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幽默:票贩子对铁道部新规的感言
6日,铁道部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称,新客规对普通旅客列车车票改签与原规定“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最晚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没有实质性改变。新规定主要是为了遏制票贩子的倒票行为。(见2010年12月7日《新京报》)
作为一名从事贩卖火车票的工作者,我闻此言感到铁道部是太有才了,竟然想到这么一个遏制我们倒票的好法子。
根据我的倒票经历,我怎么也想不出“迟到作废”的新规能遏制我们倒票的行为。当然,原先的规定能让我们从从容容地将没倒出去的票改签后再去倒。现在的新规虽然没有了过去的从容,但是也不影响我们将没倒出去的票改签啊。我们完全可以在火车开车前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将没倒出去的票改签。退一步说,即使火车开出去以后,我们也会有办法改签的。因为火车站能有什么办法说我们是票贩子呢。何况在长期的贩票工作中,我们与车站的售票工作者,还有一些握有票权的人,都混得特别的熟,甚至在利益上结成了“共同体”。若不然,则我们怎么能一直从事贩票这个挺不错的工作?说句老实话,乘客买不到票我们能拿到票,哪怕非常紧俏的票我们都能拿到,与车站工作人员没有同志加兄弟的感情,能做得到吗?
对我们这些票贩子,车站想过不少办法,也采取过一些看起来挺严厉的措施,比如用警察来打击。但是,我们贩票大军并没有减员,贩票事业并没有萧条,反倒人员越来越多,事业兴旺发达,不少人在城里成家立业,过上了幸福日子呢。原因在哪里,我不说。这是我们的商业秘密。所以,铁道部的新规说是遏制我们的贩票行为。我们心知肚明,根本不用担心。搞不好,还会更有利于我们的贩票事业呢。比如,我们可以将迟到的乘客的票低价回收再去改签,最不济可以改成以假乱真的假票。俗话说:“鱼有鱼路,虾有虾路。”事在人为嘛。既然能将贩票作为我们的事业,既然将贩票作为我们致富的康庄大道,那么我们总会有许多好办法的。
至于正儿八经的乘客,那就实在有点对不起了。为了遏制我们的贩票行为,其实是为了我们贩票工作者的幸福生活,只好让你们做出一些牺牲了。两权相衡取其轻。铁道部只能这样做了。所以,你们别生气,更不要动气地发些不中用的议论。
对不起,不瞎扯了。过来了一个没赶上火车的。我赶紧将这单生意接过来。拜拜——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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