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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 Mart愿赔1亿 与26.4万人和解
(世界日报) 遭到二十多万消费者控告的支薪日贷款(Payday Loan)经营公司Money Mart的代表律师昨天建议,愿意以赔偿一亿元达成庭外和解。
2003年,一些律师代表26万4000名曾经借贷过支薪日贷款的苦主提出集体诉讼,指控Money Mart以违法的高昂利率,在过去10年内贷出约 460万笔「高利贷」。原告方面说,这26万多名因为借贷利率畸高的支薪日贷款,而平均每人多支付了约850元。
Money Mart的律师昨天在声明中说,Money Mart愿意支付2750万元现款赔偿,而且免收今年4月30日前产生的至少为4300万元的利息,另加可转让的转帐信用3000万元。
原告已接受被告的这项庭外和解建议,但仍有待法庭批准。
继前年作出一系列限制支薪日贷款经营者的规定后,安省一项新的支薪日贷款手续费上限也从今年4月1日起生效。根据新规定,经营支薪日贷款的公司贷出的每100元最多只能征收21元的手续费。
可是,代表集体诉讼案原告的律师说,这项新法律对此案没有影响,因为案件是在该法律生效之前发生的,而新法律不具法律追溯效力。
所谓的支薪日贷款是指申请手续比较简便,不需要接受信用调查即可取得的短期贷款,可是贷款利率非常高。这种贷款的借贷手续通常是,由借贷人给贷款公司一张期票(Post-dated cheque),另加手续费,然后在接下来的那个支薪日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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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温哥华那位华人“大姐大“ 是怎样开着豪车让人家干死的吧!
到现在还没破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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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做饭店,方便店之类生意。
借贷店和收金店应不难,先到这类店打工一下。华人聪明,一学就会。
那咱们上哪儿吃饭啊?
咱们华人做什么没有难倒的。但是做钱的生意,应该是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跟许可吧。我想是需要一些社会背景的,正如上面网友提到的,还要有些特殊的社会关系。对了,我们不是开钱庄的很多吗?他们往这行转应该很容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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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这么多钱打交道没背景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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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做饭店,方便店之类生意。
借贷店和收金店应不难,先到这类店打工一下。华人聪明,一学就会。
干这行的,不论在哪国,没黑老大在后边给撮着,你就等着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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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做饭店,方便店之类生意。
借贷店和收金店应不难,先到这类店打工一下。华人聪明,一学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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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水车薪啊,看来唐炜臻的客户们也得不到多少www.4jus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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