拿大医院平均死亡率为标尺,给100分。 其它的医院100分以上的,反应死亡率高过平均,比如说Scarborough General Hospital得到了135的高分,低于100的,反应死亡率低于平均,比如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得了87的低分。但你不能说这两个医院的死亡率是135%和87%,那谁还敢去看病? “The number attributed to a hospital doesn't represent number of deaths, but a score. With the number 100 representing the national average, hospital ranking above 100 means a mortality ratio above the national average, while a score below means a lower mortality rate.” Mr. Doctor, Do not mislead others. The numbers are scores, based on statistical indexing skills, after factoring in all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considerations. This is funny! Shocked by index!!! Apparently, lots of people don't read. Those numbers mean nothing, except for comparison purposes, i.e. the distance from the m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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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你也很FUNNY~~ 250,000这个数字也是INDEX吗?你眼睛长着是用来喘气的吗? 🙄 医院的病床上死亡率比较高,并不能说明医院的床更危险。 250,000人死亡,加拿大有31,000,000人, 死亡率是0.81%,三年麻, 数字更低。 医院死人是正常,人都是死在医院。250,000不是医疗失误死亡人数。 中国产后死亡率是33.6/十万人。以中国国力,这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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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Doctor, Do not mislead others. The numbers are scores, based on statistical indexing skills, after factoring in all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considerations. This is funny! Shocked by index!!! Apparently, lots of people don't read. Those numbers mean nothing, except for comparison purposes, i.e. the distance from the mean. 觉得你也很FUNNY~~ 250,000这个数字也是INDEX吗?你眼睛长着是用来喘气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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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Research,简直是触目惊心!!! This is funny! Shocked by index!!! Apparently, lots of people don't read. Those numbers mean nothing, except for comparison purposes, i.e. the distance from the m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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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统计多少说明点问题,当然这个评分也受很多因素的限制。 因为前来医院就诊病人的病情并不相同。 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 举例来说: Scarborough Grace Hospital: 110 慈恩 Sunnybrook Health Sciences Centre: 104 新宁 看上去相差不多,但据我说知多伦多大部分创伤急诊(比如车祸,枪击)都送往新宁医院,这必然会增加病人的死亡率,但实质上新宁医院的规模庞大,人员众多,设备技术到位,在多伦多地区的口碑是相当好,完全可以比肩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 下属的三家医院。当然UHN的三家医院以及附近的Mt. Sinai Hospital (西乃山), Toronto hospital for sick children(儿童病院)以及Women college hospital 都是第一流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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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spital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 (Score of 100 represents the national average, palliative care not included.) Toronto North York General: 99 Mt. Sinai Hospital: N/A St. Michael's Hospital: 91 Scarborough General Hospital: 135 Scarborough Grace Hospital: 110 Sunnybrook Health Sciences Centre: 104 Toronto East General Hospital: 104 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 87 William Osler Health Centre Etobicoke General Hospital : 98 Humber River Regional Hospitals: N/A GTA Credit Valley Health Centre, Mississauga: 102 Richmond Hill: York Central Hospital: 101 Rouge Valley Health System: 106 Newmarket: Southlake Regional Health Centre: 100 Oakville Trafalgar Hospital: 91 Oshawa: Lakeridge Health Centre: 96 Trillium Health Centre, Mississauga: 99 William Osler Health Centre Peel Memorial Hospital: 81 Other Selected Ontario Cities Barrie: Royal Victoria Hospital: 89 Burlington: Joseph Brant Memorial Hospital: 99 Guelph General Hospital: 91 McMaster Hospital, Hamilton: 88 Niagara Health System St. Catharines: 135 Peterborough Regional Health Care Centre: 109 London Health Sciences Centre: 112 See the full report here (.pdf file) 谢谢您的Research,简直是触目惊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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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tynews.ca/news/news_17254.aspx Cdn. Hospitals Release Mortality Rates For The First Time Friday November 30, 2007 CityNews.ca Staff Three of Ontario's hospitals, including one in the GTA, made the bottom five in a new report ranking death rates at facilities across the country. Scarborough General Hospital has the third highest rate of deaths in Canada, and the Toronto area's highest - according to the Canadian Institute for Health Information's (CIHI) study. The highest rate belonged to Grand River Hospital K.W. Health Centre in Kitchener, Ont., while Niagara Health System St. Catharines General in St. Catharines, Ont. came in second. Rounding out the bottom five, Burnaby Hospital in Burnaby, B.C. and Red Deer Regional Hospital in Red Deer, Alta. It's the first time hospital mortality rates have been released to the public, and the report included 85 acute care hospitals and 42 health regions in all provinces excluding Quebec. The numbers are supposed to represent how well hospitals avoid preventable deaths. (See rankings below) The number attributed to a hospital doesn't represent number of deaths, but a score. With the number 100 representing the national average, hospital ranking above 100 means a mortality ratio above the national average, while a score below means a lower mortality rate. "Hospitals and health care providers are continuously looking for ways to improve quality of care for their patients," says Graham W. S. Scott, Chair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CIHI, in a statement. "The HSMR (hospital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 builds on this good work by providing another important tool to better understand in-hospital mortality and identify areas for improvement." The highest ranking GTA hospital was the 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 which scored an 87. The 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 includes Toronto General, Princess Margaret, and Toronto Western Hospitals. No Ontario hospitals made the top five (in terms of lowest mortality rates). They are, in order: The Moncton Hospital in Moncton, N.B., Foothills Medical Centre in Calgary, Alta., Regina General Hospital in Regina, Sask., Peter Lougheed Centre in Calgary, Alta., and Saint John Regional Hospital in Saint John, N.B. The impetus for releasing these numbers is to improve patient care across the board and allow hospitals to see where they could be making improvements. The Ontario government has already mandated that the facilities must report injuries or death rates for certain procedures on their websites in addition to wait time statistics. More than 250,000 have died in Canadian hospitals outside Quebec in the last three years. -------------------------------------------------------------------------------- Hospital 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 (Score of 100 represents the national average, palliative care not included.) Toronto North York General: 99 Mt. Sinai Hospital: N/A St. Michael's Hospital: 91 Scarborough General Hospital: 135 Scarborough Grace Hospital: 110 Sunnybrook Health Sciences Centre: 104 Toronto East General Hospital: 104 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 87 William Osler Health Centre Etobicoke General Hospital : 98 Humber River Regional Hospitals: N/A GTA Credit Valley Health Centre, Mississauga: 102 Richmond Hill: York Central Hospital: 101 Rouge Valley Health System: 106 Newmarket: Southlake Regional Health Centre: 100 Oakville Trafalgar Hospital: 91 Oshawa: Lakeridge Health Centre: 96 Trillium Health Centre, Mississauga: 99 William Osler Health Centre Peel Memorial Hospital: 81 Other Selected Ontario Cities Barrie: Royal Victoria Hospital: 89 Burlington: Joseph Brant Memorial Hospital: 99 Guelph General Hospital: 91 McMaster Hospital, Hamilton: 88 Niagara Health System St. Catharines: 135 Peterborough Regional Health Care Centre: 109 London Health Sciences Centre: 112 See the full report here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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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自己写的,不矛盾? 就因为正常的人出现了事故,所以才会得到胜诉。报告都还没出来,你怎就认为是他们两位身体本身有异样才会发生医疗事故?而不是医生的疏忽?事件当然是少数的,要是多数的,你想现在还有医生吗? 因为100%医院不可能承认是普通流血死亡,也就是要找到证据,可以证明产妇在生产前有整症需要进一步检查,而医生忽视了,要找到证据不可能找这里医院的医生,医生都是很团结,所以要去中国寻找非常专业,权威医生,对于这个流血死亡案件, 如果可以有任何前兆或者所有检查报告可以看到危险存在,那么就有可能赢,否则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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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打医疗官司的电影看过很多,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医生或者护士,你面对是医院整个系统,所以一定要找非常专业医疗律师,不要给普通律师忽悠了 另外你太太官司和那个福建太太输到比例是99%。 1。因为你们都强调太太产前都是主常 2。生产前所有检查都作了,都是正常 从以上这2点,就可以说你们一定输,医生不是神,他的判断都是根据这些报告,突然发生事件,非常少发生事件,根据报告,估计不到事件,发生了,病人死亡了,是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要请专业的律师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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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翻译一下,以防万一郭先生不熟悉英文: 我是潘红明的丈夫。我已经在互联网上做了一些查询。一些报道说,孕妇大出血发生率在北美地区是 1/8000。但这个医院在6个月内发生了至少有3次这样的事故(包括1例发生在6月的那次.所幸那个产妇活了下来.)。这样高的医疗事故率意味着是行医不当。我已经请了一个律师准备起诉医院。如果郭先生想和我联合起诉,请随时与我联系 416-624-8830 。现在,我不能输入中文(所以用了英文),如果谁能将此事告知郭先生及我的电话号码.我将感谢。谢谢。 联合的人越多,越有把握胜诉! 可以包括那些抱怨行医不当的(不一定出了死亡事故)病人。 如果十几个或几十个人抱怨,法官和陪审团会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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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打医疗官司的电影看过很多,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医生或者护士,你面对是医院整个系统,所以一定要找非常专业医疗律师,不要给普通律师忽悠了 另外你太太官司和那个福建太太输到比例是99%。 1。因为你们都强调太太产前都是主常 2。生产前所有检查都作了,都是正常 从以上这2点,就可以说你们一定输,医生不是神,他的判断都是根据这些报告,突然发生事件,非常少发生事件,根据报告,估计不到事件,发生了,病人死亡了,是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你看看自己写的,不矛盾? 就因为正常的人出现了事故,所以才会得到胜诉。报告都还没出来,你怎就认为是他们两位身体本身有异样才会发生医疗事故?而不是医生的疏忽?事件当然是少数的,要是多数的,你想现在还有医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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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和这种心理变态的人在此展开骂战。但对此人的逻辑思维方式,我只能说是名符其实的“低B”;对其他真正关心我太太的大众,我可以告诉大家,目前死因调查委员会还在调查分析,还没做出结论。不过将来即使结果出来了,我只是会直接交给我的律师。 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打医疗官司的电影看过很多,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医生或者护士,你面对是医院整个系统,所以一定要找非常专业医疗律师,不要给普通律师忽悠了 另外你太太官司和那个福建太太输到比例是99%。 1。因为你们都强调太太产前都是主常 2。生产前所有检查都作了,都是正常 从以上这2点,就可以说你们一定输,医生不是神,他的判断都是根据这些报告,突然发生事件,非常少发生事件,根据报告,估计不到事件,发生了,病人死亡了,是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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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太太生产前的两三个月就申请了保险,当时只是简简单单地想买个TERM10的LIFE INSURANCE,压根儿就没想到是因生孩子有风险而买。万万没想到就在出事后的两三天,居然收到保险公司的信,说我的申请批了,太大的拒绝了。我没有怨言,只能慨叹保险公司太精了。 你是说,你们还从未交过保险费?一般只要交了保险费,立即生效。 如果保险公司知道你太太这种情况,就要生产了,很可能会拖一拖。 最好是你太太本人再早一些提出申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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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太太生产前的两三个月就申请了保险,当时只是简简单单地想买个TERM10的LIFE INSURANCE,压根儿就没想到是因生孩子有风险而买。万万没想到就在出事后的两三天,居然收到保险公司的信,说我的申请批了,太大的拒绝了。我没有怨言,只能慨叹保险公司太精了。 是,这是个悲剧,我就在想,如果她买了保险,她的老公,女儿最起码不会陷入经济困境。有人说保险太贵,可是TERM的保险对她也就是20-30加币一个月。我们同胞还是要加强保险意思。 有人说,你肯定是卖保险的。对,我是。因为我相信保险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真的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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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和这种心理变态的人在此展开骂战。但对此人的逻辑思维方式,我只能说是名符其实的“低B”;对其他真正关心我太太的大众,我可以告诉大家,目前死因调查委员会还在调查分析,还没做出结论。不过将来即使结果出来了,我只是会直接交给我的律师。 上次那个广东太太,检查报告出来没有,好像说是9月,现在都已经是11月,那么平静,应该不是医院责任,是产妇身体问题。福建人太强壮了,一个人在加拿大生产,老公在福建,太不重视,至于是什么原因,应该等待医院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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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是个悲剧,我就在想,如果她买了保险,她的老公,女儿最起码不会陷入经济困境。有人说保险太贵,可是TERM的保险对她也就是20-30加币一个月。我们同胞还是要加强保险意思。 有人说,你肯定是卖保险的。对,我是。因为我相信保险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真的可以帮到你。 你这卖保险的人也太缺德了吧? 想在这时在人伤口上撒把盐? 你就真能多几个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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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经验看,多半是护士,或医生不负责任招致的医疗事故.如果我是那产妇的家人绝对要起诉医院. 太过分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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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Minhong Pan's husband. I have done some research on the Internet. Some reports said the pregnant mass bleeding happends 1 out of 8000 in North America. But this hospital have this happend at least 3 times in 6 months (including one case in June and fortunetly the pregnant was saved). Such a high rate means there should be medical malpractice with it. I already have a lawyer to sue the hospital. If Mr. Guo wants to join me,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at 416-624-8830. Right now I cannot type Chinese, should anybody can let Mr. Guo know my number will be appreciated. Thanks. 我来翻译一下,以防万一郭先生不熟悉英文: 我是潘红明的丈夫。我已经在互联网上做了一些查询。一些报道说,孕妇大出血发生率在北美地区是 1/8000。但这个医院在6个月内发生了至少有3次这样的事故(包括1例发生在6月的那次.所幸那个产妇活了下来.)。这样高的医疗事故率意味着是行医不当。我已经请了一个律师准备起诉医院。如果郭先生想和我联合起诉,请随时与我联系 416-624-8830 。现在,我不能输入中文(所以用了英文),如果谁能将此事告知郭先生及我的电话号码.我将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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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这个医院都不好,我的孩子也是在这家医院出生的,一个干练的中年白人女医生,很不错。我是高龄产妇,生第一胎。不过,我很庆幸没遇上糟糕的医生,还能活着回来。😀 不过,这个医院妇产科旁边的育婴室,有个讲广东话的戴眼镜的年轻华裔儿科医生,非常没道德,满脑子想的就是钱,挖空心思编一些没谱的病症,骗婴儿的父母上套,尤其是大龄、头胎、新移民要小心,切记自己多动脑,自己查清楚资料,不要上当,不要轻易同意打针或其他非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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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女人生孩子是过鬼门关,以现在的医疗条件人们已没有这种恐惧感了, 但还是接二连三出现这种事.而且是在加拿大,这里的医疗系统有时确实让人失望.....人已没了,说这些也没什么用..还是看看有什么办法能让孩子的父亲留下来, 活着的人还是要生活下去,要抚养好这个一出生就没了娘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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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地没错,年龄可以是意外的一个易发因素,但绝对不是推脱责任的全部借口. 反过来讲,如果有人63岁去生孩子的话(我不鼓励谁这么干),医院一定会象大熊猫一样地保护起来,因为这种病人已经不再是义务和工作,而是荣誉和财富. 出事故不应该是产妇的年龄问题,况且36岁算什么晚?我去产科医生那里产检,发现80%以上的老外孕妇都有三四十岁的样子。而我本人呢,体重只有80斤的瘦弱女子,接近45岁生头胎,从怀孕到剖腹产,我一点没觉得自己是高龄产妇而有所畏惧。事实也证明这个年龄生孩子没什么可怕,我剖腹产第二天就下地,洗澡,伤口也毫无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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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就看不到病历,估计就是家属本人也未必能看到。 再说看到了又怎样,病历都是人写的。 而写病历的人,除了医生就是护士。 能看到的是事情的经过,当然这只是一面之词。 客观地说未必就绝对是事实的真相。 但能绝对肯定的是结果。 在半年之内,有两名孕妇产后大失血死亡,还有多名孕妇出现类似险情。 这些,即使是意外,也绝对是不正常的意外。 就算上高龄产妇的危险因素吧,也还存在着准备是否充分,监测是否到位,和处理是否及时的问题. 等待医院方面的尸检报告得出最后结论? 前提是你要相信检验人员的公正无私和诚实可信。 看看出事后医院方的态度和动作就清楚了.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是真糊涂,就是装糊涂。 这就好比一个普通公民要去状告代表法院的律师。 胜诉的可能有多大呢? 答案早已明了,一切都无须多言。 在专业协会面前,任何协会外成员都是弱势群体。 这个世界,真理是什么? 真理就是实力。 流氓在欺凌弱小的时候,从来不承认自己的邪恶。 无论这个流氓是敞胸露怀张牙舞爪的还是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 对流氓讲文明礼貌规范道德,是对牛弹琴。 很遗憾,根据当前的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水平, 能够真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的方法实在有限。 一个细菌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就会不断增生蔓延。 形成越来越大的脓包. 但再大的脓包,也终将有被捅破的那一天。 不要以为渺小的,就没有力量; 不要以为卑微的,就没有尊严。 弱者和强者之间唯一的差别,只在有无坚定的信念。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搭理她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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