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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母案"网友一边倒:朋友邻居齐喊冤

士嘉堡华裔夫妇涉嫌虐待68岁老人被捕》一文发表后,网友反应激烈,绝大多数人持反对虐待老人意见,严辞谴责当事人夫妇。主流媒体全部跟进报道此案,涉嫌虐母的华裔夫妇Kwong Yan与Qi Tan昨天上午通过视像过堂,但被拒保释,将继续关押直到本月15日再次提堂。然而被告的朋友、邻居和了解内幕的人却对此持不同看法。

保释被拒

据英文网站消息,涉嫌虐母的华裔夫妇Kwong Yan与Qi Tan昨天上午通过视像过堂,法官拒绝两人保释。他们将被继续关押直到3月15日再次提堂。

在视像中所见,女被告Qi Tan戴眼镜、剪短发,身穿深色衣服;短发的男被告Kwong Yan则穿上橙色囚衣。据悉,女被告现时被扣留在位于米尔顿(Milton)的Vanier女子羁留中心,男被告被扣留在多伦多东区羁留中心。

被告夫妇过堂时面容。 (CTV画面)

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David Hao在法庭外表示,其当事人当日是自行向警方自首,且一直跟警方合作。 他的当事人已表示,否认所有指控,将对警方的指控抗辩到底。

律师向法官提出禁止传媒报道该案证据的申请,获法官批准。

网友骂声一片

网友surrey留言说,听了媒体报道,我的西人同事走过来问我,你们华人不是最讲尊老爱幼的吗,怎么会有这种事发生?同事的话让我无地自容,我为这对不孝子的行为感到羞耻。

网友61celeste 说,这儿子虽然可恶,但还记得报警,说明还没坏到底。比这更坏的也有呢,打着孝顺的旗号把父母办来,看孩子做饭整十年。等到孩子大了,父母也可以领老人金了,就把钱留下,把七十多岁的父母轰出家门给别人当保姆了。被人家辞退后,老人居无定所,只好被迫回国。幸好国内还有房子和退休金,否则只能流浪街头了。

网友fjfzzsj 留言:据说这个老太太是没有养老金的,因为她在加拿大生活的时间不到10年。这对夫妇根本无力送老太太去养老院,费用太高。

媒体不放过每一个采访的机会

网友yixin介绍了加拿大老人院相关情况,基本房, 4人一个房间, 价格是大约 $1600/m, 老人的所有收入如果低于这个数目, 政府是有补贴的,自己不用付一分钱。如果你要住双人或单人房,就全部要自己掏钱了。但是中国人的老人院,像孟尝,或颐康,其等待时间要4 - 5 年。 老外的老人院等待时间要短的多, 但是中国老人都在那里过不惯。 象这个老人的情况, 最好是联系社区护理中心。 她本来是可以得到很多免费的政府帮助。家有老人的,应该记住这个网站, 将来会有用的:http://www.ccac-ont.ca/

男被告同事赞其孝顺是好人

据明报报道,一位在烈治文山市一间华人餐馆与男被告才共事两周的同事余先生,大赞被告是“一等一好人﹑孝顺仔”。

余先生说:阿汉(男被告)母亲30岁左右便守寡,独力抚养阿汉及其弟。阿汉是广东开平人,其母只育有他与弟弟两人。其弟目前仍在中国,据悉,弟弟在中国结婚后,与母亲相处不太融洽,阿汉花很多钱从中国接母亲到加拿大居住。去年,阿汉觉得母亲头脑不是很清醒,便特地花钱,由岳母陪伴下返中国家乡散心几个月,希望能令她的心情愉悦点,足见阿汉的苦心。他又怎会虐母﹖

被告的房子,左侧小房为老人所住车库

据悉,阿汉母亲因有老人痴呆症,大小便失禁,阿汉7岁的女儿投诉屋内臭气熏天,阿汉才决定将老人家搬到车房居住,但绝无虐待之意,只因为不熟悉本地法律所致。余先生称,阿汉那时还特别趁休假时,将车房略作装修,车房两边原设有两条“暖气管”,事发前两三日,由于老人家投诉车房太热,阿汉才取消其中一条暖气管。事发当日,阿汉休假,并打算带母亲看专科医生,估计那时即发现母亲在车房内失去知觉。阿汉大惊,便马上电召救护车。

邻居为两被告呼冤

据星岛日报报道,一位与被控夫妇居住在同一地区的李先生,昨天接受电话访问时称,他的儿子与案中夫妇的女儿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他家距离案中夫妇家大约5分钟路程,算是小区邻里。涉案被捕夫妻从广东来的,都在餐馆打工。另外,他与该对夫妇家的房客关系很近,听房客讲了许多事主一家的情况。房屋是女方的母亲出钱付首期,两夫妇供贷款,为减轻压力才把房屋分租。

昨天依然有记者在房屋附近守候

据房客称,男房东的母亲去年骨折之后,就拒绝再下床了,吃喝拉撒都要在床上,又不愿用尿片,令家人很头痛,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儿子还是对她照顾得不错。同住在此的女房东母亲,作为老人的亲家母也对她照顾很好。李先生表示,希望那些在网上愤怒谴责案中夫妇的人,想一想事件背后的复杂原因。他认为既然探长称,老妇在2010年秋季证实患上老人痴呆症,且丧失行为能力,在加拿大的全面健保体制下,为老人作出诊断的医生、护士和社工等为甚么不作出行动,对这样的病人的护理,健保系统应该负担。李先生还称,他也曾联络警方并留言,希望向警方反映上述意见,但至今未获警方回复。他说,自己并非想为老人的儿子媳妇的行为辩护,只是对政府这样事前置之不理,事后给这对华裔夫妇扣“虐待”大帽子的做法不认同。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本次事件从法律上来看并不复杂. 事件已经发生, 老人经医治后情况也已经好转; 从法律角度而言,当事人面临的犯罪起诉由公诉人举证, 当事人得直的机会大. 当事人选择无罪抗辩时, 只需反驳任一证据或理由即可; 公诉人却必须举证推翻反驳. 从目前警方的表态来看, 有证据不足或减轻控罪之嫌. 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应对, 被冤枉不太可能. 破财是肯定的, 对他们的家庭而言, 算是教训吧. 媒体宣传的方向值得推敲, 但事件对华人社区乃至全加拿大的触动很重要, 引起公众对老龄化社会未来问题的关注. 加拿大的全民健保体系面临的长期挑战来自对老龄人口的医疗和长期护理. 目前安省的公共医疗费用和其新增长部分主要是用来支付65岁以上人口的各种慢性病和长期护理; 年龄越大, 所需的医疗费用越高. 社区护理和家庭护理必然成为应对措施; 而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护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华人社区的老人也会越来越多, 希望有更多的人参与共建社区护理中心, 对于华人老年人而言, 这是最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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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为这对夫妻辩护说它们是无知和疏忽呢?这哪里是无知和疏忽,这是没有人性和残忍!无知也就是说它们对法律的无知,即便法律没有规定居住环境的标准,没有规定要怎样对待他人,人之常情作为子女也不能把自己的妈妈放到那样一个地方去住啊!既然有人为它们辩护,只能说像它们这样没有人性的人还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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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做儿子和儿媳的也不应该那样对待老人。用尿布湿可能让儿女换不方便,长时间不换捂在被子里,味道太难闻了。是不是可以用中国国内医院里用的那种床,床下接着尿盆,尽量及时倒尿盆,每天晚上给老人洗洗澡,经常换洗被褥。早一点想想办法,完全可以让老人住在家里,毕竟车库不具备住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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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7岁的女儿抱怨,就这样做?你们做榜样,你们的女儿以后也会一样对待你们。其实应该借次机会教育小孩,让她帮助奶奶倒尿盆,帮助你们照顾奶奶。前不久看到,一位报道,国内一位汉子出了车祸,截肢后他妻子带着女儿离开了,后来又把女儿送了回来。这位三岁的女孩,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小小的年纪手端尿盆的照片,令人感动,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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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到华人社区出"事",真的很迷茫。想起N年前有位华裔的中学老师,被中,西报纸大肆刊登照件和文章。就因为据说他非礼—位小男孩。被小孩的攵母报警而成了所有华文报纸的头条。象今天讨论区里的"犯人"。现在终于有结论了,老师并没有非礼小男孩。我奇怪的是为什看不到华文报纸的报导。是的,每个人心中都有把枰,在枰别人的时候是否会加多或减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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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对夫妻,按传统观念,其实他们是非常孝顺的。虽然他们不如以上各位聪明,也有些不自量力,还有些不知深浅。但他们的许多做法,细想想,比我们大多数人“孝顺”。 微薄收入,敢于将双方家长接来赡养,伺候久病的父母。 中国的文化和传统,都是居家养老,有儿女在,中国的父母是不会去住养老院的,哪怕养老院条件再好。 在许多老人的眼中,车房远比什么养老院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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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 mom might be not that perfect as you expect, she is the one gave you your life. For this reason, you should do her f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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