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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40年苦编关系网 将西藏问题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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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依据。 你说我荒谬,拿出你的依据来,证明中国法律不允许这么做。 说这是儿戏,请拿出你的依据来证明。 按照选举程序规定的“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江泽民符合此条件。使江泽民在连任两届国家主席后还能成为国家主席的人选(候选人),就是这个选举方式。因为还没有找到更合适的词,所以暂时用了“人选”一词。 中国荒唐的选举方式居然让江泽民得到了两张国家主席的选票、一张副主席的选票、一张检察长的选票。这就是使江泽民成为国家主席人选的事实依据。 你在第691帖说,江泽民完全符合被选举条件,代表选他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然后你又说,有人投票选他只能按无效票处理。这难道不是儿戏吗? 投江泽民的选票符合选举程序,既不是弃权票,也不是无效票。你凭什么说按无效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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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前面说过,不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国家领导人很难选上。所以,只有一个正式候选人的“选举”,理所当然地就会高票当选,这不仅符合逻辑,也符合事实。高票当选的例子如下: 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候塞因 100% 北朝鲜主席金正日 100%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 99.8% 按照你的观点是,高票当选充分说明这些专制政权都是与人民“心连心的”。 既然中共中央可以推出一名国家主席的正式候选人。而全国人大代表人数是政治局的一百倍,为什么就不能推出一名以上的正式候选人,政协为什么不能推出正式候选人,还有那些民主党派等组织为什么不能推出正式候选人? 国家政权及其领导人的高票当选,只要是选民或人民代表/议员的自主自由的投票,无论哪国无论该领导人未来的表现如何,都充分说明当时的本国政权和领导人是与人民“心连心的”,除此外,难道还有其它解释?比如,被美国列为恐怖国家和组织的伊朗和巴勒斯坦现政权都是过半数高票当选的,你敢说它没有反映伊朗和巴勒斯坦的民心? 无论是选国家领导人还是公投任何国家大事,国际大事,只要是自由投票,高票当选就充分代表了本国和各国人民的民心民意,否认它的恐怕只有像你这样的白痴。 中共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执政党,其它民主党派只是具有参政议政的小党,由执政党提名国家领导人天经地义合情合理,何况之前中共征求过各民主党派的意见,有人民代表大会的过半票当选等法定认可,有什么不可? 日本是尔等洋奴公认的所谓的民猪国家吧?可是日本也只有一个由日本执政党提出的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也常常高票当选,只有当未过半数票时,才由其它反对党联合提名候选人参加选举,因此,日本自民党一党执政多年,你恐怕不知道吧? 以上都是常识和历史,可惜你都不懂,你岂不只有气死活该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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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的是你,讨论参选率还要讨价还价。 我在第695帖说明了中国参选率小于1‰的理由。而你却说加拿大的参选率不到中国的一半,真是滑稽可笑,你有任何依据吗? 没有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你的695帖纯属放屁,你懂不懂什么叫做直接选举,什么叫做间接选举吗?中国的基层官员和各级政府官员都是通过直选或者间接选举产生的,参选率当然在有资格投票的直接选民和各级人民代表中统计,这个常识你都不懂?你除了胡说八道还会些什么? 再说,以你的这个对参选率的估算依据对加拿大总督和各级政府大小官员的选举来度量加拿大,则因加拿大选民和议员根本无权投票的事实来统计参选率岂不是更接近于0?可见你的强盗逻辑才真是滑稽可笑! 一方面,你连参选率是人民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统计量都不敢承认,另一方面,你又要对参选率说三道四,诬蔑造谣中国的参选率,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说我讨价还价,这样不知羞耻之徒真是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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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仅诡辩,而且是鸭子死了嘴巴硬。我在前面第687帖已经说的很清楚,十届人大期间,江泽民已经担任了两届国家主席,他居然还能成为国家主席的人选,难道不能说明中国的这种选举方式漏洞百出,如同儿戏? 而你在随后的第691帖说,江泽民完全符合被选举条件,代表选他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 你的“合情合理合法”之理由是什么?到底是谁荒谬、谁漏洞百出,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而你所谓“顶多那两票视同无效票”的说法本身就是把选举当作儿戏。你说那两张选江泽民的选票可视为无效票的依据是什么? 你又在胡言乱语了。 请问谁告诉你"江泽民在连任两届国家主席后,还能成为国家主席的人选"了?不要自己在那儿想当然,说话要有充足的依据。 根据中国宪法,他已经失去再次当选国家主席的资格了,有人投票选他只能按无效票处理。 人大代表同样有权投弃权票或无效票,这是中国法律所允许的。 这就是我的依据。 你说我荒谬,拿出你的依据来,证明中国法律不允许这么做。 说这是儿戏,请拿出你的依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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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讲清楚我如何理解? 我确实不清楚江泽民已经连任两届主席了。 就算如此,又能如何? 顶多那两票视同无效票,并不妨碍中国国家领导人的选出。又有什么可儿戏的?又有什么不可操作的? 人大代表同样有权投弃权票或无效票,这是中国法律所允许的,同样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布什和戈尔当年就为了几万张无效票打了将近一个月的官司,这算不算儿戏?最后美国总统不一样选出来了吗?你怎么证明有无效票的选举就是儿戏,就是不具有操作性? 你不仅诡辩,而且是鸭子死了嘴巴硬。我在前面第687帖已经说的很清楚,十届人大期间,江泽民已经担任了两届国家主席,他居然还能成为国家主席的人选,难道不能说明中国的这种选举方式漏洞百出,如同儿戏? 而你在随后的第691帖说,江泽民完全符合被选举条件,代表选他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 你的“合情合理合法”之理由是什么?到底是谁荒谬、谁漏洞百出,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而你所谓“顶多那两票视同无效票”的说法本身就是把选举当作儿戏。你说那两张选江泽民的选票可视为无效票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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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你是这么无耻,活像个输光了裤子的赌徒! 你明知道加拿大的参选率不到中国的一半,又不愿意承认参选率确实是衡量人民对自己国家政治制度喜好程度的最主要的统计量,为了保自己不会输得脱裤子见人,而宁愿如此颠倒黑白、胡说八道?! 无耻的是你,讨论参选率还要讨价还价。 我在第695帖说明了中国参选率小于1‰的理由。而你却说加拿大的参选率不到中国的一半,真是滑稽可笑,你有任何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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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段帖子完全是脱裤子放屁,试问在你所崇拜的西方国家中有没有一个是例外? 你语文水平太低搞不懂如下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个是,符合本国政治制度选举条件的人都可以被自由地选举,如果获得合法票数就可以当选为国家领导人------这不仅仅是macrophage的意思,也是各国都遵循的事实,包括中国和加拿大,而你却要反对这个事实,当然要输得脱裤子; 另一个是,不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国家领导人很难选上------这个也是事实,哪国都一样,恐怕无一例外,而你却拿它来攻击中国的选举,岂不是好笑吗?试问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等等的民猪国家又有哪一个非正式候选人当选过国家领导人? 你在前面说过,不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国家领导人很难选上。所以,只有一个正式候选人的“选举”,理所当然地就会高票当选,这不仅符合逻辑,也符合事实。高票当选的例子如下: 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候塞因 100% 北朝鲜主席金正日 100%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 99.8% 按照你的观点是,高票当选充分说明这些专制政权都是与人民“心连心的”。 既然中共中央可以推出一名国家主席的正式候选人。而全国人大代表人数是政治局的一百倍,为什么就不能推出一名以上的正式候选人,政协为什么不能推出正式候选人,还有那些民主党派等组织为什么不能推出正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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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举例布什是个比喻,你大概没有理解其中的意思。美国总统最多连任两届,所以不能再参加选举。 江泽民在十届人大得到国家主席的选票,就如同布什在2008年11月美国大选中得到几张选票。这样荒唐可笑的事,你居然认为体现了人大代表是在真正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十届人大期间,江泽民已经担任了两届国家主席。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最多可连任两届。江泽民完全符合被选举条件吗?代表选他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这种与宪法矛盾的选举方式漏洞百出,如同儿戏,它还具有可操作性吗? 你不讲清楚我如何理解? 我确实不清楚江泽民已经连任两届主席了。 就算如此,又能如何? 顶多那两票视同无效票,并不妨碍中国国家领导人的选出。又有什么可儿戏的?又有什么不可操作的? 人大代表同样有权投弃权票或无效票,这是中国法律所允许的,同样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布什和戈尔当年就为了几万张无效票打了将近一个月的官司,这算不算儿戏?最后美国总统不一样选出来了吗?你怎么证明有无效票的选举就是儿戏,就是不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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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前面的第694帖子有打字错误,现更改如下: 你有时间说那么多废话,还不如计算一下中国真正的参选率。下面计算一下中国的参选率。 中国999‰以上的公民即不能选举地方领导,也不能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国家领导人。所以,中国的参选率小于1‰。 想不到你是这么无耻,活像个输光了裤子的赌徒! 你明知道加拿大的参选率不到中国的一半,又不愿意承认参选率确实是衡量人民对自己国家政治制度喜好程度的最主要的统计量,为了保自己不会输得脱裤子见人,而宁愿如此颠倒黑白、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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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先把问题搞清楚,再来看谁在放屁。 你说“不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国家领导人很难选上”,这一点我同意。现在的问题是,哪个国家在选举领导人时只有唯一的一个正式候选人? 每个政党向选民推出的本党正式候选人都是一名,没见到过例外吧? 中共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执政党,干吗要搞两名正式候选人?你怕是有毛病吧!中共每次推荐的国家领导人经得起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确认,并且均是高票当选,至少在选国家领导人上,这不能不充分说明中共是与人民心连心的,这有何不好,值得你大惊小怪? 中国人民在中共和中国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60年的艰苦奋斗,以超过所有西方民猪国家的发展速度,取得了令民猪国家颜面扫地的辉煌成就,事实胜于雄辩,充分说明中国人民选择的政治制度就是好得很,你是否又要中国的发展优于民猪国家或者资本主义国家的统计数据? 顺便告诉你,一党独大,一党长期执政至今的,包括国家领导人正式候选人只有一名的,也并非中国一家,你不知道只能说明你孤陋寡闻,你呀,还是恶补一下中文、逻辑和历史学再来辩论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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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前面的第694帖子有打字错误,现更改如下: 你有时间说那么多废话,还不如计算一下中国真正的参选率。下面计算一下中国的参选率。 中国999‰以上的公民即不能选举地方领导,也不能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国家领导人。所以,中国的参选率小于1‰。 任你如何狡辩也得先回答衡量本国人民喜欢自己的政治制度的统计量是什么吧?到现在为止,你仅仅提出的是民调,认为中国没有这方面民调就不能说明中国人民喜欢中国的政治制度,请问,按照你的逻辑是否可以推导出,加拿大没有这方面的民调数据就不能说明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民猪制度,对不对?这就是我反驳你的意思,你不但语文水平太低,怎么逻辑学也一窍不通?我叫你晒晒加拿大的民调数据来证明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民猪制度,不正是顺着你的思路、支持你的逻辑吗?有半点为难你的意思吗?你声明没有说过加拿大人民十分喜欢加拿大的议会制,不等于你否认它。 ...... 你要否认我的观点,除了提出一个虚无子有的民调外,没有给出任何其它统计量;而对于我提出的各国公布的参选率才是唯一可以说明人民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统计量,你又不敢正面回应是否赞同。如果你认可参选率的这个作用,我很乐意在你给不出加拿大的民调数据之前,回答你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得到的问题,这难道还不合理、不公平、不是照顾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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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时间说那么多废话,还不如计算一下中国真正的参选率。下面估算一下中国的参选率。 中国99‰以上的公民即不能选举地方领导,也不能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国家领导人。所以,中国的参选率小于1‰。 任你如何狡辩也得先回答衡量本国人民喜欢自己的政治制度的统计量是什么吧?到现在为止,你仅仅提出的是民调,认为中国没有这方面民调就不能说明中国人民喜欢中国的政治制度,请问,按照你的逻辑是否可以推导出,加拿大没有这方面的民调数据就不能说明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民猪制度,对不对?这就是我反驳你的意思,你不但语文水平太低,怎么逻辑学也一窍不通?我叫你晒晒加拿大的民调数据来证明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民猪制度,不正是顺着你的思路、支持你的逻辑吗?有半点为难你的意思吗?你声明没有说过加拿大人民十分喜欢加拿大的议会制,不等于你否认它。 因为在你的灵魂深处,你就是一个认为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议会制度,而中国人民不喜欢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人没有人权、没有民主、没有自由,西藏也是假自治的达赖分子,难道你不是吗?你敢否认吗?你敢说加拿大人不喜欢加拿大的政治制度吗?谅你不敢! 其实,你的卑鄙伎俩大家都十分清楚,不就是认为中国没有进行这方面民调,所以,才拿民调来说事吗?一旦你知道了加拿大也没有这个民调,你可能就不敢拿民调说事了。这就叫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你要否认我的观点,除了提出一个虚无子有的民调外,没有给出任何其它统计量;而对于我提出的各国公布的参选率才是唯一可以说明人民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统计量,你又不敢正面回应是否赞同。如果你认可参选率的这个作用,我很乐意在你给不出加拿大的民调数据之前,回答你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得到的问题,这难道还不合理、不公平、不是照顾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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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允许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人吗?很显然他们不允许。 所以布什在2008年11月美国大选中得到几张总统或副总统的选票是不正常的。 中国的选举制度允许代表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江泽民完全符合被选举条件,代表选他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哪来的儿戏之说? 可见,你的举例是非常荒谬的,漏洞百出用来形容你的论调是再好不过的了。 前面举例布什是个比喻,你大概没有理解其中的意思。美国总统最多连任两届,所以不能再参加选举。 江泽民在十届人大得到国家主席的选票,就如同布什在2008年11月美国大选中得到几张选票。这样荒唐可笑的事,你居然认为体现了人大代表是在真正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十届人大期间,江泽民已经担任了两届国家主席。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最多可连任两届。江泽民完全符合被选举条件吗?代表选他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这种与宪法矛盾的选举方式漏洞百出,如同儿戏,它还具有可操作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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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复一遍,我没有说过加拿大人民十分喜欢加拿大的议会制,所以不需要拿出什么事实来证明。如果你一定要我拿出民调数据,我可以坦率地说我目前还没有看到过加拿大人民是否喜欢议会制的民意调查,所以手头上没有相关的数据。 因为你一再坚持认为参选率可以证明中国人民喜欢橡皮图章,所以我请你说明中国90%以上的参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难道不合理吗?你用不着跟我谈条件,说明不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就表明90%以上的参选率不可信。 任你如何狡辩也得先回答衡量本国人民喜欢自己的政治制度的统计量是什么吧?到现在为止,你仅仅提出的是民调,认为中国没有这方面民调就不能说明中国人民喜欢中国的政治制度,请问,按照你的逻辑是否可以推导出,加拿大没有这方面的民调数据就不能说明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民猪制度,对不对?这就是我反驳你的意思,你不但语文水平太低,怎么逻辑学也一窍不通?我叫你晒晒加拿大的民调数据来证明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民猪制度,不正是顺着你的思路、支持你的逻辑吗?有半点为难你的意思吗?你声明没有说过加拿大人民十分喜欢加拿大的议会制,不等于你否认它。 因为在你的灵魂深处,你就是一个认为加拿大人民喜欢加拿大的议会制度,而中国人民不喜欢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人没有人权、没有民主、没有自由,西藏也是假自治的达赖分子,难道你不是吗?你敢否认吗?你敢说加拿大人不喜欢加拿大的政治制度吗?谅你不敢! 其实,你的卑鄙伎俩大家都十分清楚,不就是认为中国没有进行这方面民调,所以,才拿民调来说事吗?一旦你知道了加拿大也没有这个民调,你可能就不敢拿民调说事了。这就叫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你要否认我的观点,除了提出一个虚无子有的民调外,没有给出任何其它统计量;而对于我提出的各国公布的参选率才是唯一可以说明人民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统计量,你又不敢正面回应是否赞同。如果你认可参选率的这个作用,我很乐意在你给不出加拿大的民调数据之前,回答你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得到的问题,这难道还不合理、不公平、不是照顾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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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布什在2008年11月美国大选中得到几张总统或副总统的选票,你还会认为美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民是在真正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吗? 十届人大期间,江泽民已经担任了两届国家主席,他居然还能成为国家主席的人选,难道不能说明中国的这种选举方式漏洞百出,如同儿戏? 美国允许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人吗?很显然他们不允许。 所以布什在2008年11月美国大选中得到几张总统或副总统的选票是不正常的。 中国的选举制度允许代表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江泽民完全符合被选举条件,代表选他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哪来的儿戏之说? 可见,你的举例是非常荒谬的,漏洞百出用来形容你的论调是再好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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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先把问题搞清楚,再来看谁在放屁。 你说“不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国家领导人很难选上”,这一点我同意。现在的问题是,哪个国家在选举领导人时只有唯一的一个正式候选人? 你的这段帖子完全是脱裤子放屁,试问在你所崇拜的西方国家中有没有一个是例外? 你语文水平太低搞不懂如下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个是,符合本国政治制度选举条件的人都可以被自由地选举,如果获得合法票数就可以当选为国家领导人------这不仅仅是macrophage的意思,也是各国都遵循的事实,包括中国和加拿大,而你却要反对这个事实,当然要输得脱裤子; 另一个是,不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国家领导人很难选上------这个也是事实,哪国都一样,恐怕无一例外,而你却拿它来攻击中国的选举,岂不是好笑吗?试问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等等的民猪国家又有哪一个非正式候选人当选过国家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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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复一遍,我没有说过加拿大人民十分喜欢加拿大的议会制,所以不需要拿出什么事实来证明。如果你一定要我拿出民调数据,我可以坦率地说我目前还没有看到过加拿大人民是否喜欢议会制的民意调查,所以手头上没有相关的数据。 因为你一再坚持认为参选率可以证明中国人民喜欢橡皮图章,所以我请你说明中国90%以上的参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难道不合理吗?你用不着跟我谈条件,说明不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就表明90%以上的参选率不可信。 注意,要公平的也是你,比如,是你提出要先来后到地回答问题,同样是你先提出要我给出参选率的计算方法才公平的,因此,我才有上面的与你辩论你要的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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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只知道李红痣被动的被入过团 你的知识很丰富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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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认了"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或者选民"就行了,能够这么做当然说明是有操作性的。如果没有操作性,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怎么可能得到选票呢? "江泽民得了两张国家主席的选票、一张副主席的选票、一张检察长的选票"只能说明至少有两位代表认为他比胡景涛更适合做国家主席,一位代表认为他是副主席的最佳人选,另一位代表认为他当检察长最好。这正体现了代表是在真正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儿戏之说从何说起? 你显然又在信口开河了。 假如布什在2008年11月美国大选中得到几张总统或副总统的选票,你还会认为美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民是在真正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吗? 十届人大期间,江泽民已经担任了两届国家主席,他居然还能成为国家主席的人选,难道不能说明中国的这种选举方式漏洞百出,如同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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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不是在胡说吗? 😁 "胡说无罪,八道有理"当然可以指臭为香了. 谢谢!不过俺哪有那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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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中有正式候选人之外的个别代表被投票,进一步证明了“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完全是陪衬,既不公平,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十届人大选举为例,江泽民居然得了两张国家主席的选票、一张副主席的选票、一张检察长的选票。说明了这种选举方式如同儿戏,荒唐可笑。难道一个不公平、荒唐可笑的选举方式还能算作具有可操作性? 你的这段帖子完全是脱裤子放屁,试问在你所崇拜的西方国家中有没有一个是例外? 你语文水平太低搞不懂如下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个是,符合本国政治制度选举条件的人都可以被自由地选举,如果获得合法票数就可以当选为国家领导人------这不仅仅是macrophage的意思,也是各国都遵循的事实,包括中国和加拿大,而你却要反对这个事实,当然要输得脱裤子; 另一个是,不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国家领导人很难选上------这个也是事实,哪国都一样,恐怕无一例外,而你却拿它来攻击中国的选举,岂不是好笑吗?试问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等等的民猪国家又有哪一个非正式候选人当选过国家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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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在辩论问题,还是在谈生意? 无理无词就老老实实投降认输,何必羞羞答答,岔开话题?你居然认为我不是在辩论而是在与你谈生意?你怎么做人的也这么差劲呐?不妨把我的这个帖子再发在下面,让他人看看我到底是在与你辩论还是在与你谈生意: 你再怎么狡辩也是徒劳的,我上面的原话,是不是以参选率针对你以没有民调就不能证明我说的中国人民喜欢这样的“橡皮图章”的反驳? 不是你先提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是民调,然后,我才以参选率这个两国都有的可比参数来反驳你的吗?并且我给出了两国参选率的具体数据,而你呢,当我连发三帖追问你拿出来加拿大这方面的民调数据时,你的回答居然是不知道加拿大有没有这方面的民调,这真让大家开了眼界,你不认为你的这个回答是很无赖的吗?你以一个虚无的东西来企图否认事实和攻击对方的看法,同轮子的以退党多少千万来证明中共就要垮台了一样无耻?!不,轮子为了造谣至少装模作样还搞出了一套统计计算退党的具体数据,尽管这个数据的来源和统计方法是可笑的,你呐,居然拿个虚无子有东西来现宝,不得不佩服达赖分子的卑鄙伎俩更高轮子一筹! 以上指出了你辩论的卑鄙伎俩,然后,我们再来谈公平: 按照你提出的先来后到原则,我应该耐心地等待你说出加拿大喜欢本国政治制度方面的民调数据,让大家看看加拿大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后,我来回答你的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然后,你再说说加拿大的这个喜欢加拿大政治制度的民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样才公平对不对? 为了照顾你,我也可以先回答你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获得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你得承认参选率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民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统计指标之一,并且它也是衡量各国人民谁更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可比统计量之一。如果你不承认参选率的这个统计量的客观意义和作用,哪怕我告诉你了中国的参选率获得的方法是100%可信的,对我们讨论辩论的问题,又有何用?我在这个问题上不喜欢再对××弹琴了。 注意,要公平的也是你,比如,是你提出要先来后到地回答问题,同样是你先提出要我给出参选率的计算方法才公平的,因此,我才有上面的与你辩论你要的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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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你的问题“在选举最终阶段,是不是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选举中“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是写在纸上的,这个问题还用问吗?当然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或者选民。 我的第667帖中的第二段内容是假设,是为了帮助你理解什么是不确定的候选人。希望你不要理解错了。 选举中有正式候选人之外的个别代表被投票,进一步证明了“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完全是陪衬,既不公平,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十届人大选举为例,江泽民居然得了两张国家主席的选票、一张副主席的选票、一张检察长的选票。说明了这种选举方式如同儿戏,荒唐可笑。难道一个不公平、荒唐可笑的选举方式还能算作具有可操作性? 你承认了"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或者选民"就行了,能够这么做当然说明是有操作性的。如果没有操作性,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怎么可能得到选票呢? "江泽民得了两张国家主席的选票、一张副主席的选票、一张检察长的选票"只能说明至少有两位代表认为他比胡景涛更适合做国家主席,一位代表认为他是副主席的最佳人选,另一位代表认为他当检察长最好。这正体现了代表是在真正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儿戏之说从何说起? 你显然又在信口开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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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你的问题“在选举最终阶段,是不是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选举中“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是写在纸上的,这个问题还用问吗?当然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或者选民。 我的第667帖中的第二段内容是假设,是为了帮助你理解什么是不确定的候选人。希望你不要理解错了。 选举中有正式候选人之外的个别代表被投票,进一步证明了“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完全是陪衬,既不公平,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十届人大选举为例,江泽民居然得了两张国家主席的选票、一张副主席的选票、一张检察长的选票。说明了这种选举方式如同儿戏,荒唐可笑。难道一个不公平、荒唐可笑的选举方式还能算作具有可操作性? 俺只知道李红痣被动的被入过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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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你前面不是已经说了"正式候选人只有一人"吗?怎么“正式候选人”又不确定了?你这不是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吗? 现在请你正面回答,在选举最终阶段,是不是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 怎么?不敢正面回答吗? 先回答你的问题“在选举最终阶段,是不是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选举中“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是写在纸上的,这个问题还用问吗?当然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或者选民。 我的第667帖中的第二段内容是假设,是为了帮助你理解什么是不确定的候选人。希望你不要理解错了。 选举中有正式候选人之外的个别代表被投票,进一步证明了“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完全是陪衬,既不公平,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十届人大选举为例,江泽民居然得了两张国家主席的选票、一张副主席的选票、一张检察长的选票。说明了这种选举方式如同儿戏,荒唐可笑。难道一个不公平、荒唐可笑的选举方式还能算作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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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诡辩,而是你的理解有问题。选举中“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是写在纸上的,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证明的是“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具体的人数和名单是否存在。没有具体名单,“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就是不确定的。没有那个国家领导人的最终选举是从不确定的群体中选出来的,所以说它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实际上,“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是只有一个候选人的遮羞布。 如果你不能理解什么是“不确定的”,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考虑。假设选举国家主席前,不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只公布“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候选人)名单。选举国家主席时,选票上有一串“其他代表或者选民” (候选人)名字,选票最后留有空格,选举人也可以填写正式候选人名字。此时,“正式候选人”就是不确定的。 事实放你眼前,你还有意歪扯。你这不是诡辩是什么? 既然视频中在选举的最终阶段--报票阶段都可以看到有正式候选人之外的其他代表被投票,那么又哪来的“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的方法在正式选举国家主席时是无法操作的”呢? 你前面不是已经说了"正式候选人只有一人"吗?怎么“正式候选人”又不确定了?你这不是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吗? 现在请你正面回答,在选举最终阶段,是不是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 怎么?不敢正面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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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在辩论问题,还是在谈生意? 你再怎么狡辩也是徒劳的,我上面的原话,是不是以参选率针对你以没有民调就不能证明我说的中国人民喜欢这样的“橡皮图章”的反驳? 不是你先提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是民调,然后,我才以参选率这个两国都有的可比参数来反驳你的吗?并且我给出了两国参选率的具体数据,而你呢,当我连发三帖追问你拿出来加拿大这方面的民调数据时,你的回答居然是不知道加拿大有没有这方面的民调,这真让大家开了眼界,你不认为你的这个回答是很无赖的吗?你以一个虚无的东西来企图否认事实和攻击对方的看法,同轮子的以退党多少千万来证明中共就要垮台了一样无耻?!不,轮子为了造谣至少装模作样还搞出了一套统计计算退党的具体数据,尽管这个数据的来源和统计方法是可笑的,你呐,居然拿个虚无子有东西来现宝,不得不佩服达赖分子的卑鄙伎俩更高轮子一筹! 以上指出了你辩论的卑鄙伎俩,然后,我们再来谈公平: 按照你提出的先来后到原则,我应该耐心地等待你说出加拿大喜欢本国政治制度方面的民调数据,让大家看看加拿大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后,我来回答你的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然后,你再说说加拿大的这个喜欢加拿大政治制度的民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样才公平对不对? 为了照顾你,我也可以先回答你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获得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你得承认参选率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民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统计指标之一,并且它也是衡量各国人民谁更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可比统计量之一。如果你不承认参选率的这个统计量的客观意义和作用,哪怕我告诉你了中国的参选率获得的方法是100%可信的,对我们讨论辩论的问题,又有何用?我在这个问题上不喜欢再对××弹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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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由当然不成立。 哪些全国人大代表年满45岁、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很容易查到的。 你查不到只能说明你水平不够。 提示:不要在新浪网、人民网和网易上查! 😁 坦率地说,我查不出来。十届人大共有代表2983人,请你帮忙查出十届人大有多少有资格被选举为国家主席的代表。把人数和名单帖出来,顺便说一下你花了多少时间查出来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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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的直接否定。 事实放你眼前,你还有意歪扯。你这不是诡辩是什么? 现在请你正面回答,在选举最终阶段,是不是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以外的代表? 不是我诡辩,而是你的理解有问题。选举中“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是写在纸上的,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证明的是“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具体的人数和名单是否存在。没有具体名单,“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就是不确定的。没有那个国家领导人的最终选举是从不确定的群体中选出来的,所以说它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实际上,“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 的方式是只有一个候选人的遮羞布。 如果你不能理解什么是“不确定的”,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考虑。假设选举国家主席前,不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只公布“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候选人)名单。选举国家主席时,选票上有一串“其他代表或者选民” (候选人)名字,选票最后留有空格,选举人也可以填写正式候选人名字。此时,“正式候选人”就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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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话是: 我可以坦率地说还没有看到过加拿大人民是否喜欢议会制的民意调查,所以我没有相关的数据可晒。 我意思是说,还没有看到过加拿大人民是否喜欢议会制的民意调查,所以我手头上没有数据。我并没有肯定加拿大没有这方面的民意调查。 你的原话如下: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换届选举,选民和各级人民代表的参选率均在90%以上,事实摆明了中国人民就是喜欢这样的“橡皮图章”,还用得着什么狗屁调查吗? 因为你坚持认为参选率可以证明中国人民喜欢橡皮图章,所以我请你说明中国90%以上的参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难道不合理吗?你用不着跟我谈条件,说明不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就表明90%以上的参选率不可信。 你再怎么狡辩也是徒劳的,我上面的原话,是不是以参选率针对你以没有民调就不能证明我说的中国人民喜欢这样的“橡皮图章”的反驳? 不是你先提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是民调,然后,我才以参选率这个两国都有的可比参数来反驳你的吗?并且我给出了两国参选率的具体数据,而你呢,当我连发三帖追问你拿出来加拿大这方面的民调数据时,你的回答居然是不知道加拿大有没有这方面的民调,这真让大家开了眼界,你不认为你的这个回答是很无赖的吗?你以一个虚无的东西来企图否认事实和攻击对方的看法,同轮子的以退党多少千万来证明中共就要垮台了一样无耻?!不,轮子为了造谣至少装模作样还搞出了一套统计计算退党的具体数据,尽管这个数据的来源和统计方法是可笑的,你呐,居然拿个虚无子有东西来现宝,不得不佩服达赖分子的卑鄙伎俩更高轮子一筹! 以上指出了你辩论的卑鄙伎俩,然后,我们再来谈公平: 按照你提出的先来后到原则,我应该耐心地等待你说出加拿大喜欢本国政治制度方面的民调数据,让大家看看加拿大人民是否喜欢本国的政治制度后,我来回答你的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然后,你再说说加拿大的这个喜欢加拿大政治制度的民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样才公平对不对? 为了照顾你,我也可以先回答你中国的参选率是如何获得的,但是,有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你得承认参选率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民是否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统计指标之一,并且它也是衡量各国人民谁更喜欢本国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可比统计量之一。如果你不承认参选率的这个统计量的客观意义和作用,哪怕我告诉你了中国的参选率获得的方法是100%可信的,对我们讨论辩论的问题,又有何用?我在这个问题上不喜欢再对××弹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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