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控告奥巴马 要美军事法庭重审
陈水扁昨日透过美国律师上诉美国华盛顿联邦军事法庭,控告美国国防部长盖茨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应负起占领台湾的义务,启动在台湾仍有效的美国军事法庭,对他重新审判。
陈水扁并向美国军事法庭要求奥巴马与盖茨应颁布特别命令,“立即释放他,保障其人身安全”。
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今天上午证实此事。他表示,扁质疑台湾“主权”未定,就有关台湾的主权部分,向美国军事法庭提出控告,如果可以,扁也愿赴美国作证。
江志铭表示,除了台湾的“主权”外,也牵涉台湾的人权的部分,因此扁也打算以这方面向美国提控告,但主要还是针对台湾“主权”的问题,这部分过去包括日本及很多团体有针对台湾主权未定论作相关厘清。
江志铭称,扁控告的对象,分别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国防部长盖茨,主要是质疑台湾至今仍受美国军事管辖,扁愿以“流亡政府前总统”的身分出庭作证。
扁办秘书江志铭表示,陈水扁越洋向美国军事法院提出有关台湾主权及人权的告诉。(中评社 倪鸿祥摄)
台湾《自由时报》报导,陈水扁昨天透过美籍律师团,隔海向美国华盛顿联邦军事上诉法庭,控告美国国防部长盖茨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应负起占领台湾的义务,启动在台湾仍有效的美国军事法庭,对他重新审判。
报导指出,陈水扁诉状陈述,依旧金山和约,美国对台握有军事占领权,麦克阿瑟委托蒋介石集团代管的“中华民国”是“流亡政权”,由“中华民国”法院判他的罪是不正确且无效的。如果美国政府认为他贪污,应由美国军事法庭审判他。
陈水扁透过“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在美成立的台湾民权诉讼组织代理,由专精刑法与军事战争法的Dr.Jonathan H. Levy担任主要律师,协助文件往返的是控美政府案原告林志升。陈水扁状诉美政府全文24页,另附带其亲笔签名的5页声明,及他在“林志升等控美案”的陈述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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