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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破贩婴大案 11被拐男婴无人认领

被解救的男婴们活泼可爱,令人怜惜,却面临“无家可归”的尴尬局面

被拐婴儿获解救却无家可归 王漫琪 摄

今年来广东最大的拐卖婴儿案被汕尾海丰警方成功侦破:3年间至少拐卖26名婴儿,13名犯罪嫌疑人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本月初,由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第83号的“2010·1·22”贩婴特大案件报送至汕尾市检察机关,正式启动司法程序。

10月14日,汕尾当地警方透露了这宗特大贩婴案的破案详情。与此同时,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破案至今九个月之久,竟然没人前来认领11名被解救出来的男婴。

破网:

被抓女人贩是在逃人员

今年1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汕尾市海丰县警方接到线人通报,称有一辆深圳牌照的面包车停在名园村三巷43号屋前,有几名男女交头接耳,进出该楼房,神色可疑。该民宅,正是警方长期盯梢调查的涉嫌拐卖婴儿的窝点。

海丰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出动,冲进屋内,当场解救一名出生不足月的男婴,并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包括林秀香(女,56岁)、曾向吴(59岁,林秀香丈夫)、黄素华(女,26岁,揭阳市惠来县人)、黄炳镇(男,47岁,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人)等涉嫌贩婴疑犯,以及涉嫌购买婴儿的黄俊木(35岁,汕头市潮阳区人)等4人,现场缴获交易男婴赃款人民币4万元。

落网的9人中,有“中介”,有接送司机、有联系买家的下线,分工明确。一审查,林秀香竟然还是2001年海丰公安局批捕的涉嫌拐卖儿童网上在逃人员。经深入审查,林秀香招认自己此前曾以同样的手段贩卖婴儿多宗,令参加审讯的警员也不禁震惊:在过去数年间,至少有26个婴儿经由林秀香的手上流转贩卖!

案发当天,海丰公安机关成立了由副局长郑海陆任组长的“1·22”特大拐卖儿童专案组,并派出警力奔赴广东各地解救被拐婴儿、抓捕人贩———

1月23日,警方在揭阳解救得第二个被拐卖的男婴;

1月24日,专案组在河源市紫金县抓获林秀香的“上线”温汉环。他是这个特大贩婴网络中的关键一环,是被拐婴儿从外省流入广东的主要介绍人,曾先后十几次给包括林秀香在内的多个下线介绍贩卖婴儿,每次获利从1500元至3500元不等;

1月25日,林秀香的“下线”叶国祥落网;

1月26日,普宁市高埔镇的郑×花将其购买的一名男婴送到公安机关;

1月28日,海丰县梅陇镇梅西村委的余×枝把自己向林秀香购买的一名男婴送到公安机关……

汕尾海丰警方在行动中,一共抓获13名人贩并寻获解救出11名被拐男婴。

罪恶:

“中转站”转手26名婴儿

“1·22”特大拐卖婴儿系列案引起了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将“1·22”特大拐卖婴儿系列案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第83号督办案件。

根据警方调查,以温汉环、林秀香为首的团伙贩婴犯罪案情逐渐明晰:“1·22”特大贩卖婴儿网络牵涉广东、云南两省八市,林秀香在汕尾海丰县的家犹如一个贩婴“中转站”,通过温汉环从16名云南籍的“上线”购得26名婴儿(其中大部分是男婴),再由9名广东籍“下线”将这26名婴儿全部卖出。

麻烦:

福利院不收养被拐男婴

今年3月9日,羊城晚报记者曾随专案组民警前往海丰县福利院,解救出来的男婴被送到福利院里临时寄养。民警告诉记者:“孩子被拐卖时最大的还未足月,最小的才出生十来天,看到这些幼小的生命,我们感到震撼和责任重大。”记者在福利院的婴儿间里看到,被拐男婴们躺在一张张婴儿床里,有的睡得正酣,有的手舞足蹈地玩耍,活泼可爱。福利院的阿姨给睡醒的男婴喂食,悉心照顾。

10月14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重返福利院,原先寄养的男婴已不在该院寄养,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福利院只收养被遗弃的孩子,公安机关解救的男婴不属于收养之列。工作人员透露,有1名男婴送来时身体较弱,不久因为败血症抢救无效死亡,另有5名男婴由海丰公安局的几名警察带回家中寄养,剩下的孩子,警方让那些曾出钱购买的家庭继续寄养。据海丰警方介绍,这个做法是临时寄养,只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一旦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就会马上送还。

尴尬:

“卖儿”怪圈造成认亲难

然而,这些被拐卖的男婴真能找到生身父母吗?他们在哪里?破案至今九个月之久,却为何迟迟无人前来认领?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中获悉:案件侦破后,汕尾警方曾对被解救的11名男婴一一采取了血样,全部送往广东省公安厅做DNA鉴定,并上传至全国联网的DNA资料库比照,根据程序,假如有父母丢失了孩子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地警方均会采集其DNA,与被解救的儿童一经对照即可确定血缘归属。遗憾的是,汕尾解救出的11名男婴DNA比对结果至今未有消息。

2009年9月15日,羊城晚报记者曾报道广东揭阳市破获一宗跨省流窜拐卖12名男婴的案件,12名被救的儿童同样面临认亲难题。汕尾、揭阳两地的办案民警在向记者介绍案情时均作出了同样的推测分析:这些被拐男婴极有可能就是其亲生父母为了牟利自己卖掉的,因此根本就没有向警方报案。据介绍,办案民警在侦破这两宗拐卖男婴案的过程中,均追查到男婴的源头来自云南,此前在当地曾存在一个交易婴儿的“地下市场”,而让人咋舌的是:在市场上交易婴儿的很多竟是他们的亲生父母,在当地甚至有“卖猪不如卖孩子”的荒唐传言。

在一些重男轻女思想较浓的农村地区,只因传宗接代观念作怪,便有家庭甘愿高价购买男婴以续“香火”,这就给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提供了“需求”驱动力。为了牟取暴利,人贩子不惜铤而走险到处拐卖甚至偷抢男婴;仅为了数万元的利益,个别地区竟有人卖掉自己的亲生孩子,如此咄咄怪事也给当前的打拐工作带来新的难题:救下了孩子,却找不到亲人,最终无奈将孩子交由买方家庭抚养,成了被迫“默许”既成事实的尴尬。

与主犯是相距仅30多米的邻居

警察马汉强暗中盯梢3年拿定人贩把柄

“1·22”特大拐卖婴儿案的侦破,一位普通民警的名字不得不提:马汉强,正是因为他长达3年的秘密调查,才最终撕破了那张贩婴的罪恶网络。而他,与狡猾的人贩主犯是相距仅30多米的邻居。

马汉强是汕尾市海丰县龙津派出所负责内勤的一位普通民警,他干过8年的刑警,如今从事基层窗口工作,平素与群众最是熟络。2006年年初的一天,在和群众的随意攀谈中,有人提起海丰县名园村有户人家常常有小孩的啼哭声,怀疑在做拐卖儿童的勾当。马汉强立即提起了警惕,然而该类案件若没有确切线索证据,也不便向上级汇报,于是他决定利用工作之余的空闲时间,自己先摸查一番。

在距离马汉强家仅30多米的名园村三巷43号房,住着曾向吴、林秀香夫妇俩(海丰县赤坑镇人),50多岁的年纪,家中却经常传出婴儿啼哭的声音,平日很少与邻居串门来往,时不时还有陌生男女鬼鬼祟祟地抱着什么物体进出。“一定有问题!”然而,职业敏感告诉马汉强,只有证据充分、人赃并获才是最佳收网时机。起初,马汉强委托一个可靠的朋友以“需要男婴续香火”为名前往试探,但林秀香却非常警惕,谎称自己只是偶然帮人介绍一两名女弃婴,拒绝了,可见其对非熟悉关系的戒心非同一般。

马汉强没有放弃,他坚持暗中调查、跟踪,一干就是3年。直至2009年9月底,马汉强基本摸清了林秀香等人的犯罪行为,“这肯定是一个很大的贩婴团伙,林秀香在这个犯罪网络中扮演的是中介的重要角色。”他把3年来所掌握的全部线索移交给海丰县公安局刑警部门,很快,案子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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