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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潘敏红死亡周年祭:丈夫想去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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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2008年曾发表过《加国公道何在?大陆移民产妇离奇死亡》一文,如今一年过去,事件的解决没有任何进展,死者丈夫何革胜先生想请网友出主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该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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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8日,是普天同庆的Victoria Day,同时也是我儿子的一周岁生日,但我无论如何也快乐不起来。

在太太去世的整整一年里,以我岳母的专业判断和我近来的网上资料搜索,我越来越坚信,即使我太太死于“所谓专家”鉴定的羊水栓塞是“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但其中医生血液准备不足、忽视典型羊水栓塞特征、错误判断宫缩乏力以及过度自信而延误抢救时机,都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加拿大的医疗制度里,只要医生做了基本的抢救措施,输血300毫升还是输血3000毫升,她都是没有过错的;而最令我气愤不过的就是医院方面的冷漠和出尔反尔的做法。

我在08年5月28日也就是太太去世后10天与当值医生开会对质过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和她沟通过了。而在我7月份与院长开会时,院长一开始就说他们已经有过一次内部会议并没有发现任何医疗失当,而我向他反映血液不足和忽视典型特征的情况,他却说这还是他头一次听说。当时院长还清清楚楚地说了他们要请多伦多大学的一位教授做鉴定,届时会有一份报告给我的,而当时医院的Patient Relation和院牧都在场。

越是看着孩子的可爱,越难以承受丧妻之痛

在这以后,我把事情交给了一个律师事务所,然后满怀信心地照顾孩子和准备找工作。没想到这半年间,这家医院又发生了一起华人产妇死亡的事件。而我更没想到的是专家小组分析过医疗记录后,得出“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的结论,只字没有回应过我的质疑,也可能是我们反映的情况在医疗记录里根本就没记载。律师看过这样的报告后,认为从技术层面是无法打赢这场官司的了,于是不打算继续跟进了。

于是我只能自己向医院方面索取多大教授的报告了。我从09年2月开始打电话向院牧和Patient Relation索取,她们开始都说报告还没出来但我绝对(Absolutely)有权获得这份报告。7个多月了报告不问就没完成,问了两周后,再追问之下才说刚完成,但诸多借口,一会儿说报告来了但不知在谁那,一会说当事人一周后再回来,一会又说要等院长回来做决定,等等,每次回应都要一周以上而且还要追。我也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这位多大的教授的电子邮箱,但教授很有职业道德地说他的协议只是纯粹对医院,所以不能给我,但鼓励我直接再与院方索取。如此这般,直到5月初才由院长回了一封信给我,说基于Quality of Care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多大教授的报告不能给我,是我当时误会了。如此耍赖的话都能说,我不是英语作母语有可能误会,但院牧和Patient Relation也误会了吗?有可能全部开会的人都误会了吗?当然有,政客是最善于捉这些字眼的。

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阴阳两隔

这过程当中,我还试过求助于卫生厅、Oak Ridge和Agincourt的省议员,但要么就没回应,要么就说转介给了卫生厅、耐心地等回应吧。我们的省议员是我们在这方面的代表,试想想如果是他们自己的家人这种情况,他们会这么有耐心吗?议员们只有在竞选时才为选民做事的吗?这就是民主的悲哀,是我们自己把他选出来的,他做不做事是我们自已的选择,没人能监管,要想反悔,下一届竞选时再说吧。

看来我太太的事情,从技术上追究,难;从行政上追究,难。我只能打算走社区抗争这条路了。大型的示威需要申请,所以我打算一个人去医院示威,我不想做太多的呼吁,我只希望大家能再给我多出一些点子,怎样示威才有力,毕竟我连在中国示威的经验都没有。

我在加拿大这个民主、文明的国度,以最文明的方式,不断地与政府、医院、律师交涉,得到的是冷漠的回应,而我的Markham Oak Ridge国会议员甚至连回应都没有。相反的,是华人社区的关怀和帮助,才让我感到丝丝温暖,坚强地一步步挺过来。

长路奉献给远方,玫瑰奉献给爱情。一周年之际,我衷心地感谢太太奉献给这个家庭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但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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