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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离奇失踪 父母千里奔赴加寻女

“女儿啊,妈来这里陪你了”。育有两子的卑诗省本拿比胡姓(Yating Hu)华裔失踪女子失踪逾月,音讯全无,着急的父母从中国湖北赶抵加国,24日透过骑警召开记者会,希望透过传媒寻找爱女。母亲痛哭失声,在中国担任警员的父亲认为,凭多种迹象显示女儿并非和他人离家,无奈的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对于自己的爱女生平,胡父如数家珍,回忆女儿1983年10月13日出身,到加拿大学习后在当地担任销售工作,婚后育有一对三岁和两岁的儿子,抵达加拿大已经十年又四个月,近期决议与丈夫离婚,并已签署分居半年的协议。

在胡父的心目中,爱女活泼、外向,人缘颇佳,但又颇具中国传统美德且喜爱学习,成为母亲后相当疼爱自己的一对儿子,到哪都要和他们一起,但在婚姻生活上却不尽如意。

胡父说女儿承认遭到家暴,5月还曾经一度住进庇护中心,当时胡女不肯接两老的电话,也很少打电话回老家,直至加国时间7月15日晚间约8时半至9时47分,双方以Skype通话,却也成为了最后一次接触。胡父回忆爱女在对话时表现得相当愉快,嘴巴还咬着鸡腿,与父亲讲到了带着儿子去游泳相当开心,还透露两子在丈夫家中,要隔日晚间才会接回来,再与两老视讯通话。

胡父在中国为专业警员,表示很清楚要尊重当地警方的办案模式,他自己也不愿意乱说话,因为女儿或许真的是离家出走,遭遇意外,或是遭到谋杀。他也不愿意随便去分析女婿更改口供的想法和心态。

他承认说抵加后未住在女婿或是亲家的居所,除了因为案件扑朔迷离,双方心情都不愉快,为了避免冲突和误会,决定先不和对方接触。

虽然不愿意干涉警方调查,但对于有传媒询问女儿是否有可能和他人一同离家时,胡父说从蛛丝马迹观察,可能性不大,首先是女儿无话不说,例如住进庇护中心不久后也会向家里通报,但在双方最后的视讯通话中毫无此一迹象。

胡父说女儿喜好音乐和绘图,也有一套让长子学习绘画的计划,且已经联系在兰里的学校。较为具体的证据是他们在女儿的家中,发现有相当充足的食物和饮品,还有仍泡在水中的海带,可能是准备煮给爱喝海带汤的女婿,厨房中还有未清洗的碗。

此时一直未曾插话的胡母表示冰箱里还有女儿留给外孙的棒冰,她看到那截棒冰后不禁痛哭失声。胡父说:“假如女儿真的跟人跑了,反而不是坏事,因为这样她还会有回来的一天”。胡母也难掩哀伤,泣诉道、“婷婷,妈妈想你,孩子也想你,你快回来吧,你的二儿子还等着奶水”。她说每天都会到高贵林(胡女最后失踪处)走走,就是要告诉女儿:“妈来了”。

胡女的公公透过电话对传媒表示,孩子、丈夫和两家老人都希望她回家。也确信胡女活着。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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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摘录这则故事,似乎非常残忍。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照片,就马上想到了这个故事。 我猜测,这两件事情之间大概有所关联。 或者仅仅是因果律之间的关联。 无论如何,我都从内心深深的祝福“婷婷”女士,希望她健康安在。并祝愿一对年迈的父母能够尽快见到女儿,一对儿子能够尽快见到妈妈。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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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昨死今生悔已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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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OO是死刑犯。案发时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来预订房屋的一位小姐给强暴后杀了,而且把这小姐身上所带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恶行重大,令人发指。 赖OO在警局所作的笔录,对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认了。不管这些笔录上所记载的是什么,他似乎都无所谓,既不喊冤,也不申辩一言半语。现场模拟时,他还一直请教警察们,这样对不对,那样对不对,真怕与警局所作的笔录不符。 或许我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软弱人吧,我始终认为贪生怕死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还这般认分认命,毫无挣扎的迹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审定案。我们的公设辩护人,也抽丝剥茧,寻找出好多有利的证物和证人,都可以证明他不是这件凶杀案的嫌犯。但赖OO不愿意再上诉,他拜托检察官别再为他的事费心了。他也拒绝公设辩护人的好意帮忙。 我好纳闷,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活得这么不耐烦?我一向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来关怀照顾,与他们感情很好,没什么大距离,所以,对于赖OO的毫无求生意志,我很不能了解,也很不能谅解。说真的,坦然面对死亡,岂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吗? 我很舍不得,我深信赖OO必有隐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长带路,从睡梦中把他叫醒,一起到会客室密谈。 他刚开始,什么话也不说,静静地低着头,听着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话,但任凭我怎么讲,他都不发一语。 后来,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几乎哽咽到哭不出声来。他楞住了,呆呆地瞪着我:“请别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为我哭呢?我的生命连蝼蚁都不如,您怎会这般为我牵肠挂肚呢?” 他也掉着一滴一滴的泪水,他说:“我告诉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当兵,利用放假,和部队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贝湖(现在的澄清湖)玩。大约下午四点多左右,我们看到两位穿得很时髦的小姐,长得很漂亮,便动了歹念,合力把他们胁迫到一处游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轮暴,再把他们杀死,弃置在非常隐密的地方。我们把两位小姐的衣服财物全部剥光、搜光,然后从容赶回部队报到。不久,部队移防,我们便远走高飞了。”我问:“您这样不会我心难安吗?” 对方答:“我会,但我那朋友一点也不会。退伍后,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坚决不肯,因为他知道这是死罪。当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个人去自首。我多年来,时常对空祭拜这两位小姐,祈求他们能原谅我。真的,我好忏悔,也愿意接受国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问:“您应该已成家了吧?我看过您的资料是已婚。” 对方答:“我退伍后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贤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儿子在国立大学就读,大女儿也在国立大学就读,二女儿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读,明年可望保送国立大学。” 我说:“我听他们说,您应该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这么幸福的家庭,这么优秀的子女,为什么一点都不想活呢?” 对方说:“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观光区杀死那两名小姐,就已经死有余辜了。那时,我就该接受国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却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对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两个女儿都被奸杀死了。他的大女儿毕业旅行时,因为不小心脱队,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状很惨。他的二女儿读夜校放学时,在自己家里的巷口被绑到偏僻地方,强暴后分尸了,死状更惨。” 我问:“难道您开始害怕了?” 对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儿,就想到我的两个女儿。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来了。我怎舍得我两个女儿因为我所犯的罪恶,而无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道,杀人就该偿命,也愿意自己偿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杀死的那两位小姐,千万别抓我两个女儿去抵债,我愿意自己被处死,来赎罪。” 我又问:“如果您不死,会怎样?” 对方答:“我两个女儿一定会死,这是恶有恶报,是绝对逃不掉的!” 我听完后,一脸全是泪水,而对方也泣不成声。我请守所所长先把他带回去,而我自己则在那儿静静地淌着止不住的泪水。 我决定成全他的心愿,也请同事们别再深入追究了。 赖OO处决后,一家大小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我在赖OO处决前,曾告诉他:“您请安心走吧。” 赖OO死得很平和、很安详。 我请朋友开了一个小会,帮助他夫人做点小生意,并每年帮忙三个孩子注册,直到大学毕业。其中,最小的女儿还出国读到博士。这三个孩子应该都已五十出头的人了。 我因三个孩子都已能自立,觉得责任已经完成,便没有再与他们来往。 这三个孩子,对他们父亲的无罪被判处死刑,都一直耿耿于怀,很不能谅解,也因此对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们的恨,从不为自己作任何辩解。毕竟,这三个孩子总有一天,会自己长大而懂事。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失足的时候,但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要勇敢面对,不要逃避。 本文赖OO为假名。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样。赖OO的子女非常上进,更不该受到伤害。无论您知否真实姓名,皆无权对任何人宣泄。 附注一:赖OO于处决前,留下三封绝笔书,一封给家人,一封给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另外一封给一名同事。据赖OO之夫人后来告诉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两派兄弟火并,被不长眼睛的流弹所射杀。 附注二:赖OO知道这凶杀案是他的一名年轻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钱也是他拿走的。但据赖OO的夫人告诉我,这名同事的妈妈是寡妇,他的爸爸车祸死时,只留下他这名遗腹子。这名同事的爸爸是独子,爷爷也是独子,而且早就过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这一注香火,所以,赖OO心甘情愿为他顶了,无怨无悔。 附注三:高雄那个案子,不归我们管辖,无权过问。 附注四:赖OO的三名儿女,问过我:“阿姨,我爸为什么非死不可?”我都告诉他们:“你爸为了挽救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而替对方死。”我不能让三个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亲形象,为此而破灭。我坚持给三个孩子一个伟大的爸爸,让他们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亲为荣,站在人前人后,都能毫无愧色。 附注五:赖OO的冤情,以当时罪证之明确,要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难,所以,没有人有把握。何况,赖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赖OO想一举两得,既为自己赎罪以保自己女儿之命,又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价,死而无憾吧! 附注六:赖OO的三个孩子都认为我养育他们、辛苦教育他们,只是在为我自己所误判的冤狱,作良心上的赎罪罢了。 附注七:圣经说:“王啊!请您原谅他们,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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