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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车祸:与保险打交道心力憔悴

既然开车上路,就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有了事故,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也就不可避免。来自大陆的移民谭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会这么痛苦,一场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彻底打乱了她的生活,而今她面临着是否付出更高昂的代价去与保险公司打官司的选择。

2009年9月28日,谭女士下班回家,就在快到家的时候,一辆马自达汽车在她的左侧突然右转弯变线,结果撞在她的车上。当时是在一个十字路口,谭女士遇绿灯直行,马自达车主在左侧突然变线。

谭女士开车多年,从未遇到这种情况,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更要命的是对方撞车后没有停车,一脚油门跑了。这下谭女士就更急了,因为缺少经验,她连对方的车牌号都没看。车门被撞变形,打不开了,谭女士找到手机给老公打电话,在老公的提醒下从汽车的另一侧爬出来。因为离家很近,老公撂下电话就往过赶。

就在谭女士走下车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她发现一男一女二人朝她走来,原来是刚才的肇事司机和他的朋友。司机也是大陆移民,见到谭女士连称对不起,说都是他的错,并央求谭女士不要报警,私了解决。马自达司机提出手里有几百元钱,愿意赔付谭女士,谭女士一看左侧两个车门全变形了,几百元肯定修不好,没有同意。

车祸后谭女士的车

正在这时,一位下班回家的警察路过此地,警察看起来是华裔,但不会讲普通话。这位警察说他不当班,所以无权处理交通事故,不过他可以作证人。他说虽然没有看到车祸的一霎那,但他可以把事故现场描述下来,并为她画了现场示意图。当时是下班高峰期,警察还建议谭女士报警,然后把车移开,因为停在马路中间太危险。这时谭女士的老公已经赶到,他查看了车的损伤,认为必须报警。警方接警后询问是否有人员伤亡,谭女士老公说没有,警方说没有人员伤亡就不出警了,要求他们自己去事故中心报警,并给了联系方式。

接下来的事就让谭女士遇到麻烦了。当时已经是下午6点多,她以为事故中心肯定下班了,就没有及时报警,想第二天上班后再去,事后才知事故中心是24小时办公的。结果对方当晚就报警了,而且说是她撞了对方的车。等她报警时本可以索要对方的报警报告,但她不知道。她想出示华人警察为她画的现场示意图,警方说不用了,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就行了。

证人绘的现场示意图

谭女士的保险买的是J保险公司。让她疑惑的是无论打电话还是发邮件,对方一直是留言,邮件也不回。大约一周后总算联系上了,但对方什么也不处理,也不给租车,只是说接到这个案子了,要调查。10月6日J保险公司打电话说与谭女士提供的证人联系不上,无法处理。谭女士打了无数电话,发了无数邮件,对方置之不理。一直到11月13日,谭女士不得已准备请律师打官司了。律师提醒是否记错了证人的电话,谭女士一查,果然少记了一个号码,于是便根据当时的记忆,试着拨与之相关的号码,还好总算找到了证人,马上告诉J保险公司。到11月24日,J保险公司回了电话,说证人没有看到车祸发生,也无法证明你没有过错,因此只能按50%责任认定,赔付一半。

谭女士怎么解释对方也不听,要求J保险公司来人检查一下车被撞的情况,保险公司认定报废,并坚持赔付一半,谭女士认为无法接受,要投诉,J保险公司留下一句话,不用投诉了,去法庭告我们吧。谭女士咨询律师,才知这样的官司会耗时费钱,一般人打不起。因为对方有强大的律师团,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让此案延期,一直拖到你打不下去自动退出为止,律师说有时几年甚至十几年都不新鲜。

谭女士保留的证据:对方的车轮毂罩和她车上的防滑条

谭女士说,其实J保险公司给她的旧车估价2800元,全赔付也没有多少钱,只是她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从2009年出事至今大半年过去了,J保险公司一直在收她的保费,无论她怎么要求停对方就是不理,她丈夫的车保险因为有她的名字也被涨了保费,对方还告诉她,不用担心,如果你打官司赢了,最后都会退给你的。

谭女士想通过这件事提醒网友,咨询过律师后才知道她因为没有经验办错了几件事。一是报警,如果发现车祸比较严重,一定要坚持警察到场,要把情况说的非常严重,比如上下班高峰期,你的车停在十字路口造成交通混乱。警察到场就会有记录,保险公司那里就不用你去费口舌了。而且对方汽车当时离开现场,警察会给告票,这对你以后处理问题非常有利。其次,当警察问现场有没有人受伤时你要说不清楚,车祸发生后你什么都不知道了,不能轻易说你没受伤,因为许多车祸伤害都是在24小时后才发现的,有些甚至是一周后才发现。谭女士说的确如此,她当时觉得没什么,第二天就起不了床了,不得不去看医生。第三是一定要准确无误的留下证人联系方式。

谭女士在车祸发生后通过51网论坛发布寻找目击证人启示,还真的找到了车祸发生时现场目击证人,她特地通过本网表达对网友的谢意,如果网友有什么高见也请支招。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0-03-01 21:30
    您已点过赞
    这见事,和这篇文章的观点,我觉得有点奇怪。

    我本人也出过车祸,和本文描述的情况基本相同,我直行,人家变线,把我给撞飞了。不同的是撞我的是本地的白人。

    车祸发生后,我第一时间拨打911报警。那时还是警察大罢工的时候呢,没有特别情况警察还不出警呢,警察都来了,拖车是警察叫来的。

    如果你的车,连爬出来都困难,你为什么还要把这样的车,自己开到报告中心呢?其实,就算你一直不报警,你一直在那里,路边呆着不动,你看警察会不会来找你!警察不出警?我才不信呢!

    我也是女人,发生车祸的时候,我还没开20年车呢,连3年G牌都没有呢。我认为,女人如果你开车的话,你第一应该学会的应该是有事,按照正常的情况途经解决,而不是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你老公。你老公什么都不是,他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警察是吃我们付的税钱的人,他的工作就是解决交通事故。你第一时间不找警察,而找你老公,本来脑子就有问题,而你老公来了,他认为你该报警,竟然你还是没有报成警,这未免太奇怪了。我认为,有一个问题,你没搞清楚,你无论如何,都是比肇事者先报警的,因为911电话台,那里是有报警记录的吧?你的电话都是被录音的吧?你当时第一次打的那个911电话不是报警又是什么?你当时有描述吧?再说了,那车撞你,和你撞那车,两种情况,所形成的撞伤是不一样的吧?警察就这么判定了?脑子吃屎的啊?

    我认为,这件事,从始至终不是保险公司的错,警察都判定了,它这么收你的钱自然就没错了?而且它说的很对,你打赢官司,它自然会把钱退给你。我觉得你这件事,根本是从根上就错了。你现在告保险公司?Good luck!

    当初,我出车祸那天,是401上,早上上班的时候。我从车上下来,站在路边就打电话,一位目击男士过来问我,r u ok? 我说I'm ok. 然后他问我,你是打电话给你老公吗?我说不,我打电话给警察。我当时的英文也是超级不好,还在上esl,到了报告中心,写报告的时候,我怕自己写得不清楚,不得不还画了插图示意。报告的时候,因为对方是本地白人,英文肯定比我好太多了,所以警察明显是更听信他们的,我能感觉到那个办事警察很不待见我,可是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歪曲事实。而且,那些目击证人,还是跟肇事司机同一车的他的朋友们呢。我也不知道在加拿大,做伪证是不是算犯罪哈。不过,当时我在那里,虽然嘴没他们利索,但我可以听得很明白,如果那警察敢判定我错的话,我会当时就投诉他,在事情解决之前,我绝对不会离开报告中心。我也不会让老公来,我一个人烦还不够?老公上班本来就够辛苦的了,还让他来那里因为我而跟着一块儿烦心?

    不过,我当时的情况,虽然警察明显的很不喜欢我,但并没有做出不公正的判断。我的车保险公司赔付修理也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就是完事之后,我得走路离开报告中心,有点远,而且之后修车那两天,得改坐地铁和公车,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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