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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现钓鱼执法 市民败诉政府又赢了

在“钓鱼”成为敏感字眼的如今,“钓鱼”官司也层出不穷。就在上海钓鱼案一审宣判的两天后,广州市“钓鱼”案一审也有了结果。不过广州的赖先生没有机会像上海的张晖那样为胜诉振臂高呼。白云区法院结合当时的监控视频认定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交管局)执法证据确凿,遂维持了交管局的处罚决定。

司机:机场接人被“钓鱼”

赖先生是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所)的司机。今年6月18日,赖先生被安排到白云机场接评审专家。据赖先生称,当天他驾车行经白云机场的铂尔曼酒店门前,遇到路边有人招手,便停车问有什么事,路人说要到黄石路。

赖先生称,自己告诉路人要到南面去坐车,坐的士大概100元,坐顺路车可能50元。路人提出:“我给你50元,坐你的车行吗?”刚好赖先生的手机有来电,正在接听电话时,路人没等赖先生回应就开门坐上车。等赖先生接完电话,向路人说明自己是来接客人不便搭载,请他下车。这时,突然从酒店一侧开出来一辆运政部门的车,挡在赖先生的车前,让两人下车然后分开问话。

运政人员一口咬定赖先生非法营运搭客。赖先生要求与路人对质,但遭到拒绝。最后,运政人员暂扣了车辆。

次日,中科所主管领导同赖先生一起到广州市交管局交涉,答复是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按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非法营运要罚款3万-10万元。因单位急于用车,单位要求无论如何先交罚款,把车提出来。

交了罚款的赖先生不服这一处罚:“很明显,他们是在‘钓鱼’。”7月2日他向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8月6日,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交管局的行政处罚。执着的赖先生一纸诉状将交管局告上了白云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撤销罚款决定。

法院:从事运输证据确凿

昨日,法院认为,赖先生在交管局提供的现场视频中,陈述白衣男子打算搭乘他的车前往汽车站,但在本案起诉时又称是该男子未经允许,乘他正打电话不备之时自行上车,赖先生对事实陈述前后矛盾,因此法院将通过对案件中其它证据进行综合审查认定本案事实。

视听资料中,白衣男子陈述证实,其与赖先生商定前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小坪,且双方已约定车费为50元,路桥费自负,车到后付款。赖先生对该男子的身份提出质疑。但因运政执法现场环境的特殊,该男子在执法人员要求后仍然拒绝提交身份资料,因此虽然该男子身份不明,但其陈述的事实应予确认。据此,被告认定赖先生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此,法院驳回了赖先生的诉讼请求。

■双方反应

赖先生:直呼冤枉要再上诉

对于这一判决,赖先生当庭表示上诉。对于法院指出赖先生前后陈述不一致,赖先生表示,他当时的确曾答应过白衣男子带他一段,但是后来因为担心碰到麻烦,还是拒绝了白衣男子。“我当时就要求对质,交管局的人说我们会串供,拒绝了。其实对质时交管局的人可以在场,那时真相不就大白了?”赖先生说。

交管局:大吐苦水称压力大

交管局方对一审判决没有意见。其代理律师邢女士对记者大吐执法苦水。“这段时间大家都很关注‘钓鱼’执法的事情,我们现在执法的压力很大!”邢女士表示:“我们和上海不一样,我们是收支两条线,罚款都上缴国库了,不存在交管局执法创收的情况。”记者问到执法人员如何判断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邢女士解释,在机场会有交管局的多处执法摄像头,通常工作人员在监控录像里看到有人突然截停车辆,行为可疑,就通过呼叫系统报出车牌号码,让附近的运政执法车辆去查。邢女士还表示,他们执法时经常会遇到乘客不愿留下姓名的情况。“我们不是公安,不能强迫乘客留下身份、地址,只能用视频把整个经过录下来。而此案正因为乘客身份不明,才造成了原告对交管局‘钓鱼’的误解。

■律师说法

非法营运界定目前处于空白

该案一审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但还是留个疑问:如何认定司机是非法营运?长期非法搭客和偶尔带个人都算非法营运吗?按照目前交管局的操作,只要是乘客上了车,商量好价钱后就算是非法营运。无论司机是长期非法载客,还是偶尔让人搭个顺风车,收点汽油钱,两种情况的罚款最低一律是3万元。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的周玉忠律师表示,目前中国的法律对于非法营运的界定处于空白,如果偶尔载人就罚款3万元,处罚是非常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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