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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再婚嫁给一个CBC:改随夫姓

国际人权委员会经常在全世界就男女平等问题对各国家进行调查,在这一点上,中国倒是排得比较前的。中国政府自建国以来所推行的级别工资制度,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中国妇女在社会上能顶半边天不是说说而已,女性脱离了旧社会那种“张氏李氏”无名无地位的形象,一生都工作,与男性共同承担养家糊口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中国现代女性结婚后绝对不用改姓,民政部门也不提供这种服务。然而这只限于中国大陆,台湾香港都不乏见到女性在自己名字前面加用丈夫的姓氏,比如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就算跟了夫姓,总还是个女强人的形象。

我去年第二次结婚,丈夫是个CBC。我问他对女人婚后随夫姓的看法,他坦白地说:“你不改没关系。但是如果你愿意改我会很高兴。”我考虑了一下,认为文化传统不如我配偶的快乐重要,再说姓名只是个区别个人的符号,改姓不等于丧失了我的个人身份和地位,于是决定按本地习俗改随夫姓。为此我也体验了由改姓引起的中西文化的不同反应。首先不高兴的是我的家人,特别是母亲。

我的母亲是绝对的女权主义奉行者,她一生中无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都是和男性平起平坐,顶了超过半边天,可以用“英雄一世”来形容。

小时候我家里大小事情都是妈妈说了算,我们姊妹三个都随母姓凌,有不知情的人以为我们不是我父亲的亲生子女。到加拿大后,父母家里银行户头,电话号码,日常账单都是由我母亲姓名登记,所以每次有函电往来,母亲总是被称呼为“凌太太”,她对此十分反感。有次有个中文电话推销的打来,母亲接电话。那边说:“请问是凌太太或者凌先生吗?”母亲已经略带不悦,说:“这里没有凌太太也没有凌先生。”那边说:“噢,对不起,请问您贵姓?”母亲答:“我姓凌。”那边纳闷了一下,说:“噢,凌小姐你好!”母亲没好气地说:“我快七十了,不是小姐!”那边真的有点不知所措,犹豫地问:“那您是?”“我姓凌,先生不姓凌,为什么女人结了婚就没有自己的姓了呢?” 我在旁边很想笑,内心同情推销员,本来想推销什么的,结果出师不利变成接受女权教育了。到底是受过专业培训的,那推销员愣了一会儿,小心地问“那么该怎么称呼您?”幸好母亲并就此问题纠缠下去,回答“叫我凌女士就可以了。”在各种社交场合中,母亲都拒绝被称为“王太太”。我现在的丈夫对中国这种男女平等的情结一无所知,所以我在刚认识他时第一时间警告他千万不可称呼我母亲为“王太太”。由此你可以想象母亲如何能理解我改姓呢?

在中国的好友知道了,特地在网上严肃地问我:“你要改姓?是他要求的吗?这是结婚的条件吗?如果是的话这样的男人要不得。”她一番好心,我有点哭笑不得。我回答说,“我是完全自愿的,没有半点勉强。”“那么你一定是非常爱他。他一定有什么超常之处才会让你做出如此的牺牲。”在我好友眼里,改姓是对个人身份的放弃,是一种牺牲。而且,好不容易到了西方自由社会,一向独立前卫的我怎么走回从属于男性的老路去了呢?

记得十年前我在广州加入一家美资公司,有个本地女孩结婚后向IT部门申请改她的电子邮件地址,把她的夫姓加上去,这件事引起了许多中国同事的讨论。系统管理员拒绝给她改,说没有这个先例,也不会提供这种额外的服务。最后还是由美国外派来的部门经理,一个白人女性一言定夺:“女人婚后改姓天经地义,是她的权利。你们吵什么!我批准给她改。”这下大家只好闭嘴,但是私下里都说那个女孩“多此一举莫名其妙”。

对我改姓,本地同事的反应完全不同。他们第一时间就问,“你要结婚了?终于肯改姓了?你的新名字是什么呀?改了邮件地址后告诉我。” 安省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后,双方可以不改名字;改的话女方可以加用男方的姓,男方可以加用女方的姓,男女也可以共同使用双方的姓。改姓如此平常,还成为一项业务。我参观一个多伦多国际婚礼展销会的时候,有个摊位在推销改姓服务。花29.99元,这家公司就可以代替你改林林总总多达三十类的证件文件姓名。我好奇地问那个摊位的销售人员,有人使用这种服务吗?他笑说:“有呀!你知道自己逐项改多麻烦吗?有好多个部门要去联络跑动。新娘子应该花时间在享受蜜月,建立新家上面,这些琐事让我们去跑好啦!”

也许有读者会认为女性不改姓仍然是独立的象征。我个人认为,女性不管在何处,工作独立,经济独立和社交独立才是真正的独立。我私下问过白人朋友和同事,90%的已婚男女,夫妻有联名户口负担日常家用,各自分别有自己的户口自管自用。夫妻各自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定期轮流“boys night out”和“girls night out”,没有孩子的各自和朋友出去消遣娱乐,有孩子的留下其中一人看孩子。虽然家庭主妇也是一份可歌可诵的全职工,但是没有正规的薪酬进来,腰杆总是不硬的。

正写到这里,突然电话响,接起来又是个电话推销的,一听就知道是看电话簿上登记姓名打来的。“请问是凌太太或者凌先生吗?”我兴致正好,“这里没有凌太太也没有凌先生……”

(Ja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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