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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艺人贾静雯想离婚 夫要求4600万

艺人贾静雯嫁给孙志浩,外界都以为她嫁入豪门。但台北地院审理贾静雯的离婚官司,孙志浩突然提出反诉,主张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他认为自己月薪只有三万五千元人民币(约台币十四万元),而贾静雯结婚四年多来演艺收入近一亿元,他要求离婚后贾静雯必须给他剩余财产「四千六百万元」。

孙志浩基于裁判费考虑,暂时先请求二千六百万元。法院昨天开庭,孙志浩和贾静雯都未到庭,法官特别向孙志浩的律师确认,孙志浩真的要贾静雯给他钱吗 如果要提反诉,孙志浩必须先缴廿多万元的裁判费,孙的委任律师张乃良表示,他必须再和孙志浩确认。

贾静雯去年四月,哭诉女儿被公婆及先生强行带走

贾静雯、孙志浩的离婚诉讼,愈演愈烈,双方都有意离婚,但为了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而争执不休,现在又演变为「豪门巨贾向离婚媳妇要钱」而备受瞩目。

贾静雯去年四月召开记者会,泣诉女儿被孙志浩带到美国,掀起一连串的豪门风暴,贾静雯拍完「侬本多情」一剧,就推掉手中戏约和广告,赴美争取女儿监护权。孙志浩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及监护权诉讼,美国法院历经数月审理,认为整个事实发生在台湾,美国法院没有管辖权,驳回孙志浩的诉讼。

贾静雯(右)在二○○五年和先生孙志浩抱著女儿「梧桐妹」参加双满月酒宴记者会贾静雯在台湾也提出离婚和监护权诉讼,同时向法院声请假处分,台北地院随即裁定,梧桐妹暂时由母亲贾静雯监护。

孙志浩具状指出,他的财产只有十万美金(合台币三百廿万元),每月在大陆工作的薪资约三万五千元人民币,贾静雯的收入比他多,结婚四、五年来,贾静雯的戏约和广告代言收入近一亿元,依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财产扣除债务后,他可以分配贾静雯剩余财产的一半约四千六百万元。

贾静雯委任律师黄珊珊表示,孙志浩想要分配贾静雯的剩余财产,必须先举证贾静雯有这么多收入,孙志浩不能根据媒体报导径自估算贾静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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