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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又出租者:房客是你的衣食父母

编辑注:鉴于关于房东房客的讨论文章很多,我们将摘选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的文章推荐发布。以下是网友“少林拳”的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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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观点是,你买的起房子就买,买不起就没必要买,靠出租供房不仅得不偿失,而且容易滋生矛盾。太不划算了。

就拿本人来说,本人也并不算富有,但两次买房,都没有出租,周围人都特别不理解,觉得你怎么这么个别呀?荒唐吧?这就是加拿大移民的现实生活!那些给国内亲友打国际长途时喜欢吹嘘自己的大house的朋友,总是隐瞒自己其实是与房客住伙单这个事实。

如果你坚持要买房,而又实在没能力供,就别对房客要求太高,因为人家是你的衣食父母,该感恩的是你,而不是人家!明白这一点,矛盾就迎刃而解了。

讨厌有些移民贬低人家留学生。移民的素质就高吗?我认识的人,凡是想移民的,还没有一个没办成的呢! 我老婆单位的电工都技术移民了,有什么可骄傲的?仇富,嫉妒,崇洋媚外,虚伪,在这里怨天尤人,贬低加拿大,回国却吹牛,把加拿大吹成人间天堂,骗来一个又一个的后来者,这就是某些(不是全部)移民的写照。相比之下,留学生要活的真实多了。起码他们不虚伪,不偏激,既有民族自豪感,又善于接受加拿大的好的方面。不象有些移民,自己在中国混的不好就拼命贬低中国,在加拿大活的不痛快就贬低加拿大,从来就不懂得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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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网友少林拳来稿,文章原标题是“没钱买房子纯粹是受罪!”,原贴在: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2495#post24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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