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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教授斥重判刘晓波属于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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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授”有标题党的嫌疑。 但这个独裁政党确实嚣张。 经济增长能令人亢奋麻木,对社会问题视而不见。 但不可能永远增长:等有一天顺应经济规律出现波动的时候 -- 就是社会矛盾激化乱象丛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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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 TianSheng 39# TianSheng 的先生你好: 首先感谢您的回帖评论,在回答您的--中共当权者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等权力,难道不是违宪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讲到: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以上是宪法的明文规定,作为一个公民应该自觉遵守的,中共当局剥夺了晓波先生的自由,是因为晓波先生的言论自由是因为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触犯了刑律,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知您是否读过晓波先生写的文章,我看过后对照宪法,认为是有些问题。公民的行使自由权力是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里,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比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任何国家都是这样的,不同的只是法律规定的宽泛尺度不一样而已。试想过来中国有14亿人在讲话,为啥现在只有晓波先生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难道大家都错了?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粗浅认识,请您指正,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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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宪法条文都列出来了,这至少说明你比那些只会骂街者要知道讲道理。 中国是共产党专制的国家,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在一党专制国家,权力没有制衡,司法不独立,宪法和法律都被当权者操纵。例如,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当局给过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吗? 我也看过刘晓波的文章,其主张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现民主和变革。刘晓波发表文章就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他言论自由的权力。你说刘晓波的言论自由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有何依据? 你说“试想过来中国有14亿人在讲话,为啥现在只有晓波先生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难道大家都错了?”。第一,你的说法不准确,因为被以言治罪的不仅仅是刘晓波一个;第二,你所说的“难道大家都错了?”,其中的“大家”是指的哪个群体?难道眼前这四十多个帖子的评论栏目中,大家的观点不具有代表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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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ianSheng:回复 43# 的TianSheng 先生 中国是共产党专制的国家,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在一党专制国家,权力没有制衡,司法不独立,宪法和法律都被当权者操纵。例如,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国当局给过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吗? 我也看过刘晓波的文章,其主张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现民主和变革。刘晓波发表文章就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他言论自由的权力。你说刘晓波的言论自由超出了宪法规定的范围,有何依据? tiansheng先生您好:谢谢您的回复。对您的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第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团体和个人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不能超越宪法规定的范围。我们有些朋友只讲法律规定的自由,却不讲法律在规定行使自由权利的时候有一定的限制呢!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说任何团体和个人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界限的义务。以上的内容在前面我摘录的宪法条文中已规定的非常清楚。 第二,在中国,人们现在可以出版自己的书籍,在电台,报纸,互联网发表自己的文章,每天都在写博客,成立的团体非常多,也可以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诉求,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表达不满。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难道这不是在行使自由权利的一种行为吗? 第三晓波先生提出的民主改革是要在中国实行多党轮流执政和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这在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是禁止的,所以他违反了宪法并触犯了刑律,才受到了处罚。 第四,为什么我说晓波先生自相矛盾,是因为晓波先生高举中共制定的宪法,用中共制定的宪法中赋予的自由民主权利去反对中共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五,晓波先生提倡中国民主改革不能首先用中国宪法为依据,更不能自己先给自己画一个框,然后在要冲破这个框,这必然出现自相矛盾,最终作茧自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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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愚木:谢谢你的回复,但我无法同意你的观点。 第一,现在人们可以出版书籍,在电台,报纸,互联网发表自己的文章,并不能说明中国人民有言论和新闻等自由。中国人在大陆出版书籍,在电台、报纸、互联网发表文章都受到政府的政治审查和限制,不符合当权者口味的都被禁止和删除,甚至受到惩罚。你所说的“可以游行示威表达自己的诉求”也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不符合当权者口味的游行示威都得不到批准。 无数事实表明,中国当局剥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违反宪法的不是中国民众,而是中国当局。 第二,刘晓波主张三权分立,是宪法赋予他言论自由的权力。无论是提出政治主张、或提出修宪,都不违法。“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你说宪法明文规定禁止三权分立,是没有宪法依据的。你认为“他违反了宪法并触犯了刑律”,请问,刘晓波违反了宪法第几条? 第三,刘晓波用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中的人权和言论自由等权利,反对不合理的专制制度,这并不矛盾。反对不合理的制度难道违法吗?你认为刘晓波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法律依据吗? 第四,你认为晓波先生提倡中国民主改革不能用中国宪法为依据,那么应该用什么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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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发错了,不管了,洗澡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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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和刘晓波们一样,都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如果不是纯粹的个人野心家。 当年共产党革命时,不也反对独裁专制吗?! 一旦自己取得了政权,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此乃制度使然,间有文化历史的影响,非哪个个人的意愿。当年蒋介石即使消灭了共产党,也不会把全中国建设成今天的台湾。 谁也不愿意主动退出权力,放弃自己认为正确的复兴民族的道路。 当年依靠劳苦大众起家的共产党,已经蜕变为强势阶级的代表,已经事实上在走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机。 稳定不是维护出来的,就像洪水不是靠堵可以治理得了的。 民主就一定好吗? 要看怎么个民主法。像刘晓波那样,只会误国。 建议让刘晓波到某个乡主持几年工作,然后再让他自己修改那个宪章,看会是个什么样子。 有点意思 ,我看你也可以写一个试试。花点时间和精力,还需要你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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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的(重判刘晓波属于违宪),本身就自相矛盾,中国法院是在宪法的框架下组建的,刑法和刑诉法是按照宪法制定的。说出这样的话不像是一个教授说出的话。说些外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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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 no contradict. This is because some part of the criminal code of china is against the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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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cathylan2007:32楼的先生您好 刑法典制定是以宪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其中的条款不可能违宪,如果违宪,在制定的过程中是不可能被通过的。刑法典不是在晓波被审时才制定的,公布不是一天啦。如果其中条款有问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早就提出异议了。如果您能看出违宪的刑法典中的条款,说明您对法律有很深的研究。能不能指出来那条那款有问题,让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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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当权者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等权力,难道不是违宪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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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书馆馆长、原科研办公室主任" ,既然是原职而不是现职,标题就不能乱说。正如你如果现在还说美国总统克林顿什么的就会被人K。从另一方面看,刘晓波确实是没什么人缘,要找个"前叫兽"出来作鸟兽叫,试问“叫兽”说人话吗?有说人话的“叫兽”吗?刘晓波之流,黔驴技穷于此,哪有什么才能写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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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啥人都有,论坛就是舌战群儒的地方?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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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府在把刘晓波钉在十字架上的同时,也把自己钉在了人类历史的耻辱柱上。 中国历史上,在皇权社会,在所谓的盛世,在一切明君时代,礼失而求诸野,政失而罪诸己,是有记载的两千五百年来,统治集团祈求社会和谐,统治有序,生民安乐的必然举措,甚至是一条治国理政的金科玉律。 不仅如此,最高统治者礼贤下士,渴求治道,谋求治国方略,尽量做到野无遗贤,政无遗善,甚至在科举中设立专门的策论一科,尽量广开言路启发民智谋求治国良策。 而自称为历史上最先进、最英明、最伟大的中共历届政府,几十年来一贯坚持不懈地打击国民中一切明智贤良进步人士,而培育豢养一切阿谀逢迎为虎作伥之辈,其不仅在前三十年闭关锁国,虽后三十年半开国门,但对国民却始终坚持几十年一贯制地关闭言路,打击异议。 皇权社会,有文字狱,但罕见国策罪,中共今天史无前例地做到了。在中共面前,虽殷纣王、秦始皇,也该自叹弗如。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文化、治世良策,被扫荡背弃尽净。朗朗乾坤,荡荡潮流,此岂可得而久乎?天作孽,犹可治;自作孽,不可活。 毛邓江湖,是到结束的时间了。 https://ranyunfei.com/2009/12/9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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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号称盛世的朗朗乾坤里赤裸裸的文字狱。刘晓波一介书生,手无寸铁。他只是在海内外媒体上写写文章,表述自己的观点,批评一下现实社会。这是作为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有之权利。他参与起草了《零八宪章》,但这宪章只是一种建言,表达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理想,也是有良知的中国知识分子一份拳拳赤子之心。充其量相当于古时的一份奏疏,统治者纳不纳谏是一回事。 归根结底,《零八宪章》只是一篇文字的东西。内容既无煽动造反,里面也无刀兵火药味。《零八宪章》的内容实质就是希望当局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一个宪政民主的政体,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探讨方案。作为当权者,对这样的建言,你们可以听或者不听,从或者不从。如果认为这是错误的思想,还可以拿来公开讨论,甚至可以在媒体上批驳他们的观点。不是说真理越辩越明吗?但这样一篇温和、理性的建言,竟然为当权者所不容,将刘晓波抓捕治罪。 中国政府早就强调要以法治国。那么就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刘晓波究竟犯了那一家罪? 根据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 “人人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中国政府参与起草并正式签署了这一宣言。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之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显然,刘晓波的行为均未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条款,他的写作和思想活动受法律保障,因而他是无罪的。除非这些《宣言》、《宪法》是废纸一张,或是一堆垃圾。 他所谓的罪,就是思想罪。他系的就是文字狱。这是一种古老的、野蛮的、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违背人道文明的、荒唐糊涂的罪名。 旧时的中国社会有文字狱传统。古往今来,出现过大量残酷的文字狱。远至数千年前,近至文化大革命,无数的人因文字、言论、思想而入罪,甚至是牵强附会、似是而非或想当然的被杀头灭族。这样的事例已不须赘举,这与奴隶、陪葬、缠足、太监一样,是残忍的陋习,令人深恶痛绝,为现代人类文明社会所不齿、不容。 时光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社会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包括人们观念的变化。经济更是快速发展。现在的中国,经济、军事、科学技术都堪称世界强国。但是中国政府还是继承了思想罪和文字狱这一残忍的陋习。尽管程度上没有以前严重。 我理解中国领导人想维持社会稳定的用心。但就是不明白,拥有如此强大的实力,拥有敢于与美国叫板的军事力量的国家,怎么会害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难道我们的政权真的如此脆弱,经不起一点文字、思想的“颠覆”?连古人都知道“烟灰未灭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真正能造反,对政权有威胁的,不是读书人。现阶段来说,对政权和社会稳定最大威胁的乃是不受监控的权力,是贪污腐败和社会不公。不解决这些问题,靠抓一两个知识分子是没有用的。恰恰相反,要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就要广纳建言,善待这些敢言的知识分子,尽快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本身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温家宝总理更是诗书满腹的文人。他们不会不明白历史趋势及世界潮流,他们也都在不同场合谈论过民主、自由并肯定过普世价值。他们提出的和谐社会理念与这些价值并不相悖。但搞文字狱却是完全背离了这些价值理念的。这只能说是一种口是心非。 我们知道,就是在腐朽没落的晚清,康有为、梁启超这些建言宪政的文人学者都没有被抓捕入罪。后来残杀六君子、通辑康梁则是因为变法失败,慈禧搞了宫廷政变。民国时谈宪政的人就多了。但真正因建言宪政入罪的,不知谁能举例出来?难道历史前进了一百多年,谈宪政反而有罪了? 当然中国如今因思想、言论罹罪的远不止刘晓波一人。而刘晓波先生是最有风骨的一个知识分子。他有大量的机会可以留在国外,作一个自由人。他数次系狱,也明知随时会再次入狱,但他为了国家民族情愿选择坐牢。这是圣哲的风范。任何攻击他的人在人格上与他都无法相比。 我认为,只要文字狱、思想罪一天不废除,中国就还不是一个具有现代文明的社会。如果民众和知识分子一天没有真正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中国就不能称之为盛世。一个仍有文字狱和思想罪的国家,她的价值就难于被世人认可,因为她缺乏作为一个现代强国的文明秩序和精神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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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加拿大的福利和环境,高喊伟大光荣正确的。。。万岁的人让正常人不理解。最好你还是到中南海门口喊叫。那样还能有人知道你的忠心,但是如果你是贪官污吏的亲属或有什麽特殊使命就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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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党坚决支持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海外的碍国华人不敢站出来公开表示支持中国当局对刘晓波的判决,为什么没有向西方宣传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的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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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人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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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扫描仪:你说“傻”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的理由站不住脚,那么傻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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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和刘晓波们一样,都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如果不是纯粹的个人野心家。 当年共产党革命时,不也反对独裁专制吗?! 一旦自己取得了政权,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此乃制度使然,间有文化历史的影响,非哪个个人的意愿。当年蒋介石即使消灭了共产党,也不会把全中国建设成今天的台湾。 谁也不愿意主动退出权力,放弃自己认为正确的复兴民族的道路。 当年依靠劳苦大众起家的共产党,已经蜕变为强势阶级的代表,已经事实上在走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机。 稳定不是维护出来的,就像洪水不是靠堵可以治理得了的。 民主就一定好吗? 要看怎么个民主法。像刘晓波那样,只会误国。 建议让刘晓波到某个乡主持几年工作,然后再让他自己修改那个宪章,看会是个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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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幻想和平演变? 64的枪声早就宣布此路不通。 刘晓波能在监狱外面呆到现在,实在奇怪。 中共早已不打算走和平民主的道路,也许几千奴性教育的结果,中国只有以突变革命的方式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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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也可以写一个试试,花点时间和精力,还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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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垃圾人的言论已经广而告之了,地球人大概都知道;歇歇吧,不觉得累吗?中国人知道自己现在所选择的路越走越宽越远越平越阳光,不要披着什么普世价值民主什么的外衣,净干对不起中国人民的事,丢中国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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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丢中国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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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蚯蚓:刘走狗及其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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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拉出以为前中央党校教授来,就能说明这是整个中国人民的心声?教授多了去了,一个说明不了问题,10个100个1000个10000个教授都不能代表13亿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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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有被“三个代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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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共产党也代表不了13亿人民吧,刨掉那么多“教授”,还有像我一样的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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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理性的”“和解的”“非暴力的”不就是前苏联被分裂的模式吗?也就是和平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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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和平演变当然是代价最小的。确实不乏成功的案例(这次我没时间看你的连接了,但甘地传和华盛顿传应该是20年前就看过了) 同时,最近也有种思潮是,希望在“体制内”出现像“戈尔巴乔”式人物,带领中国走向光明。我不能说这是共产党的精神鸦片,或者是民运的阿Q精神。但你看看台上几个人,哪个人像呢? 真有这样的人,在此种体制下也被杀死在摇篮里了。 对付流氓的政党只能是以暴制暴的(所以共产党最不怕秀才民运造反);其实代价的大小,要看控制在啥范围内,以及国内民智,言论开放的程度(现在国内网控越来越严)。我想2-3年内,你或许又会大失所望而赞同我的“革命论”,但这次是革共产党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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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主张独立的魁北克人党可以堂而皇之地发表言论。在中国,共产党难容个人之言论。共产党已经退化了,徒有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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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中央党校的教授应该是个共产党员,他可以直接向上级或人大进言,也可以直接向胡温进言。党内不说、党外乱说,目的就不言而喻,至少违反了共产党的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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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共产党员? 那怎么来的加拿大? 居然在51谈共产党的组织原则, 难道这里有共产党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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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向中共写举报信抓“这位中央党校的教授”,立它一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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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UAE:那可就不只 “5毛” 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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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二十年后,中国的现代历史教科书会有刘晓波这个名字,广大的五毛则作为一种特定时期的社会现象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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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6.4 一样,刘晓波,被重判十一年,也是中华民族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刘晓波因而也会成为人类历史上,特别是中国民族历史上反对独裁,推进民主,自由,进步的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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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re wrong, will prove he just a garb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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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可怜、可鄙的跳梁小丑。 全中国人民坚决支持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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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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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一群可怜、可鄙的跳梁小丑。只能在这造谣.为自己卑鄙的行为造点理由.但无论如何也改不了刘晓波的汉奸本质,他只是一条被利用的狗过不了多久他主子就会忘了它再找过另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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