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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记者因触犯检察官遭威逼传唤

东南快报10月31日报道 湖北《长江商报》一名记者,其报道触犯了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有关官员,遂收到了署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检方多次以此威逼记者,欲诱其接受传唤。这名记者被迫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引起了中宣部、最高检的高度关注。湖北省对此事作出了调查,证明记者是清白的,江岸区检察院的官员被有关领导严厉批评。检察院遂作出道歉,而那位记者至今还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一篇报道引来检察院离奇传唤

记者姚海鹰在外溜达了一晚,最终还是没敢回家。那天是9月15日,一个令他心惊肉跳、永生难忘的日子。下午,他的家人去他就职的长江商报社,从等候在那里的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玮、潘春生手中,带回了一份编号中带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限他3天内到该院办案区接受询问。

原因是9月4日姚海鹰在《长江商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的报道引起的。江岸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检察长张振国看到报道后,怒不可遏,从楼上冲下来,将报纸摔到桌上:“怎么会让这篇报道出来,是谁给记者提供材料的?给我好好查!”该报道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积极介入报道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诉讼程序,并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起诉书中提到的关键证据的一系列事实。

两名检察官原定于15日将姚海鹰从报社强行带走,之所以扑空,是因为姚海鹰和他的家人已察觉到不妥,家人劝阻了姚海鹰前去报社和检察官会面。

之前的一个星期里,江岸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找过他多次:先是由起诉科的检察官打电话到报社热线、总编室,通知他接受调查,然后就是身为检务督察室正副主任的潘春生、张玮两次直接到报社总编室要人。9月15日早上,姚海鹰又接到电话,要他立即到江岸区检察院,姚海鹰答应尽快到,下午潘春生、张玮两检察官就带着填好的询问书直奔长江商报社。

姚海鹰并不十分清楚这个询问通知书究竟意味着什么,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检察院。他的一个律师朋友看了询问通知书,大吃一惊:检察院是在借询问的名义实施非法传唤!说它非法,是因为没有被告知,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询问通知书所涉事项已经刑事立案,没有立案就没有所谓的侦查人员和证人,就不应该发出询问通知书;另外,长江商报社和姚海鹰本人均不在江岸区,江岸区检察院不具备刑事立案管辖权。“检察院绝非把你当作证人向你了解情况,而是将你当作了犯罪嫌疑人在整,你去检察院凶险呀。”

检察长威逼报社,记者发帖求助

姚海鹰向《长江商报》求助。

一位报社领导发短信给姚海鹰:“我有义务保护自己的记者。”他又打电话给姚海鹰的家人:“请你们放心,报社作为一级组织,会和对方进行沟通,确保记者的人身安全。”

江岸区检方找到报社主管部门湖北长江传媒出版集团,指责报社袒护记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调查,集团领导责令报社妥善处理该事件,要求报社迅速与江岸区检察院正面交涉。

9月22日下午,报社三位领导赴江岸区检察院面见检察长,想了解“传唤”记者的真正原因。张检察长不谈原因,责问:“我们在所有部门都是畅通无阻的,为什么在你们《长江商报》就行不通?”他语气强硬,“如果你们继续不配合,不把记者交出来,我们将采取下一步措施。”

9月25日,江岸区检察院再次提出,可让报社派人陪记者一起到该院办案区接受调查,报社拒绝。随后报社向江岸区检察院发公函表明态度:一、报社应该积极配合检察院的调查工作;二、报社也应该保护自己记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报社不能违背记者的意愿,强迫记者到检察院接受调查;三、请对方出示“传唤”记者接受调查的确凿证据和理由。

对此,张振国检察长指派潘春生向报社转述了两点意见,:一、要报社继续配合安排记者接受调查;二、目前暂时没有证据,要找到记者调查后才清楚。

事态在国庆后发生了急剧转变。

10月12日,潘春生给报社领导发短信,“我们要见姚海鹰”,连用了三个感叹号。这三个感叹号让报社的领导们又绷紧了神经。恰在这时,按相关规定,报社一些领导的任职考核期即将来临。

当日,姚海鹰接到了通知,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他就不要写稿了——姚海鹰认为这是一种婉约的说法,实际是,他的工作就此暂停了。“检察院太强势了。”报社一位领导如是说。

10月15日中午,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在无助和失望的心理下,姚海鹰在网上以“长江商报记者: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因新闻报道非法传唤我”为题,发帖披露了自身遭遇。帖子迅即被转载,在网上引发热议。

中宣部最高检关注,检察院认错

沸沸扬扬的网络议论引起了北京的关注。10月16日,中宣部、最高检责成湖北省省委宣传部以及湖北省检察院对此事作出调查;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江岸区检察院官员被有关领导严厉批评。

当晚,江岸区检察长张振国率两个副检察长,面见姚海鹰,一位报社领导居间调停。姚海鹰提出条件:必须书面向报社及他本人道歉;必须撤回以反贪为理由的传唤通知书;必须书面保证,不得以此事影响他的工作和学习。

检察长张振国同意,但也提出了两个条款,姚海鹰要承诺不得把检方道歉内容、道歉书公之于众;写个说明,姚海鹰采访资料的获得,跟江岸区检察院无关。

17日晚8点,张振国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一行人,带着公章与姚海鹰的家人见面,在报社几位领导的见证下,最后由江岸区检察院出具了一份含有道歉内容的“情况说明”:一、我院在给长江商报社记者姚海鹰先生依法发出询问通知书后,因沟通原因,给姚海鹰先生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与压力,我院深表理解和歉意;二、鉴于姚海鹰先生同意配合我院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情况,我院再无必要使用询问通知书,故将询问通知书予以撤回;三、我院将不再就此事找姚海鹰先生调查。

姚海鹰对江岸区检察院把非法询问通知书说成“合法”很不满。其间,姚海鹰家人专门问了张振国两个问题:

姚海鹰到底犯什么错了,为什么步步紧逼抓他?张答:姚海鹰没有问题,这是个误会,是我们在工作时不谨慎……我们没有对他立案侦查,现在当面赔礼道歉。

报社有关领导同时也作出承诺,不因此事影响姚海鹰的工作,不事后打击报复。

10月20日,姚海鹰恢复工作。但三天后,他在全体采编大会上被有关领导批评了一个小时,他的工作实际上又被暂停了。姚海鹰说,此事至今让他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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