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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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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夢靨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怕?批评几句就是怕吗? 晚云收,夕阳挂。 一川枫叶,两岸芦花。 凝烟暮景,转晖老树,背影昏鸦。 这状况,你不许偷换概念,让它做啥啊? 最初由发布骂共产党不等于骂中国,某些人总是偷换概念。GCD只有6千万,中国人民有13亿。 泄私愤有理,骂共党有功;赞成者为友,异议者灭之 👍️ 横批:海外民主景观 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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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si891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怕?批评几句就是怕吗? 骂共产党不等于骂中国,某些人总是偷换概念。GCD只有6千万,中国人民有13亿。 晚云收,夕阳挂。 一川枫叶,两岸芦花。 凝烟暮景,转晖老树,背影昏鸦。 这状况,你不许偷换概念,让它做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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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常开笑口 发布: 回复:回复:怕?批评几句就是怕吗? 花了点时间看了看你发的帖子,知道你到这里泄私愤来了。GCD分了你家的祖产,还下放你父母下乡,所以就来到加拿大开骂中国 👍️ 自家的利益至上 👍️ 哈哈哈,别生气 骂共产党不等于骂中国,某些人总是偷换概念。GCD只有6千万,中国人民有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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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爱小米粥的包子 发布: 回复:怕?批评几句就是怕吗? 中共的卫道士在加拿大还真不少,真是精神上的拥共,肉体上的出国,精神分裂。 这种人跑到加拿大来干什么来了?也许真是中共海外支部的成员。嘿嘿。。 花了点时间看了看你发的帖子,知道你到这里泄私愤来了。GCD分了你家的祖产,还下放你父母下乡,所以就来到加拿大开骂中国 👍️ 自家的利益至上 👍️ 哈哈哈,别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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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心系中土 发布: 我对于人身攻击的回帖,在他道歉之前,不会再理睬,就是以后他发的‘新贴也不会去看。最多把骂人的回帖,发给斑竹。我建议大家也这样做。 看看这里有几位的文风和作为,总感觉好像就是一个人一样。 为此对斑竹有一个建议,希望能公布上网人的ip地址,省得马甲换来换去的。 好主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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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怕的就会宣布这个教授是异己,监视行动,封锁言论,打压工作前途,甚至逮捕。 真怕别人说话的,就会精神上摧残,肉体上消灭。 真怕别人说话的,就会侮蔑别人是轮独运,汉奸叛徒。 这就会有文革再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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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广东农民 发布: 怕?批评几句就是怕吗? 真怕的就会宣布这个教授是异己,监视行动,封锁言论,打压工作前途,甚至逮捕。 真怕别人说话的,就会精神上摧残,肉体上消灭。 真怕别人说话的,就会侮蔑别人是轮独运,汉奸叛徒。 中共的卫道士在加拿大还真不少,真是精神上的拥共,肉体上的出国,精神分裂。 这种人跑到加拿大来干什么来了?也许真是中共海外支部的成员。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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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枫子 发布: 不要转移话题,现在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位教授发表了这么一篇文章,就有那么多人在喊口号似的要大骂这位教授吗?如果真理在,这么怕人家发表文章做啥? 😁 你在偷换概念。 没人怕他发表文章,而是觉得他的结论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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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怕的就会宣布这个教授是异己,监视行动,封锁言论,打压工作前途,甚至逮捕。 真怕别人说话的,就会精神上摧残,肉体上消灭。 真怕别人说话的,就会侮蔑别人是轮独运,汉奸叛徒。 最初由 枫子 发布: 不要转移话题,现在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位教授发表了这么一篇文章,就有那么多人在喊口号似的要大骂这位教授吗?如果真理在,这么怕人家发表文章做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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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si891 发布: 谈一个问题,以事实为依据才叫做真本事。 疫情那一段,共产党开始隐瞒疫情,后来迫于国际压力才公开,再后来抓走蒋彦永--这些都是事实,哪一点是中伤蒙骗?一个真正负责任的政府会这样做吗? 我说堵百姓的嘴的那些人并不是指加拿大这位教授,学术本来就可以争论,而是那些动不动就指责别人民运分子、**功的人。一句话,不能批评中国当局的某些做法,老虎屁股摸不得。 你说靠造谣中伤蒙骗过日子,请你指出依据,我洗耳恭听。 不要转移话题,现在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位教授发表了这么一篇文章,就有那么多人在喊口号似的要大骂这位教授吗?如果真理在,这么怕人家发表文章做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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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si891 发布: 谈一个问题,以事实为依据才叫做真本事。 疫情那一段,共产党开始隐瞒疫情,后来迫于国际压力才公开,再后来抓走蒋彦永--这些都是事实,哪一点是中伤蒙骗?一个真正负责任的政府会这样做吗? 我说堵百姓的嘴的那些人并不是指加拿大这位教授,学术本来就可以争论,而是那些动不动就指责别人民运分子、**功的人。一句话,不能批评中国当局的某些做法,老虎屁股摸不得。 你说靠造谣中伤蒙骗过日子,请你指出依据,我洗耳恭听。 他们要不把你这样的说成是什么什么功啊,什么什么运啊的,还有什么可说的,要不就骂上了,帽子总比骂人强啊,另外现在还有什么帽子更大啊? 他们的功夫就在于“指鹿为马“! 你还认真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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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枫子 发布: 哈哈,人家就一个教授发表了她的论文什么的,就有那么多人惊惶激动。“一些既得利益者,生怕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千方百计堵住百姓的嘴。”不过这是加拿大,是民主国家,怎么千方百计都没用的。是不是某些人怕加拿大政府和人民慢慢明白真想后,那些靠造谣中伤蒙骗过日子的就成为过街老鼠了? 谈一个问题,以事实为依据才叫做真本事。 疫情那一段,共产党开始隐瞒疫情,后来迫于国际压力才公开,再后来抓走蒋彦永--这些都是事实,哪一点是中伤蒙骗?一个真正负责任的政府会这样做吗? 我说堵百姓的嘴的那些人并不是指加拿大这位教授,学术本来就可以争论,而是那些动不动就指责别人民运分子、**功的人。一句话,不能批评中国当局的某些做法,老虎屁股摸不得。 你说靠造谣中伤蒙骗过日子,请你指出依据,我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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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si891 发布: 一提到民主,就好像捅了某些人的伤疤一样,马上就被扣上民主人士的帽子,被扣上靠民主吃饭的帽子。 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多则至少上千万吧,相信被利用、靠打压中国而吃饭的毕竟是极少数。绝大部分人还是爱国,关心自己的国家。 批评政府、批评执政党的某些做法,即使在国外也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就算不爱党,这不等于不爱国。而在某些人看来,这是老虎屁股不能摸。只要一碰,马上就是民运分子,**功。 中国属于全体中国人民,任何人都有权利评价自己的国家,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四川因非法征地的万人暴动,是不是可以说这几万人都是民运分子? 某些既得利益者,生怕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千方百计堵住百姓的嘴。 民主确实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但是百姓探索一下又如何?比如隐瞒疫情,连傻子都知道这种做法的动机,有什么复杂的。 哈哈,人家就一个教授发表了她的论文什么的,就有那么多人惊惶激动。“一些既得利益者,生怕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千方百计堵住百姓的嘴。”不过这是加拿大,是民主国家,怎么千方百计都没用的。是不是某些人怕加拿大政府和人民慢慢明白真想后,那些靠造谣中伤蒙骗过日子的就成为过街老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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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也转贴在国内的各大论坛中,在此贴二条那里的跟贴 ********************** “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研究发现:中国的人权比美国人权好五倍 研究发现:俺们八成农民都幸福了。 研究发现:高薪可以养廉。 研究发现:俺们每吨煤的含血百分比降低了。 研究发现:太原警察是个好警察。” ‘补充一条, 研究发现, 手淫也可以达到高潮, 补充二条, 研究发现, 遮羞布也可以欺骗一些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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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负心郎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真是典型的无脑FQ,专家说屎好吃对身体有好处,你要不要去尝尝阿. 呵呵,看来来了一位吃屎教授了,失敬失敬。不过从你身上我起码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像你这样吃屎太多呢你的脑子已经受到极大影响是肯定的。因为我说的一些常识性的你都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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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爱小米粥的包子 发布: 回复:其实我很想替那个加拿大教授加分,可惜他不上51 农民兄弟也来凑热闹了, 这个话题应该贴到开心一笑栏目中去。 一个书呆子搞出一个研究成果,尤其是人文方面的,无所谓对与错,只是一家之谈。 中国人读了,不必为之欢欣鼓舞,因为自己活得好坏自己最清楚! 加拿大人读了,也不必心有哀痛,我想绝大部分加拿大人读了,都会开心地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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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广东农民 发布: 其实我很想替那个加拿大教授加分,可惜他不上51 加拿大是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协约国,中国2003年才把保护人权写入宪法。 伟光正说超英赶美要20年,这个教授比伟光正更厉害十倍,只要两年。 农民兄弟也来凑热闹了, 这个话题应该贴到开心一笑栏目中去。 一个书呆子搞出一个研究成果,尤其是人文方面的,无所谓对与错,只是一家之谈。 中国人读了,不必为之欢欣鼓舞,因为自己活得好坏自己最清楚! 加拿大人读了,也不必心有哀痛,我想绝大部分加拿大人读了,都会开心地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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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协约国,中国2003年才把保护人权写入宪法。 伟光正说超英赶美要20年,这个教授比伟光正更厉害十倍,只要两年。 最初由 弄舟 发布: 回复:老大,想加你分,系统不让,先欠着。 不用欠。我也一直想给老兄加分,总是没有时间。咱们就两抵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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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f***whiteman 发布: Guys, Let's just talk about LOGIC. The title is a GENERAL STATEMENT The artilcle just talked about a very specal case. Can you get a general statement from a very special case? Of course not. For example, a man can't say any women is his mom because there's a woman who is his mom. Don't waste time to read this article. Logically, it's a garbage. A conclusion for a specific case certainly shouldn't be generalized. But this conclusion in this specific case is still debatable. It's obvious taht most people are debating this conclusion in this specific case. They are quite log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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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广东农民 发布: 老大,想加你分,系统不让,先欠着。 不用欠。我也一直想给老兄加分,总是没有时间。咱们就两抵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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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jq32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为什么你们这些人一看到这样的题目就这么穷凶极恶,SARS期间 我一直在看中国的新闻,隔离病房确实都有可视电话和家人联系,在这一点就是比加拿大做的好,这是无可争议的。估计你们这帮人不是民运分子就是法X功,滚。 许多农村边远地区连起码的隔离设施都不具备。这位仁兄只怕是在说梦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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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弄舟 发布: 坐在象牙塔里闭门造车的“专家”、“教授”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点都不稀奇。当年苏 联人民被大批清洗,东德人民冒死逃往西德,大批游往香港的大陆人浮尸海上时, 加拿大几乎所有的大学里都是一片“社会主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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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a0000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教授又怎么样了,好多教授是没有学校愿意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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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象牙塔里闭门造车的“专家”、“教授”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点都不稀奇。当年苏 联人民被大批清洗,东德人民冒死逃往西德,大批游往香港的大陆人浮尸海上时, 加拿大几乎所有的大学里都是一片“社会主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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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枫子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做为一个教授级的学者,他/她如果根据研究结果发表论文,作者会非常明白如果所采用的样本或是实验(试验,处理手段等)不科学,马上会引来同行的驳斥,也会影响到作者的学术生涯(不像这边很多人反正就是瞎嚷,起码不用担心会受什么影响)。发表出来的论文起码说明以她所提到的这方面是作者得出的结论。从这位记者所写的文章中还不能看出教授的结论,所以如果看到教授的论文,该有更令人信服的论据。加拿大的教授如果都是混混,那岂不是这51各位都是教授了? 😁 教授又怎么样了,好多教授是没有学校愿意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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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这位加拿大的教授对中国的人权状况的认识,能够和在这里讨论的任何一位网友去比较。他的结论正确与否,实在不值一辩。 请各位从下面四个方面想想中国的农民就好了。 1。公民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3。享受教育、保健和医疗的个人权利。 4。人格权,包括在人们所选国家居住的自由,不受拷问、医学试验或其他肉体虐待(physical abuse)的自由。 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刻意隐瞒事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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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si891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我说过什么都不信,就是说我不信**功,也不信什么89民运分子,不加入任何宗教、政治组织。 明白文章意思就行了,钻这种空子有意义吗? 需要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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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可以从其他权利、权力、主张、豁免(immunities)和权能(competencies)中区分出来 。一旦一个较好的哲学定义定下后,它可以为区分各种权利提供一个基础。从一开始,许多哲学家和非哲学家都愿意将人权分为与某些社会关系结构相适应的种类。从《世界人权宣言》以来,将人权分作四个不同种类已成为国际法中一个标准的特点。这些种类是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和经济权利,以及文化权利 。每类权利在社会结构中具有特殊的功能。   言论、出版、集会和宗教自由 是美国宪法第1条修正案中可以被解释为“公民权利”的例证。公民权 被认为是因公司和政府暴政之间冲突而产生的人权。这些实体权利是每个公民反对政府专横处理的正式保证,个人在法律面前的普遍平等以及“正当程序”(due process)的“程序”权利是用以实行这些权利的手段。政治权利,例如自由选举和代议制的权利,是通过宪政民主框架而建立的,并通过政府与被治者同意的联系而提供合法和参预。   教育、保健和医疗的个人权利,或免于社会匮乏、免于恐惧恐怖的自由的个人权利,可称为社会和经济的权利 。这一类权利在历史上是与工业主义的增长相联系的,它推定政府应有作为以保证其公民的这些权利。文化权利,也是在工艺发达社会中发生的,包括思想自由、通讯自由、以及审美表现(aesthetic expression)的自由。这些自由可被认为是对公共媒介被某些强大私人利益垄断大规模操纵的危险所作出的反应。   对这一分类目录还可以加上第五类,即人格权,包括在人们所选国家居住的自由,不受拷问、医学试验或其他肉体虐待(physical abuse)的自由 。这些权利是由于作为一个人、一个存在、价值、赋有意义的人,而被认为是需要的。从广义上讲,它们是以一些假设为前提的,即亚当斯(E.M.Adams)关于人有通过理性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按自己的方案生活的权利;马里旦(Jacques Maritain)关于基本价格自由的权利,以及凯尔曼(H.Kelman)关于人的基本尊严权利的观点。   哲学家一般同意公民和政治权利一定要当作人权 。然而,关于社会一经济或有时所称的福利权利,是否一定当作人权,则有重大争论。为了解决这一争端,必须用同样标准作为区分人权和其他类权利的共同参照系。为说明这一点,有些哲学家,像克兰斯顿(M.Cranston),道尼(R.s.Downie)和麦谢纳,认为公民和政治权利是人权,但不愿将社会一经济权利包括在人权内。(M.克兰斯顿:《人权,真正的和假设的》载R.R.拉裴尔编:《政治学说和人权》1967年第48页:R.S.道尼著:《作用和价值》第49页;麦谢纳:《人权和人的自由》第40-41页。)克兰斯顿设计了决定人权起初性的三个标准:实用性、最重要性和普遍性。这些标准有目的地提出所希望的区分的明确方式,即公民、政治权利被认为是人权,而其他“权利”不包括在内,至少不是一种意义上的权利。   其他哲学家,像布莱克斯东(W.T.Blackstone)以及沃逊(David Wastson)则主张,(W.T.布莱克斯东:《平等和人权》、《一元论者》1968年第52卷第4期第636-638页:D.沃逊:《福利权和人权》,载《社会政策季刊》1977年第6卷第1部分第31-46页。)所谓的福利权应包括在人权目录中。他们批评克兰斯顿的立场,并用赞成与他们相似的人权解释的《世界人权宣言》、《欧洲人权公约》等文件作为他们的概念框架。按照沃逊的看法,众不能用一些标准来否认仅仅一种权利的地位(像克兰斯顿所主张的)而不取消另一种权利。沃逊倾向这两种权利都是人权。   雷德(Melvin Rader)在支持社会一经济权是人权时,批评某些自由主义者没有以积极和消极两种意义上来解释自由。他坚持说消极自由(转化为公民自由或第1条修正案中的自由)往往被太狭义地解释为政府对个人不加限制。当各社会阶级之间的权力差别干预到弱小阶级的消极自由时,政府对不正当权势的限制实际上可以有利于消极自由。雷德警告说,尽管公民自由是必要的,但它们对自由社会是不够的。为了保证有积极自由的任何措施,人类必须有进行自由选择的“工具”。这些工具基本上体现为满足特别是食品、衣服、住处、保健和教育这些需要的基本社会经济权利 。如果缺乏社会经济权利,公民权利就无法保证,所以在雷德看来,这两类权利都应当作人权,都是实现自由的必要条件。……道尼对这一问题的辩解是,人权与其他道德权利最终是相容的。在他看来,那些只有牺牲其他权利才能实行的权利不应给予人权地位。这些对立观点说明这一事实。确定人权具体类别标准的选择基本上有赖于特定学说的狭义的或广义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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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thebeijingnews.com ·2004-3-15 专家称这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新华社北京电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4日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此间专家认为,这是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撰文说,“人权”写入宪法是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重大突破。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中国不仅在宪法和法律上不使用“人权”概念,而且在思想理论上将人权问题视为禁区。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总结当代中国和世界人权发展的实践,对人权问题进行再认识,首先从对外斗争的角度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中国要把人权旗帜掌握在自己手中。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人权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地位。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召开,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报告,使人权从对外宣示的主题变为党领导国内建设的主题。 董云虎说,此次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首次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提升为“国家”,从而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意志上升为人民和国家的意志,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由党和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 他认为,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写入宪法,是中国寻求实行宪政以来的第一次,是当代中国民主宪政的最新发展。第一,确立了人权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宪政;第二,突出了人权价值和理念,为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注入了新的意义;第三,完善了公民权利保障的原则规定,强化了宪法的人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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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红梅树 发布: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研究发现:中国比加国更尊重人权 此地无人! 我说过什么都不信,就是说我不信**功,也不信什么89民运分子,不加入任何宗教、政治组织。 明白文章意思就行了,钻这种空子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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