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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的最后一招:找加国女子结婚?

最近,在胡锦涛访加前夕,赖昌星又因参加朋友女儿的生日晚会的“小事”,被警察局“请去”蹲了一回监狱。目前虽然已经保释出来,但人们普遍认为,赖昌星的这场难民申请闹剧,可以收场了——这场难民官司折腾掉了不少加拿大纳税人的金钱,也该收场了。

然而,昨天《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王恺写的《赖昌星与加拿大移民局“斗法”内幕》一文却隐约透露:赖昌星的这个案子,怕还会有好戏看?!

这场戏,显然不是赖昌星还准备再接再厉下去,要求对其被遣返进行风险评估。遣返前风险评估虽然以往有约5%左右的成功率,但人们丝毫也不会相信,对于一心想遣返赖昌星的加拿大政府,可能会在这最后关头,让赖昌星“咸鱼翻身”,这顶多是让赖又钻一次法律的空子,多呆几个月罢了。

下面的好戏在哪里?这在于赖昌星和曾明娜已经离婚,而离了婚的人,是还可以再结婚的,《三联生活周刊》上的这篇文章如是说。他们离婚的目的,有可能是想再钻法律空子,分别再婚?!设想一下,假如这两口子又分别再找具有加拿大身份的人结婚,会是什么后果?目前赖昌星和曾明娜的案子,弄来弄去,都是围绕他们的难民资格不符合而被遣返,而不是在证明他们是否有罪。这就好办了。他们可以在难民申请还没有被彻底拒绝前夕,再申请婚姻类的亲属团聚移民,不知是否可以?这样,即便亲属团聚移民申请失败,又可以再打一轮官司,不是吗?再进一步发挥想象力,再拖上几年,这两场婚姻说不定还能整出加国出生的孩子出来,那么他们是否还需要被遣返?!

不过,接下来的关键问题是,赖昌星这最后一招的进一步折腾,已经不是单纯这离了婚两口子的事情了,还需要有一男一女、两个有加拿大身份的人来进一步配合。但在加拿大,会有这样只图赖昌星的钱,却不要脸的人么?

(赵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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