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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张思之谈中共20老人吁释刘晓波

二十位中共部级、局级元老日前为刘晓波案联名上书,称刘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事实和说理两方面,都感到不能令人信服」,并指出如此错判「隐含著值得警惕的动向,「我们党是否背弃了遵守宪法的承诺?是否背离了『依法治国』的国策?司法改革是否倒退?政治体制改革是否停滞?人权状况是否恶化?」要求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改正错误,撤销刘晓波案一审判决。

在这封一月二十八日起草的声明信中,签下名字的老人平均年龄超过八十岁,中共党龄超过六十年,其中包括九十四岁毛泽东前秘书李锐、九十岁的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八十七岁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前署长杜导正、八十二岁被誉为「中国律师界良心」的大律师张思之、著名诗人兼评论家邵燕祥、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等。

张思之对亚洲週刊表示,声明信的初衷很简单,几位老人看到刘晓波案,尤其是案件的判决书,有共同的想法需要表达。「它是大家一个共同的态度:这个案子很荒唐,这不是司法审判,而是政治审判。我们搞法律的人,尤其觉得荒唐。」

在刘晓波案的判决书里,头条罪状即是对党和政府「不满」。声明信称:「问题在於,人民既有责任监督政府,也就有权利表达不满。再好的制度也有其改善空间…… 怎麼能以『不满』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残酷斗争,把有不同意见的人当成敌人,哪里会有社会和谐?怎麼能有社会进步!」

而至於罪名的第二条,「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声明中正言:「我们并未忘记,建立联邦共和国曾经是我党的重要主张,载入党的二大和七大文献,怎麼刘晓波一重复就成了罪行?国体政体关係重大,唯其如此,更应比较各种学说,广开言路,详论得失。没有这种胸襟,『一国两制』从何而来?退一步说,刘晓波的主张即使完全错误,又与罪何干?宪法保护言论自由,难道只保护所谓的正确言论吗?」

张思之认为,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判决书,两个罪名在法律意义上根本不能成立。而老人们之所以关注刘晓波案,正是因为刘案显示了罔顾法律的司法改革倒退势头。

「司法改革倒退的势头很明显」,张思之对亚洲週刊表示:「在判刘晓波的同时,国内还有几个案件同时宣判,都是这样的政治审判。这是我最担心的,现在法律和政治的关係处理得非常不好,指导思想竟然是严格要求法律必须服从於政治,这真的非常荒唐。」

零七年十二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与全国法官、检察官的座谈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此,「三个至上」成为中国司法界的新学说。法院、学校组织学习,报章连篇累牘。零九年十二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撰文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已将「三个至上」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并由此确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高院院长从未学法律

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指出:三个至上,究竟谁更至上?若将「党的事业」凌驾於「宪法法律」之上,宪法尊严何在?中国又谈何司法独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二零零八年就任,而在他此前的履歷中,竟然从未有过任何法律学歷或职业经歷。「从未学过法律的最高法院院长,这已经成了国际笑话。」

一位刚刚从名牌大学法律院系毕业的大学生则感嘆:「庆幸我早生了几年,捉住了萧扬时代法治教育的尾巴,还能明白司法独立的真正含义。现在在『三个至上』的指导下,我们社会主义人民法院已经不能提司法独立了。」

刘晓波案,以及最近的重庆打黑、李庄案让张思之深忧之处也正在於此:「这样的氛围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出现,还可以理解,可以争论。可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十年了,还出了这样的情景,问题就很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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