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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华: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31日庭审于22点10分结束,田文华在最后陈述中表述: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她说,三鹿事件发生后,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儿童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事件发生后她“痛心疾首、撕心裂肺”,并“向全国人民道歉”。

12月31日,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在石家庄市中院出庭受审

2008年12月31日,三鹿事件系列刑案中最受关注的三鹿集团及原董事长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与田一同受审的还有三鹿前高管原副总经理王玉良、原副总经理杭志奇、公司奶事业部原总经理吴聚生。庭审于晚上22点10分结束,田文华在最后陈述中表述:我认罪,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她说,三鹿事件发生后,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儿童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事件发生后她 “痛心疾首、撕心裂肺”,并“向全国人民道歉”。法庭将择日宣判。

“三聚氰胺”大案过程全解密

庭审过程中法庭揭露了三鹿“三聚氰胺”案件的详细过程。法庭披露三鹿集团在2007年12月以后,便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部分婴儿使用其所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出现尿液中有红色沉淀物等症状。三鹿于5月底成立调查小组进行处理,并确认其所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中的“非乳蛋白液态氮”含量,是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婴幼儿系列奶粉中的1.5倍至6倍,怀疑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

2008年8月1日,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技术中心报告显示,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个批次被检出“三聚氰胺”。8月1日到8月13日部分奶粉开始停止销售,同时加强原奶收购环节的管理并以返货形式换回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婴幼儿奶粉。

而后在8月13号到9月2号之间三鹿参照欧盟标准确定“三聚氰胺”安全标准,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可以销售,10毫克以上的暂时封存。此外,三鹿集团调集“三聚氰胺”含量为每公斤20毫克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田文华被诉“三桩大案”

起诉书认为三鹿集团在已明知其婴幼儿奶粉系列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却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和销售,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三鹿在事发后8月2日至9月12日期间,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69批次,总量约813.74吨,销售金额约475.61万元。

其次各奶户送往加工三厂用于奶粉生产的原奶被发现含有“三聚氰胺”后曾被拒收,但是三鹿总部却将这些原奶调剂到行唐配送中心、新乐闵镇配送中心。行唐配送中心、新乐闵镇配送中心先后向保定三鹿、加工二厂、三鹿乐时奶制品公司配送原奶共计 180.89吨。起诉书指出这些原奶与其他原奶混合后进入了加工程序,分别生产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经对其中的12个批次液态奶检测,发现均含有“三聚氰胺”(含量最高为每公斤199毫克,最低为每公斤24毫克),共269.44余吨,并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合计约181.40万元。

第三,作为集团的管理人员,田文华并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起诉书认为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了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检方认为,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对产生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上述被告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第150条、第144条、第149条、第140条规定,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代理律师称三鹿也是受害者

田文华代理律师提出三点反驳意见,首先,他指出中国当时(“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前)并没有关于“三聚氰胺”的检测标准,因此企业并没有设置此类检测项目,企业也是受害者。同时,“毒奶粉”均出自三鹿集团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而要求集团总公司领导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问题负责,有失公允。

其次,案发当时由于国家并没有食品中有关“三聚氰胺”的安全含量标准,三鹿集团此时实施的每公斤10毫克的标准,是参照欧盟标准制定的。而且按照此标准在8月1号以后出售的产品,并没有产生任何伤害。同时这期间出售的产品并不都含有“三聚氰胺 ”,而且三鹿集团在此期间也曾用低于10毫克标准的产品兑换市场上已经存在的“超标”产品。

第三,田文华没有犯罪的主观意愿,她在获知问题奶粉中检测发现大量“三聚氰胺”后,曾采取一系列补救措施。其中,在8月2日和8月29日,三鹿集团曾经两次向石家庄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要求迅速召回产品,而在之前没有申报是因为未达到申报标准。

庭审现场面对指控,田文华承认“属实”,最终认罪,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她说质量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当时对欧盟检测“三聚氰胺”标准“过于自信”。此外田文华表示她对三鹿销售情况毫不知情,显然并不知晓三鹿已破产,以及31日三鹿总部标志被换成三元标志的事实,拥有50年历史的三鹿或许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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