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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这样阻止女儿“嫁”贪官之子吗?

我们一家移民到加拿大,一晃五年多了,一切都在平静和平淡中度过。虽然我们两口子没找到好什么好工作,买的房子也不怎么样,移民对于我们夫妻俩而言,实在是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感到欣慰的是,我们唯一的女儿在这里大学毕业了,并且有了一份像样的工作,这大概是我们移民最成功之处了。是啊,到了我们这个年龄,这辈子不指望还有什么奔头了,只要儿女能够有个好前程,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

然而,几个月前发生的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曾使我们的家庭紧张了一阵子,虽然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但想起来依然心有余悸。让我还是从头说起吧。

缘起

我们一家三口的家庭气氛是比较民主的,女儿也许遗传了老婆的良好基因(我老婆是老一辈的空姐)不仅长得亭亭玉立而且聪明伶俐,介于“我家有女已长成”的具体情况,在刚登陆的时候我们就给女儿在个人问题上提出两点要求:1,有正式的男朋友最好先带回来过目。2,在可选择的前提下男朋友最好是中国人(倒不是种族歧视,文化背景不一样有时确实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今年八月中的一天,女儿第一次提出有了正式的男朋友,准备带来见我们,我一点都不惊奇,是啊,是可以谈到这个问题了,于是女儿详细谈了对方的情况,其它的我倒是已经印像不深了,但她提到的男方的家庭背景我是记忆犹新:很巧,男孩家和我们是国内同一个城市的老乡,三年前过来的投资移民,家庭条件也不错,在多伦多有付清全款的house和车子,女儿还说已见过男孩的父母,知书达理挺好的,男孩的爸爸以前好像还曾是某个局的副局长。但也就是女儿提到的最后一点,立即引起了我的警觉(不好意思,我们这代人的经历造就特殊的警惕意识):一个副局级干部,有理由移民过来吗?

带着这个疑问,当天晚上我就和国内的多个朋友通电话,终于了解到了此君的情况:结果令人十分震惊,这个人,三年前已从当地人间蒸发!据社会上传言,可能有很大的经济问题。为此,经过我多方面的了解,结论是,此君必为叛逃贪官无疑。我当时的感觉就像被迫吞下了一只苍蝇,心里那一个堵啊!整整一个礼拜我和老婆都在讨论这个问题,老婆的性格一向是和风细雨的,在这件事情上也是如此,虽然也觉得这件事不妥,但提出是否先见见男孩再作讨论,这样可以缓冲一下,以免伤害到女儿。看得出,老婆有点优柔寡断,而我则托出了我的原则:绝没有考虑的余地!

平时,我们总是激愤于官员如何如何的腐败,痛恨他们如何如何窃取百姓血汗钱之无耻,想不到这种人,居然鬼使神差,和我们瓜葛上了?!我们虽然多年生活在加国,但人还是中国人,不可能没有立场地睁一眼闭一眼。做人起码的原则还是要讲的,不敢唱大义灭“贪”的高调,但总不能与他们结亲家吧!在和老婆统一意见后,我们商定,由我出马来和女儿摊牌。

经过

周末,气氛不错,我决定采用循序渐进试的策略,先旁敲侧击地和女儿聊聊东西方的不同价值观,有意无意的再次强化传统的价值观、家庭观和爱情观,其间偶尔也遭到女儿的抵触,毕竟她在加国已经呆了多年,思维也有一些变化,当然从谈话中我也感觉到东方传统文化对她的深刻影响。女儿是个聪明人,知道我想要谈到什么事,也就把话题引到主题,问我们要不要见她的男朋友。我只好直接陈述我的调查结论——此刻,女儿的反应无疑是震惊的,沉默了大概几分钟,女儿表达了她的观点:男友是无罪的,她父母做的与他没有关系。

我从她的语气和措辞,感觉到这只是她的强词夺理,便义正词严的表达了我们的看法:

第一,由于他家庭的不纯洁性,我们有理由怀疑他的人品,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近墨者黑。

第二,如果女儿一意孤行,我们都将无法面对国内的亲朋好友,难道我能给亲朋好友这么介绍么?我老公(女婿)就是某某贪官的儿子?我们的根在中国,以后还会不止一次的回去探亲访友。但是,他的父母是人民的公敌,国家的罪人,无疑是不敢回中国了!他们的儿子回去同样会被扣下(这点我是瞎说来吓唬女儿的,我也不知道儿子会不会被扣下)!

第三,如果女儿决定要走入这个有罪的家庭,我们将不屑和对方的家庭来往,包括那个年轻人也不许进我家的门!因为他们的家庭是不能见光的,我们不想为此跟着蒙羞,不想一辈子都过得心里不踏实!

说到这里,女儿的双眼已满含泪水。还是老婆心软,示意我不要再继续说下去了。我也于心不忍,就此打住了我添油加醋的发挥。最后,我只是轻言细语的说:当然一切都由女儿自己拿主意了。

结局

半个月后,一切都风平浪静了,女儿给了我们满意的结果,从此和这位贪官的儿子一刀两断了。

其实,我完全估计到了这个结果。我知道,女儿毕竟骨子里是中国人,她承受不起由此而不得不承担的压力。不过,我更高兴的是,女儿能从此很快解脱出来了,不管怎么说,一想到这一点,我心里顿觉坦然和舒畅,半个月前吞下的苍蝇,也吐了出来:我想着,苍蝇啊,也该飞到他们嘴里了吧:你们这帮贪官,别以为穿上马甲就没事啦,老百姓治不了腐败,还不能给腐败添点儿堵(我好像有点变态!)。

但是,回过头来一想,这些天来,我对那个“可能”无辜的小伙子,却多少还是觉得有点内疚:其实,我压根儿不知道你是谁,但我却武断地把你划入“人品”有问题的行列,这是不是太武断?也许,我不该搞株连九族?也许,在宽容和开放的今天,我们不应当抱着“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老理了?

我不知道。

我忽然又觉得,没有了主张。

但愿,就这件事,有好的想法的网友能给我提个醒。我的邮件是:[email protected]

(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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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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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身外化身 发布: 还真有这样的人啊. 现在您在21世纪的加拿大, 可您的思想还停留在"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而混蛋"的时代, 就这么生生拆散一对鸳鸯啊.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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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犯的罪可以不牵连到儿子。 但父亲贪污的钱绝对应该让儿子还。 至少他儿子也在花这些钱。 出来混,欠的迟早要还的。 这个贪官的儿子如果没有钱还贪污的款,你就得坐牢去。 而且这个钱,不是你贪污多少,还多少。 而是把由此贪污造成的其他损失赔偿一起算进去。 你一辈子也还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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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goneleaf 发布: 回复:这是加拿大的思维方式吗! 1. 毫不犹豫地举报,这是责任.这是加拿大的法律。 2。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怎么能说过期作废呢?如果控制不了别人,就尽量自律自己。因为别人都贪,所以我就也要贪,这是你的逻辑么?是不是觉得我的话太理想主义了?每个人多一份理想,按照理想去做一点,慢慢地理想就会实现,哪怕自己等不到理想的实现,子孙后代总会实现的,这就叫前人栽树。或者举个小小的例子:国内时行人很少有看红绿灯过马路的,我会尽量按信号灯指示行事的,虽然多用点时间,但对自己是个安全。其他人看我会觉得这家伙有点傻,但是只要有一个人以后在过马路时犹豫一下,或者下意识的看一眼信号灯,这就是我的收获。 3. 呵呵,我会的。如果觉得画地绝交太生硬的话,我会尽量淡化与这种人的交往的。 是不是很简单。 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明天。 如果每个人都自律一点,这个世界将变成有序的社会。 我觉得这个网友说得好。比那个“中国GCD腐败成这样应该中国人人有责”的理论有操作性。在中国,你怎么“有责”?几年一次的选举你能选择的都是上级圈定的,而且是4。5个候选人里面淘汰一个,并且也只不过是县(城市是区)“人民代表”,那些说话离高层近一点的“全国人民代表,鬼知道是怎么鼓捣出来的? 在单位有层层组织,组织出面再不管用好有警察。任何有志于改变一点点既定规则的人早就被压制的不能吭声了。说实在话,在加拿大至少还能在类似51这样网上喊几嗓子,在国内你能讲出任何领导不喜欢的直话,你试试? 这位家长能做到自律,已经是中国人里很难得的了。看多少人极力反对他就知道。 别砸我!我知道有少量反对者是纯爱情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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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it is over, it is over. If your daughter loved that boy enough, she would not have given up her love because of you. If she did give up her love because of you, that boy is lucky that he lost a person that he should not have chosen at the first place. Therefore, no one lost in this game, and you do not have to feel bad. As long as you have learned a lesson from this, and never judge people or situations in a over simplified manner. Wish everyone 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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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山中老熊 发布: 逻辑正确,爱情不可能克服所有的问题,贪官家庭可能有好的后代,但是从比例上来说总归是小的,就好像你女儿要嫁个吸毒的,或者杀人犯之类的,从概率上来说不是没有浪子回头的,但是用婚姻去冒险,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文章里的情况尽管理论上来说还有更好的做法,但是楼主已经做得不错了。 [/QUO 到底是老熊,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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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老子犯法,儿子受过。真是莫名其妙! 法律没有父债子还,难道就有父罪子偿?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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