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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请批捕飙车案肇事者 书记表态

杭州市公安局今天上午11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5・7交通肇事案的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郑贤胜通报,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已经以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事故责任认定,胡斌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谭卓无责任。

杭州警方就“70码”说法向社会道歉

杭州市公安局今天上午11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5・7交通肇事案的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郑贤胜说,5月8日,杭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通报“当时肇事车的车速为70码”的这一说法不妥当,不严谨,在此代表公安机关向社会道歉。

杭州市委书记:以铁的决心和手腕从快处理飙车案

今天上午,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做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和杭州网。在与网友交流时,他就“5・7车祸案”表态说:“市委市政府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并且严防此类悲剧在杭州重演。”

5月7日,杭州市的文二西路发生了飙车撞人的事件,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一位网友对王国平说,说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了杭州市在全国人民中的美好形象,更与“生活品质之城”格格不入。

王国平痛心地说,“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是城市管理者最重要的职责。谭卓的不幸遇难,我作为市委书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谭卓的遇难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谭卓的父母、亲友表示最诚挚的慰问。”

王国平表示,“市委市政府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并且严防此类悲剧在杭州重演。”他介绍说,杭州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公安、交警和有关执法部门,要立即开始专项的整治行动,坚决查处飙车、超速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擅自改装、变动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等装置的行为,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交警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和车辆两大源头的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王国平说,“这次飙车案的发生,对我们是个警示,我们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彻查此事的原因,依法严肃处理所有的责任人。同时我们也希望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飙车、超速和非法的改装车等不法行为,使杭州的公安交警部门和执法部门能够及时的整治和遏制飙车超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的安全。”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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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是干啥的? 为啥交通肇事他要来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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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个屁!不懂中国刑法和法律就肆无忌惮地进行攻击!保外就医的犯人已确证病入膏肓、濒临死亡的才能办理。对于有治不好的慢性疾病必须在号子里至少呆满一半刑期后才能办理,不可能像你说的判了20年只要第二年就行。如果是你的亲身经历那我没话说! 有我党在,中国算个屁,刑法和法律连屁都算不上 党员这里有个实例是党员认识的一个我党干部 官不大,本党员国内工作单位下面一个区分局局长,也就副处级,93年贪污受贿不少(确切数目不记得了,反正当时算不少),一审死刑(不是死缓哦),然后没下文了,连2审都没了,过几年后(1997年之前)我在菜市场看到他在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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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在中国是被包养在家没出过门,对社会上的事真不了解。 冒名顶替都能上大学那么复杂的事都办得到,而且还是小官办的。那么,有权有势的人没病被保外就医你都不知道。看来你是被包养成白痴的。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不正在彻查吗?如果真有这种情况也是极个别吧?也不是政府在鼓励他们做吧?再说,中国人口这么多,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免不了会出点错吧?你连这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叫你一声“白痴”还便宜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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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的是你吧?!现在讨论的是高官犯人吗?即便是高官,你口说无凭有何用? 你怎么会白痴到这种地步啊?白痴痴。。。。。。。。。。。。! 看来你在中国是被包养在家没出过门,对社会上的事真不了解。 冒名顶替都能上大学那么复杂的事都办得到,而且还是小官办的。那么,有权有势的人没病被保外就医你都不知道。看来你是被包养成白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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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共产党官员的诚信, 看看 共产党官员搞的 欺实马, 躲猫猫, 就知道他们的话有多少是真的. 欺实马, 躲猫猫可不能算是反共产党的人栽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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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个屁!不懂中国刑法和法律就肆无忌惮地进行攻击!保外就医的犯人已确证病入膏肓、濒临死亡的才能办理。对于有治不好的慢性疾病必须在号子里至少呆满一半刑期后才能办理,不可能像你说的判了20年只要第二年就行。如果是你的亲身经历那我没话说! 数毛仪啊数毛仪,为什么中国妇女乐意的比老外玩呢?因为中国男人身体不行哦,每个犯人都说有病申请保外就医的。GOOGLE一下保外就医,吓你一跳,在中国犯了法,只要有钱或有政治关系,一定会保外就医。 看看这个: 强奸三人 保外就医约等于玩猫腻放人? 网友:孙瑞灼 2005年07月08日21:45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由于“生病”,罪犯葛广州被于2004年3月10日被“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不想刚被放出一月,葛广州便冒充警察查证件强奸了两名少女,同年7月14日又以同样的手段再次强奸了一名少女,近日,葛广州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看了报道,笔者不由心中纳闷,葛广州"保外就医"还能强奸三人,如此罪犯到底有没有“生病”?如有,生的是啥病?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尚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葛广州被有关机关“保外就医”那就是说他患有严重疾病了,可他竟然还能作出强奸这种勾当呢?他到底生是啥病?让人不由怀疑葛某是否真的有病,有关机构是否故意出具了虚假疾病证明?退一步来说,即使葛某真的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将病治好了,为何监狱部门不及时将其收监?按规定,罪犯一旦疾病治愈便需收监继续执行刑罚。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此案暴露了“保外就医”制度的缺陷。 三名无辜少女惨遭不幸已无法挽回,但对这样的“保外就医”制度我们必须进行反思。事实上,目前在司法执行、监管环节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在极少数执法者的胆大妄为和暗箱操作下,许多并不符合条件的罪犯被放出监牢,“缓刑≈不服刑”、“假释≈提前释放”、“保外就医≈玩猫腻放人”、“暂予监外执行≈自由”的奇怪等式成为百姓之忧、社会之痛,动摇司法公正的信心。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加上本身具有一些违法操作的成分,监外执行罪犯事实上处于“自由”的状态,重新犯罪率之高令人担忧。 加强对“保外就医”之类的监外执行的监督势在必行,那么,就从查查葛广州到底有没有生病,生的是什么病,有关机关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开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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