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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时报:移民老杨10年拼搏不言放弃

(北美时报)本期的人物是老杨。来加拿大十年,目前在多伦多从事地产经纪职业。叫老杨事实上他一点都不老,和他熟了之后才发现老杨居然年纪不大。言谈之中的成熟和稳重实在让人感觉不到他是个三十岁刚出头的人。

老杨在国内大学读的是铁路通信。大学毕业后他就申请移民来到加拿大,那会儿是1999年。
夕子在从前写过一个游记《爱飘落大西洋之浪漫PEI》讲的就是加拿大非常美丽的一个岛屿-爱德华王子岛。我有很多朋友跟我说,有一天没了工作、没了家庭的负累;就一路流浪到爱德华王子岛。

在大家的眼中和印象里,PEI应该是一个非常浪漫美丽充满无限快乐的悠闲之地。我也在想,会对一个地方有特殊的好感很像爱上一个距离我们生活很远的人;因为不曾和他面临柴米油盐,不曾和他共同承担生活压力,所以只会看到最美好的一面。景致也同样如此。如果你不是去讨生活,你也就不会体验到浪漫背后的真实一面。老杨对我说,"生活在那里,所关注的是生活必需的东西,我还真的没有去参观很多景点,不过却将那个小的只有3万人的省会夏洛特敦步行走了一圈(因为那里没有公交巴士),所有的银行超市全集中在市中心的一小快地方。晚上跟房东一起去酒吧,确实说是一户人家的车库,看到本地人生活的悠闲,他们见到我们就过来问HELLO用中文怎么说:然后像个孩子一样走到每个人面前用刚学到的中文问好。这一切好像总是在记忆里抹不去。晚上从图书馆回来,提着贵的每买一个都要咬牙的水果,那天下着冰雨,出来整个身子都被冰包起来了,摔倒了,捡起散落满地的东西,再起来"。"PEI是整个加拿大省份里面,税最高而工资最低的地方。我时常在想,PEI的居民应该会面临比我们大得多的生活压力。他们却生活得很乐观"。

99年3月,老杨从PEI坐长途巴士到多伦多,想开拓一个更好的未来。那时候他并不知道,其实真正艰苦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老杨说,"汽车到了士嘉堡长途车站的时候,我问司机是否已经到了多伦多,他说是的。我就拉着行李下车。在多伦多我没有一个朋友亲戚熟人,也不知道去哪里?提包里有一张纸,是在PEI的时候,朋友小马有张不知道已存放了多久的多伦多的中文报纸,我从上面广告版上抄下来的租房电话号码,那里能够有份从多伦多来的中文报纸实在不易,他也不舍得给我。我都不知道该抄哪个号码,对我来说,多伦多是个陌生的城市,就随便写了两个。在汽车站找公用电话开始打,问了第一个,习惯了在PEI开口讲英文,就问对方是否还有房子在租,对方就跟我说:CHINESE,CHINESE,我才意识到原来这已经是多伦多了。很庆幸他的房子还有一间在租,我就问了地址,马上叫身边的出租车大哥带我去。

我本来要在多伦多市中心下车却下错车在士嘉堡,庆幸的是我要看的房子就在MCCOWAN和FINCH这里,几分钟就到了。房东是个福建的老人很热情我们同一个姓氏,他看着我从出租车上拿下行李,就说你都不看房就搬来了。呵呵,当时真的一切都很奇妙。安定了下来,就赶快找工作,先找到了一个清洁工。做了一天,我问老板什么时候出工资,他说要第三个星期开始给第二个星期的。我向他说明我账户里没有多少钱了。他就给我推荐他的一个朋友做搬运的李先生,说可以当天给当天做的工资。并代为我介绍,说第二天就可以帮李先生做工了。

第二天到指定的地方等,说的是下午两点钟,我一点半就到了那里,当时在那里的东南角还是一片荒地,现在已经是高楼和镇屋了,每次当我走过这里都会想起当年的场景。天气依旧很冷,寒风刺骨。当时我想搬运要费力气,就没有穿太厚,于是衣着单薄的我就这样在毫无任何遮掩的荒地里开始等待,一直等到2点45分。当时都曾怀疑是否等错位置了,还是老板忘记了,风吹得头开始有点疼,只能靠走过来走过去来保持身体温暖,到后来要小跑跑来跑回的,当一辆大货车过来停下,我看到有人向我挥手,才结束了漫长的等待,当时头被寒风吹得昏沉沉的,有点游离的感觉。

要搬运的是一个新的酒吧的设备,吧台等都是很重,我从小在农村长大,这些也不算什么。只记得浑身是汗,足可见当时的热忱。10点半做完所有的事情,他的车到我家附近停下,开车里的灯,给我工资,8块一小时7个小时总共56块。那一刻我才知道多少钱一个小时。接过钱在昏黄的灯光中,我去掉手套才看到手指不知道什么时候给挤破了,血已经凝滞凉凉的。

PIZZA店的新开始

记得当初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就从最简单最艰苦的生活过起,一步步的走,尽管当时也不知道未来究竟走到哪个地步,也不知道明天要面对的是什么样新生活,可是当时的那股劲头现在想想也觉得佩服,反而如今感觉没有当初的那种大无畏的精神了,是人成熟了,还是思想尽头退步了?

现实的生活自己没有太多的选择,也许正视目前的困境才是重要的,好在自己有了这么多年经验和经历,好在自己还年轻有力气,好在知道不久父母家人就来到这里团聚,这一切都不足以让我再去胆怯,钱财用去可以再挣,时间用去换来珍惜,只要能够身体健康,信心还在就是最宝贵的财富。

提起PIZZA相信不少人都喜欢吃,特别是小孩子更是热衷。在加拿大我与PIZZA也有很深的交情。

最早第一次吃是在99年中,在士嘉堡东边动物园附近做工,中午很饿,外面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吃东西,唯一看到一个PIZZA店,就去买一块PIZZA,有饮料有薯片。当时还因为对加拿大饮料不太熟悉,闹了个小笑话。店员递给我PIZZA后问我要什么饮料,我看了半天,说:CANADA DAY 吧。把那位南亚裔老兄乐坏了。他说,CANADA DAY 不能卖。我还很认真地指着饮料对他说,就这个啊。他拿给我说,这个能卖。不过这个是CANADA DRY。直到现在每次看到CANADA DRY的时候我都会想起第一次买PIZZA的趣事。

过了一年多,买了一个几百块的破车,想去找份送餐的工作,可是当时又没有工作经验又不知道怎么入行。我的朋友TONY就鼓励我,我们为了研究如何送餐,还特地在他住那里叫了PIZZA来,看看人家怎么送。结果呢,吃饱了肚子不过还是没有了解怎么进入这行业。后来,我在百年理工的同学介绍我去了一家很大的PIZZA店。尽管也没有经验,不过还是能够有个工作做了。后来才渐渐明白到,在这里找工作,有时候如果能够有个该公司的适当的介绍人,成功的几率会高很多。

开始找到了送餐的工作,开始要熟悉这个店区域的每条路,和店里的各种配料还要帮手做些厨房的工作。不过,每次都可以享用可口的PIZZA确实是个好地方。慢慢的跟做PIZZA的熟悉了,有时他们还让你自己做些你自己喜欢的吃的PIZZA。也有时会用炸薯条的炉子煎油条吃,也就是做PIZZA的面,把它擀薄,拿切PIZZA的刀切开然后去炸成油条。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做PIZZA吃。

命悬于一线牵 --我被打劫的经历

很多人ORDER PIZZA都是在深夜,有的甚至是凌晨时间。很多次我去送PIZZA的时候,行车经过的小区几乎都是黑暗一片,大家都在熟睡中。夜半时间也是相对治安最松懈的时间,我就有三次被打劫的可怕经历。

第一次是在WARDEN和STEELES附近的一个公寓楼下面。那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凌晨12点左右我接到一个电话,那头是很年轻的老外的声音,说要我送一大盒PIZZA还有一桶鸡翅、若干汽水以及薯条和洋葱圈,总共订了差不多将近50块钱的食物。

紧一紧衣领,我拿起车钥匙拎着装PIZZA的大黑袋子就出发了。
那是深冬时节,外面的天空幽蓝有些泛着微微的紫色,空气非常寒冷。当我到了公寓楼下停好车打开车门的时候,一阵冷风马上就如刀子一样割得脸生疼。走到楼下按客户给我的BUZZ CODE,却发现按了好几遍都不对,那边根本就没有这个号码。我挠了挠头,想回车里翻一翻记事本,看看是不是自己记错了;这个时候,公寓大门边上的黑暗里忽然窜出两条黑色的高大身影,一左一右把我夹在墙角。当时一个人用手钳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双手反剪在身后;另一个人开始搜我的衣服,并小声地勒令我不许动。

因为猝不提防,我当时连反抗都没来得及。脖子被有力的手指掐得有点喘不来气,想喊根本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把我的钱包、公司统一派给我们找客户零钱的零钱包、之前送餐到前几家给的PIZZA钱以及小费、手机、圆珠笔、打火机;甚至我的车钥匙和脸上戴的眼镜都被唏哩哗啦地掳到一个袋子里;当然他们没忘记把那一大袋子的食物拿走。
风卷残云,前后也许只有不到7-8分钟的时间;两个黑大个就消失在如墨水一样的夜晚中了。
回过神来,我先大口吸了一下空气;脖子上有种火辣的感觉,用手一摸,有的地方已经破了。身无分文车钥匙也被掳走,连打电话的25CENTS都没有。幸好一个路过的TAXI司机好心帮我报了警并送我回家,否则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公司并没有因为我被打劫而作出任何的同情,相反还让我赔偿了当天被黑人掳走的PIZZA以及之前送PIZZA拿到的34块钱订货费。

当我以为打劫只是一个偶然的时候,没过多久我又被打劫了两次。都是和第一次一样是凌晨时分,只不过其中有一次是我刚刚拿着PIZZA的黑袋子下车;旁边走过来一个头发都白了的东南亚黄皮肤长相的老头,他冲我点头微笑走过来;和所有我从前见过的很友好的老人一样,我以为他过来问路,于是停下脚步等着他过来。

川剧有个很独特的表演艺术叫"变脸",也是很多人包括明星刘德华都为之痴迷感到震惊的一个国粹表演。

那天,那夜,那个向我走过来面带微笑的老头让我一辈子都记住了"变脸"这个词儿。
他从远处走过来,在靠近我身边1米左右的时候,脸色忽然旋风一样变了;眼神里面也开始充满恶狠狠的残酷;他从袖口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顶在我的腰上,另一手紧紧掐住我的脖子,让我一下子想起了之前被打劫的可怕经历。

这一次我偷偷把车钥匙扔到了地上并用脚踢到车底,他和上次的黑人一样,搜走了我所有的钱、手机以及任何他认为值钱的东西。在5分钟之内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他走了之后,我爬到车底,找到车钥匙打开车子回家;在路上觉得双手很疼,借着路灯才看到因为刚才有些紧张,在爬到车底的时候整个手都被擦破皮了,血沾在方向盘上,黏黏的,我把车窗摇下来,风吹在手上,那种刺骨的疼和冰凉,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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