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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可自行调价 安省政府不服法院裁决

本月初安省法院裁决,407公路管理公司可以在未经政府同意下提高通行费。安省政府不服判决,交通厅日前表示,政府将会上诉。
交通厅长塔克尔说,对公众而言,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所以政府决定上诉,“政府有责任保护公众的利益,特别是407高速公路的承包期限将会影响四代人。”

本月初,安省高等法院裁决,407号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ETR在无须递交通行收费变更申请,也无须征得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即可自行提价。

407号路是安省唯一收费的高速公路,1999年大选前夕,在前保守党政府手上,一家西班牙合伙人公司取得99年的经营权,这笔生意让安省净赚31亿元。407ETR称,安省已给予他们根据车流量增加自行涨价的权利,但安省否定了这种说法。

407ETR的总裁和执行长戴兹瑞图表示,政府准备上诉让他们感到失望,但对自己的涨价权利充满信心。

按407ETR的规定,从2月7日开始,小车、摩托车和多功能汽车的通行费涨价一分钱,高峰期为每公里14.95分,高峰期以外为每公里1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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