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醉死在酒场君莫笑,烈士的名号酒中求 /

醉死在酒场君莫笑,烈士的名号酒中求

深圳宝安区一名交警陈录生,与当地村官应酬,喝了大量洋酒后醉死席中,这本不是件光彩的事,但交警中队竟然将其上报为因公牺牲,甚至还要为其申报烈士。事件曝光之后,舆论大哗,难道国家荣誉授予可如此儿戏?

明明是工作之余的聚饮,陈录生的醉死与公务活动毫不沾边,可在交警中队的报告里,陈录生却被写成「当天上午和下午都在工作,晚上跟麻布村支书谈工作,在谈工作的过程中猝死」。对此,交警中队的解释是,陈录生确实不是因公牺牲,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国情所致,因为「每个单位都会这样处理」。

的确,类似陈录生这样的例子在全国不在少数。陈录生不是官员醉死第一人,也不会是官员醉死最后一人。河南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郭世忠醉死欢场,被中共新县县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被县政府追记三等功,致悼词的县委副书记「泣不成声,讲话几度中断」,上级部门更发出向郭世忠学习的号召。生前醉卧美人膝,死后当功臣烈士,郭世忠这个「优秀共产党员」,性福一生,也算值了。

而有「改革开放第一村」之称的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前任村官,上月五日在经历三场酒宴拚杀之后,未能通过酒精考验,也不幸「因公牺牲」,死在公务接待的「酒弹」下,安徽财政系统特意号召向这位死在酒桌上的村官学习。

公款嗜酒 玷污英名

更有意思的是,内地法院也站出来为醉死酒桌者正名,重庆市高级法院最近出台新规定,认为员工如果受单位指派而引起醉酒伤亡,应该算工伤。有如此护身符,官员们又怎能不嗜酒如命?

另外,内地官员在酒桌上前仆后继,主要是与官场文化有关,酒桌上好办事。「宁伤身体不伤感情」,「酒场就是战场,酒风就是作风,酒量就是胆量,酒瓶就是水平」,「老板喝酒我来挡,早把生命献给党」,诸如此类顺口溜,说明吃喝风早已成为潜规则。所以,醉死酒场君莫笑,谁让美酒免费来!

但是,烈士是国家名器,按照现代字典解释,所谓烈士,是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人,是有功于人民而牺牲的人。但这些醉死酒席的官员,一不是死在为民谋利上,二不是死在对敌斗争中,而是死在觥筹交错之间,有何功劳可言?又怎能称得上烈士?将这样一个酒徒置身于那些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当中,岂不玷污那些真正烈士的英名?

多少荒唐事,尽付笑谈中。深圳这宗丑闻,带给世人的不仅是荒诞的笑声,更令人沉思,折射出官场的黑幕之深。今后,当局再推出一些所谓先进人物,公众必然好奇,想看看功臣烈士们到底是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还是倒在酒杯旁。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