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百癌症村悲歌 数万病患或被牺牲
北京脚下死去的村庄
北京的夏垫村,冯军的女儿只是众多污染受害者之一。
沦为“癌症村”以来,村里一些富裕的村民搬去了镇子或更靠近北京的燕郊,“走不了的人,只能在这里等死”。村庄里弥漫着一种自弃的气息,卫生巾、塑料袋丢得到处都是,狗、猫、牛等活物一趴就半天不动,了无生气。
从繁华的首都乘车一小时来到村里,似乎走入一个遗失世界。
只有污水汩汩流淌。从距冯军家30米的金铭公司酸洗车间流出,通过地下管道流淌约500米,进入流经夏垫村的鲍邱河里。
夏垫村东、西、北三面临河,正处在鲍邱河的包围之中,最多的时候有3000多人。2009年春天,这条河流乌黑,横七竖八躺着几根枯枝,散发着令人窒息的恶臭。河边没有一只活物,死一般寂静。
10年前,这条河流还可以摸到鱼,村民们在码头上洗衣。但一切在2000年后变成记忆。
鲍邱河源起廊坊三河、密云界上,向南流经北京通州、廊坊燕郊、河北夏垫镇包括夏垫村在内的多个村庄,最后沿东南方向经宝坻林亭口至八门城汇入蓟运河。
2004年,大厂县环保局在一份报告里称:夏垫镇4个轧钢厂、杨广起2个造纸厂和燕郊的污水是污染鲍邱河的“主凶“。
环保局介绍说,两个造纸厂都是熟料,所排出的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燕郊镇和4个轧钢厂都上了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处理后的污水通过了省、市局多次的检查和检测。
如环保局所说,上述污染源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备,且都达标,那么鲍邱河的污染到底来自何处呢?县环保局承认说,“可能出现治污设备运转不正常、时用时不用、偷排偷放等现象”。
曾在轧钢厂里工作的村民举报说,污水处理成本较高,轧钢厂能不开机器尽量不开,外界却无法监督。
鲍邱河由此变成一条令人生畏的河流。
村民左金兴曾捞起一条死去的鲤鱼,扔给狗吃了,狗当时就死了。从河里抽取的河水令庄稼几乎绝收。一些村民扛着玉米秸到县政府上访,称河水杀死了麦子和玉米。
一个村民家的孩子被发现患有重度贫血,邻居家的孩子也被确诊是同一病症,血液里发现了有毒颗粒。
2007年,有媒体公开了一张夏垫村的死亡不完全名单:在不到10年时间内,有30位村民死于癌症或白血病,死者年龄大约在55至60岁之间。鲍邱河沿岸的南寺头村、马坊、芮屯、赵沟子、诸各庄、韩家府、金庄、后店等村庄都有人死于癌症,且呈现递增趋势。
众所周知的是,河流通过土壤的细孔和缝隙不断对下渗透,污染地下水,而地下水在黑暗地带漫游运动,直接进入村民们的水井或者以泉水形式涌出。
2007年7月,大厂县环保局局长常广利承认,村庄的浅层地下水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夏垫村之前共用一口80米深的水井,但发现了井水变红,惊恐的村民们找政府出面处理。金铭公司出资打了两口300米深的深水井。
作为安抚,金铭公司在夏垫村的庄稼地里打了十几口100米深的水井,抽取地下水直接用橡胶水管浇灌。村民们认定连接鲍邱河的引水渠今生今世再无可用之处,就在渠里种上一排白杨。
最后的地下水
夏垫村开始深刻依赖地下水,村庄各个角落都写着“打井”的小广告。越来越多的地下水被抽取后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村民左瑞龙说,之前抽水浇灌两亩地只需6小时,去年开始变成了8小时,村民由此增加了100多元的电费。
但最令环保专家们忧心的是,这条被深度污染的河流每一天都在累积新的化学物质,在空气、阳光和水的作用下或可发生一些险恶、不为人知的毒效转换和叠加,变成一个更危险的化工实验场。
除开若隐若现的污染威胁,夏垫村是一块洼地,每逢下雨,鲍邱河就会暴涨横流,污水覆盖整个村庄,令村民无处避难。
村庄为弥足珍贵的300米深井修了一间房子,上锁,雇人定时向全村供水——夏天每日放三次,其他季节每日放一次。
这口井抽取井水后通过管道分送到村民家,未有净化或监测,谁也不知道这口井的水是不是也被污染。但没有人愿去触碰这个问题,左瑞龙说,如果这口水井都出了问题,村子就完蛋了,“现在大家都不愿意去想”。
在关注饮水安全的学者眼中,夏垫村的水井故事再现了中国农民们被化工污染追逐的逃亡路数——在地表水被污染后,村民不得不抽取地下水,而地下水正在萎缩和处于险境。
一直关注中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胡和平称,中国大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现象严重,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农村已有的饮水井逐渐报废。华北平原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77153.35平方公里,占华北平原深层总面积的62.69%。
更严峻的是,地下水也在开始被渐次污染,夏垫村80米深的水井被废弃,不得不向300米深的地下取水。而胡和平警告说,中国地下水污染到了极为危险的境地,特别是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在内的华北地区。
“癌症村”包围城市
夏垫村只是中国被公开的近百“癌症村”之一。
1990年代以来,中国众多城市的城郊接合部因为交通便利和劳力便宜而成为了工业区或者工业园,导入了化工、制造等污染企业,制造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
长年的污染积累后,伤害终于爆发,2002年以来,“癌症村”、“怪病村”现象在中国各地频频出现,尤其高发于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GDP增长和“癌症村”增加之间呈现伴生关系。近两年来,更增添了向内地资源省份蔓延的趋势。
这些“癌症村”集中处于工业区周边或城市下游,形成对城市的一种恐怖的包围。
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毒理学研究证实,环境污染可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也可导致慢性危害,具有致突变、致癌、致畸、致生殖障碍等远期效应。
2008年,卫生部和科技部联手完成的第三次中国居民死亡调查报告显示:癌症已成为中国农村居民最主要死因之一,其中与环境、生活方式有关的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分别上升了465%和96%。在未来20年内,癌症死亡人数可能翻番。
医学界认为,目前已知80%的癌症发病与环境有关,尤其是与环境中的化学物质密切相关。
水是致命中枢。美国纽约史蒂文癌症中心研究员雷蒙对106名死于各种癌症的人的细胞研究发现:围绕在癌细胞的DNA周围的水与健康人细胞周围的水的结构是不同的。
这就像围绕夏垫村的鲍邱河已不是普通的河流。
2009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部分政协委员再次呼吁,一直没有建立水质监测体系的农村水源污染严重,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胡和平批评中国饮用水水质标准较低,乡镇更低——以砷为例,目前中国判定砷超标的标准为0.05mg/L,超标人口为289万人,如果按照WHO的水砷标准(0.01mg/L),我国砷中毒危害病区的暴露人口高达1500万之多。
多方怂恿的污染
在法学界看来,环境污染健康损害侵权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不同,涉及对科学技术和医学发展的认知,污染与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
至今还没有权威的专门的环境医学研究机构可以担当起污染损害健康的认定工作。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曾被寄予厚望,但教授潘小川说,受科学技术和医学发展的限制,一些污染和伤害之间的因果联系无法揭示。
此外,医学上往往只能确定污染是一个人致癌的原因之一,而中国现时审判规则讲究的是单一性、唯一性,缺乏国外法庭对因果关系判定的灵活把握,一些显而易见的污染受害者由此输掉官司。
法学界一直指责中国针对污染损害赔偿的现行法律不是滞后就是空白,造成了排污企业推诿,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受害者却无可奈何的维权困局。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灿发呼吁,中国应重新研究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明确环境损害的适用对象和条件、赔偿范围、赔偿责任认定和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处理及诉讼等方面,结束“法律不足”问题。
在现时管理框架下,一个企业易于被怂恿偷排私放。王灿发分析说,中国污水处理技术的落后导致一吨污水的处理费用要1.2~2.0元,一个工厂一天排放污水十几万吨,每天治理费用要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如果该企业偷排私放,即使被发现,在 2008年6月之前最多罚20万元。加之中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一事不能两罚”——偷排私放往往被认定是同一个行为,企业只需要罚款一次,而可以排放一年,企业自然选择放弃污水处理。
“就算是毒死一条江里所有的鱼虾,只要没出人命,在2008年6月之前最多罚款100万元,现在最多罚款200万元。”
另一棘手的缺失是,中国至今没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没人有资格代表公众担任诉讼主体,就肇事企业破坏公共健康追究更严厉的法律责任。
在更多的时候,一些污染企业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座上宾,且贡献财税保障“吃饭财政”的正常运转,与政府形成亲密关系。而环保部门是地方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难以制约污染企业。
等不起的制度改良
冯军的两年似乎展现了一个癌症病人的走投无路——无处求助,进而死路一条。对他们来讲,现行各种制度不是寻求公正的路径,倒是一堵无门可入的墙。
200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重视农村,试图建立一种农民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来解决农民疾病问题。2006年,大厂县开始推行这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包括白血病在内的11种重大慢性病在2008年1 月才列入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女儿逝世后,冯军试图去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被告知一些费用根本不能报销,且一个人一年最高封顶是1.5万元。
大厂县对这笔统筹资金实行严密控制。截止到2007年8月16日,大厂县共有4091人次享受了补偿,补偿金额共计78.4万元,人均补偿191元。
卫生部发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透露,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本年度筹资 710.0亿元,支出429.1亿元,累计受益3.7亿人次。这意味着每人次的平均受益或医疗保障水平仅为116元。而《情况》同时表明,2008年前三季度,中国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5446.5元。
有评论指出,中国力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对农民的医疗保障作用,近似微乎其微。
而在“癌症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全然失去意义。
对农民集资办医疗,冯军不解:“为什么工厂伤害了人民,还要人民自己掏医药费呢?”
2008年2月,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历经3年的艰苦博弈,终于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环保部门得到了更多权力,也被明确规定应当接受民众的委托,如实提供有关检测数据。
民众被明确了一些他们本身拥有的权利:任何人都有权检举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其中受害当事人有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中国法律界的一些建议被采用,确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共同诉讼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委托环境监测制度来支持受害者的维权诉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环保部称,2008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推行“以奖促治”政策,投入5亿多元优先治理各大流域 600多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该部更制定了指导中国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发展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承诺到2010年,集中整治一批各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癌症村”,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但新法实施大半年以来,未见整治污染有何等大动作,相反金融危机以来,拉动内需的要求,使各地环保部门投鼠忌器,本已渐成气候的环境问责制度一时泄气。冯军和夏垫村村民困惑的是,鲍邱河至今还是一条臭水河流,未见大厂县领导的官运受何影响。
一批人或被牺牲
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却迫在眉睫的问题——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在2005年11月透露:中国目前癌症病人超过700万人,且每年还在新增加约160万至200万人。但其中“癌症村”和农村癌症病人的具体数据是谜。
3年多过去,对此仍然没有进行过任何稍微像样的调查。冯亚楠的经历表明,他们将在黑暗中死去。
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承认,对“癌症村”等事件的调查范围、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甚至对很多环境事件根本没有调查。他认为,正是未能全面掌握环境污染引起健康损害的基本情况和数据,才给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的因果关系的判定带来困难,难以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时至2009年3月,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第四届东南亚与东亚国家环境与健康高层会议上说,环保部将投入更多经费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疾病的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
有批评说,即便民众耐心等待环保部门完成摸底调查,拿出数据,但新的一个问题是这一大笔救助资金从何而来。
如果对眼下农村癌症病人进行有生存意义的治疗,将使勉强搭建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顷刻崩溃。
在那些注定被抛弃的“癌症村”和冯亚楠这样的癌症患者之外,还有大量替补进入黑名单的村庄和人名。他们等来了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这样的新法和环保新政,却等不及新政实施的冗长时差。
而环保部门和强势的GDP部门之间的权力级差,更于不动声色中决定了癌症村民们沦为牺牲品。 2009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石见元在北京呼吁加大农村水源保护力度,政府要对逾期不能达标的企业采取关、停等严厉措施。但现实是,中国需要鼓励企业们奋发图强,和政府共度时艰,甚至新的劳动法被斥责为“不合时宜”而事实休克。
“来几个记者有什么用嘛?我们死定了。”夏垫村里专门负责看管水井的左姓老汉如此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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