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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性别"案三读 宗教团体及华人反对

多伦多华人福音教牧同工团契(TCEMF) 、银禧社 (JCCSA ) 及 多伦多天主教华人联会(TCCT)2月7日急紧召集记者会,针对当天下午在加拿大联邦国会开始辩论、2月9日正式投票表决的C389修订条例议案提出抗议,声称联合回教等少数族裔及宗教约200个组织,向总理哈帕及各大政党党魁、国会议员发出公开信,呼吁否决这个议案,以维护加拿大的正当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本报截稿时悉,该法案已经三读获得通过。

令人不安的"心理性别"案

这个由卑诗省新民主党国会议员Bill Siksay在去年3月3日提出的私人修订条例议案Bill C-389,建议对加拿大人权法及刑事法作出修改,以便将 "Gender Identity" (心理性别身份)和 "Gender Expression" (心理性别表达) 加入人权法及刑事法 内,达到保护对本身性别有疑问的个别人仕。Bill Siksay在议案中认为,"Gender Identity" (心理性别身份) 是一个人对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的自我认识,而 "Gender Expression" (心理性别表达) 则是个人通过行为、言语、衣着服饰、情感等对自己的性别进行表达,但社会上存在的被称之为跨性人(Transgender people) 的人对自己的性别身分产生混乱,甚至通过手术或荷尔蒙疔法改变自己的生理结构,而成为变性人(Transexual) ,但有些人却未进行变性,心理上继续维持对自己性别的认定,只选择以另一性别的身份去生活,如穿着异性服饰,或其他类别的打扮。Bill Siksay认为,这些性别混乱的人,往往受到社会歧视及不公平对待,甚至受到人身攻击,需要受到法律的保障。

这份私人修订条例议案也受到了多名自由党、新民主党、魁人政团国会议员的支持,因而在去年6月8日的二读中月以143对131票获得通过,并交司法及人权小组讨论,该小组未作任何修改后于11月3日向国会提出准备三读的报告,并原定排期今年3月份在国会进行三读表决。但不知何故,该议案三读突然提前到2月9日进行,并最终以143票赞成、135票反对获得通过,令对该议案持反对立场的社团措手不及,只得急忙联合起来公开发表反对声音,并决意抗争到底。

议案被轰危害社会秩序

反对Bill C-389行动召集人陈嘉年表示,跨性人无疑是一种值得社会同情的心理病态患者,政府有责任拨出更多的资源对他们进行治疗和照顾,而且现行加拿大人权法及刑事法已有对这些人作进行歧视犯罪予以惩罚的内容。学者江如天教授认为,在安省,歧视跨性人的罚则己订明在反对性别歧视的法律条文之内,在实践中对跨性人的权利给予了足够的保护,C389法案不仅会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而且在实际上也无法对他们有更大的保护。例如:如果Bill.C389修订条例通过的话,学校或必须准许男学生使用女性公厕,只要该男学生"认为"自己是女性就可以进入女厕了!他举例指出,美国缅因州(Maine)于2005年通过同类法例,没法预计的后果在2009年开始浮现。Asa.C.Adams.Elementary.School一名12岁男学生认为自己是女性,要求共用女性公厕(bathroom),有其他男学生亦争相效法,学校被迫准许该学生使用教师单一性别公厕 (unisex faculty bathroom),但不为学生家长接纳,并指控学校歧视该名自己相信是女性的学生。最后,缅因州人权法院裁决"拒绝该学生使用女性公厕为不合理" (It was unreasonable to refuse the boy the use of the girls' room)。但若果仍未为当事人接纳,仍可被提控至法院,而迫使男女共用公厕。这是非常引起忧虑的案例。

对于该议案最终在三读上通过,陈嘉年表示深感遗憾,目前正征求各团体意见,以确认下一步行动。他表示,该议案还需呈上议院审议,能否最后获批准还是个未知之数,他们还会继续提出反对意见。

银禧社社长谢安国牧师表示, "Gender Identity" (心理性别身份)和 "Gender Expression" (心理性别表达) 的定义界定不清,因而C-389议案一旦被三读通过并成为法律后,将成为性犯罪及某些对妇女作割礼等残暴行为进行脱罪的依据,警察办案更加无适从,大众的权利和自由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而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并为执业医生的大多市华人福音基督教牧同工团契主席吴克定牧师寸指出,跨性人以心理认知自己是何种性别,就主观宣称自己是何性别,并无客观标准作判定,如C-389议案一旦通过,将是非常危险的。因为男生声称自己是女性,就可以合法要求进入女性专用公共场所,如女厕及更衣室等,这必将引起天下大乱,为使加拿大成为有前途、有素质的国家,一定要阻止这个极有问题的议案通过。

公开信号召 抵制C389

代表七万多宗教信徒的200多教会团体在致总理哈帕及各大政党党魁、国会议员的公开信中,列举出反对C-389议案所持的理据包括: 在现行的人权法、刑事法及判刑指引等条例内,早已明列各受保护类别,例如:种族、年龄、性别、性取向等,而"对本身性别有疑问"亦属于性别类,早已受到法律保护。再者, "心理性别身份"及"心理性别表达"是非常含糊不清的字眼,完全是建基于该类Transgender(心理性别转变)人仕在某一时段的"主观声明" (subjectively claimed),表达当时感觉自己是属于那一个"心理性别Gender",这有别于 "生理性别Biological sex"即身体性特征所显示的生理性别。根据美国心理学会解释,"转换心理性别人仕" (Transgender),或称"转性人仕",是有别于变性人仕(Transsexual)利用手术改变身体特征者,转性人仕只需要在某一时间觉得他/她是另一性别,那根据这条例,就可以表达他/她与生理不符合的性别,而转性人仕亦可能随时转回与生理相同性别的。在可见的将来,相信同类个案将会接踵而至,特别是成年"转性人仕",将会提出共用异性公厕或类似令人担心的情况,亦难保其他别有居心人仕不会利用这法例,做出非法行为。而从该修订条例引伸出的混乱,还可影响现时为社会接受的运动项目准则,其结果将会引起加拿大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大混乱。

二百团体号召关心个人安全、家庭价值、社会整体利益的市民立即行动,要求所属选区国会议员慎重考虑。方法有:打邮电、电话给选区的国会议员提出要求(电邮地址、电话号码可在联邦政府网页找到。Google 'Find your MP'),或可选择网上发出请愿信 (petition letter) 到所属国会议员(MP),在以下网址输入邮区号码 (postal.code),便会带出己写好的请愿信内容,只要填上名字及地址,便自动投寄,信件副本亦会寄到你的email地址,而联邦司法部长(Minister of Justice and Attorney General)、总理 (Prime Minister)亦会收到信件副本。(Google key words: ARPA Canada New easy mail letter C-389 到以下网址http://arpacanada.ca/index.php/action-items/current-action-requests/1103-new-easy-mail-letter-bill-c-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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