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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返回上海 官媒为重判刘晓波辩护

在日本东京成田国际机场坚持抗争92天后,中国维权人士冯正虎12日中午乘坐日本航空公司客机返回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并获准入境。

冯正虎此前在东京表示,回国后将继续开展维权活动,直至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法治社会。两年前,冯正虎在上海开始自费发行《督察简报》,记录中国各地上访案件。他认为这一刊物可能惹恼了某些人,成为他被挡在国门之外的主要原因。不过,他表示简报还将继续发行。

鉴于一些维权人士回国后被拘禁或受监控,许多人对冯正虎回国后能否受到公正待遇表示担忧。不过,冯正虎11日晚对《明报》表示,“中国有法律,我想所有事情都要依法进行,讲道理。”

冯正虎回国前对美国之音说,他期待中国政府调整有关政策,准许希望返回祖国的海外异见人士入境。不过,中国政府是否同意其他异见人士回国,目前有待观察。

今年55岁的冯正虎还是《零八宪章》签署人,持有中国护照。2009年2月冯正虎在北京被上海警察拘捕,以六四事件20周年期间暂留海外为条件获释,4月1日抵达日本。

从2009年6月7日起,冯正虎8次尝试回国,都被上海浦东机场边防警察拒绝入境。在11月4日最后一次闯关失败后,冯正虎不再入境日本,留在东京成田机场打地铺抗议。事件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全球华人极为关切,有上海市民为此进行近50天的绝食,海外华人为冯正虎提供食品等人道支持几十次。

2009年11月26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回应冯正虎被拒绝入境时表示,“中国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有关问题。”

2010年1月25日开始,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官员先后3次到成田机场与冯正虎交涉,最终同意他回国。冯正虎2月3日结束92天抗议活动,并在网上留言“在中国驻日大使馆协调与努力下,妥善解决了我的回国问题。”

中国官媒为重判刘晓波辩护

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案二审宣判后,中国官方通讯社罕见报道消息,并引述3名刑法专家的意见,为重判刘晓波辩护,以回应国际社会的批评。

今年54岁的刘晓波,因发表文章针砭时弊及起草《零八宪章》,呼吁中国进行民主及政治改革,2009年12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北京市高级法院11日裁定,驳回刘晓波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新华社2月11日报道,官方11日发布的消息说,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经过阅卷,提讯被告人刘晓波,听取其辩护人的意见,对刘晓波上诉案按照二审程序进行了审理。二审宣判时,刘晓波的家属及部分民众到庭旁听。

中新社2月11日则引述中国大陆3名刑法专家指出,法院对刘晓波案的判决是有充分证据,量刑合适,审判是公开的。

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长高铭暄表示,法院判决刘晓波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具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根据。高铭暄认为,刘晓波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零八宪章》等一系列文章,在内容和方式上均已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边界。

其表现为:一方面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否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其内容违反了中国宪法关于国家政权、基本制度以及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定,具有明显的危害性;另一方面通过自己组织或者劝诱他人组织签名并公开在互联网上宣传煽动他人加入其中,共同改变现有政治,推翻现有政权,其方式已经不再是个人思想、言论的表达,具有现实的危害性。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表示,对刘晓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适当和必要的。刘晓波长期从事煽动颠覆活动,并具有推翻现有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明显故意,他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进行颠覆煽动。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卫东表示,目前一些西方媒体对此案审理程序的批评意见失之偏颇。刘晓波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之外,还委托了两名辩护律师。由于本案影响较大,要求参加旁听一审庭审的群众较多,因旁听证已经发完致使一些外国记者和外交官员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是可以理解的,而刘晓波的妻子是本案的证人,依法属于不能参加旁听的人员,故以此怀疑甚至否定本案一审审理违反审判公开原则是完全错误的。

美国、德国和欧盟的驻华外交人员,至少有17人要求到场旁听刘晓波的上诉审判,但是他们的要求遭到法庭拒绝。而在二审宣判后,他们立即发表声明,批评中国政府对刘晓波的判决。美国之音2月11日报道,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Jon Huntsman)说,美国对宣判结果感到失望,并认为迫害和平表达政治意见的人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希望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欧盟也发表声明表达同样的看法。大赦国际则说,这个判决让国际社会再次看到中国缺乏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1日被问及刘晓波上诉被驳回时表示,这是一起司法案件,他不便多做评论。他说,中国的内政和司法不容干涉。马朝旭同时表示,“异见人士”一词在中国并不适,中国只有罪犯或非罪犯,不能证明“异见人士”这类人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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