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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客户状告邓越文索偿500万:追究刑责

麦博集团及其总裁邓越文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一案近期有新进展,尽管安省证监会尚未就此案做出任何裁决,但是部分前客户已经等不及了,7名客户近期在2年的期限到期前连手入禀法院,状告邓越文要求追回共500万元的损失。

其中1名客户表示,邓越文及公司的账户里面还有数百万元的款项,都被证监会冻结,如果不采取法律行动,等于放弃自己的权利。

该7名前客户同时向邓越文居住的约克区警队第二分局报警,追究邓越文的刑事责任。

约克区警队媒体关系警员 Blair McQuillan在回应51周报记者查询时承认,警方接到报警后曾经就此事进行调查,到目前为止没有对任何人提出刑事检控。


邓越文和他的太太共同出席聆讯会(资料图片)

2年前曾被4客户起诉

该7名客户并不是最早状告邓越文的客户,2009年4月到6月,4名华人先后到加拿大法院起诉邓越文和麦博集团。2009年4月7日,多伦多居民赵晓红(Xiaohong Zhao,音译) 向安省高等民事法庭(位于大学路393号)递交的诉状称,赵投了数万元钱,但一直拿不到钱。

另外3位华人——刘安安(Anan Liu, 音译)、马洪海(Honghai Ma, 音译)及王伟(Wei Wang, 音译)分别于2009年4月2日和6月17日提起诉讼。

由于种种原因,后来部分原告主动撤诉。

2009年3月6日,邓越文将住所(烈治文山Kingmount路84号)的所有权转让给他太太Chia Pei Lin。7月31日,邓太把房子以8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班索(Punita Bansal)。其中,80万元由律师楼Sunn保管。成交的前一天,证监会要求该律师楼冻结这笔钱。

邓越文于2004年在大多伦多地区成立麦博集团,根据安省证监会的资料,麦博集团一共从超过150位安省华裔投资人手中,集资1840万加元和300多万美元,并根据投资金额从小到大,承诺1%-4%的每月回报率。

麦博用这笔钱买卖多种外汇,包括美元、加元、日元、欧元、澳元和新西兰元。麦博的销售员最多时达25人,其中60%卖保险;其余卖互惠基金,都没有固定工资。

从2009年4月13日起,安省证监会一直禁止麦博集团与其总裁邓越文从事证券交易。他们涉嫌违反证券法、无牌证券交易、未向证监会递交《债券投资者说明书》。

邓越文在1972年2月7日生于四川,在1993年拿到电子工程系学士学位。1993年至1997年,他在大陆炒股票,于2001年初移居加拿大。2002底至2004年初,他为皇家银行卖保险,没有固定工资,只挣佣金,客户全是华人。

证监会期间尝试和解被邓拒绝

安省证监会分别于2009年及2010年就麦博公司涉嫌违规操作进行聆讯,但是至今尚未宣布聆讯结果,据悉,证监会在聆讯初期曾经向邓越文提出过和解(Settlement)的要求,但是被邓越文拒绝,主要原因是邓越文认为和解的条件太过苛刻,对他及麦博集团很不公平。这些和解条件包括:邓越文以后不得从事证券及外汇交易、他必须支付数十万元的聆讯费用等。

Dylan Rae向本报表示,安省证监会就邓越文违规操作进行的聆讯已经于2010年6月20日结束,聆讯小组近期将做出裁决,针对记者询问为何拖了一年多才进行裁决,他没有响应。

邓越文:案子很可能拖下去

邓越文响应51周报记者电邮查询时表示:

前几天你问到证监会的状况,刚好我也在与律师查询这个问题。

现在是这样,证监会也查不了真正问题,公司在外汇交易总亏损3000万左右,但公司资金如前述的只有700万左右投到外汇账户。说明交易是赚了很多钱,但也亏损很多钱。而且绝大部分是2008年8月以后亏损的。

并且,从很多角度,也不能证明麦博卖了债券。客户拿到手的,就是公司收钱的一个收据。但他们(证监会)也不愿意轻易认错。所以麦博的案子很有可能就这样拖下去。这样的结果,对麦博和客户都没有一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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