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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会重来:天那边我的初恋情人

如果可以,我想用我生命中的一年寿命换和你同学的一天,哪怕那一天我们只是隔着课桌并排坐着听讲;哪怕那一天我还是只能偷偷侧过头看着你做习题的样子;哪怕那一天我们仍然很少讲话放学回家前依然不说再见;哪怕那一天我只能望着你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依然心甘情愿。”

——若童

采访人物:若童 年龄34岁 居多伦多4年

每个人心底都隐藏着一个人以及和这个人相关的难忘的故事,纵使后来结婚了生子了变老了,那段故事也许以后永远不会再提及,主人公的名字尘封心底,但是当时间地点情景与记忆重合,勾起往事的时候,他就象初春的蒲公英花,悄悄隆起萌芽,摇动大片微微的叶瓣,提醒着你它的存在。

初见若童,卷卷的头发随意用一个紫色的夹子吊在头顶,齐齐的刘海,粉红色的脸颊和条纹的毛衣,好像小猫一样一下子从Second Cup的玻璃门边闪进来。虽然从未谋面,我知道,这个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10岁的人就是那个电话里面敏感执着的若童。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坐飞机离开威海到多伦多的那一刻;靠在先生的肩上,看着陪伴我三十几年的城市变得越来越小,巨大的失落和伤感一下子涌上来,我不是舍不得离开故乡,而是想着从今以后和另外的一个人,天各一方,也许永不会相见。”

若童眼睛望着白色的咖啡杯,好像在躲避着我的眼神。她慢慢说着她和他的故事。

人生只若初相见,我想我是第一个给你写情书的女孩儿。把一份欣赏与爱慕暗暗地记在粉红的信笺上,悄悄地夹在你的习题集中,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递到你的面前,想像着你收到时的神情而傻傻地笑。

从14岁到今天,整整20年;没有一天我不在想念着他,每天我都在记日记,每一篇的日记都是写给一个人的,虽然他永远都不会看到,但是我仍然喜欢把我的快乐悲伤每天的生活都讲给他听,好像写下来了,心里就会好受一些。

我们是初中同学,虽然只同学了3年,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辈子了。我永远也忘不了开学的第一天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刻,心脏好像一下子被重重击倒,握着书包的带子,手心里面都是汗。老师指给我座位让我坐在他的旁边,从教室的门边走到座位上,短短的几步路,那种幸福得要眩晕的感觉现在闭上眼睛好像还能感觉得到。他的数学非常好,而我的语文一直都是年级第一。

我从小就痛恨任何与数字有关的科目,可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开始发疯一样的学数学。每天晚上做完作业以后就到处找各种课外辅导的习题来作,虽然每道题对于我这个数学白痴来说都是痛苦万分,但是我仍然坚持做完,时常抬起头时钟已经指向凌晨了。那时候父母老师都惊讶我对数学的突然热情和成绩的突飞猛进,我的数学成绩从班里的中等一跃到前几名,当老师在台上表扬我的时候,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因为什么。终于有一天,一向高傲自持的他也象其他同学一样捧着习题本来问我题目,那一瞬间我有种想哭的感觉,我不在乎成绩的高低也不在乎是否可以考到好学校,我知道我一直以来的彻夜努力只是为了这一刻。

和他同桌的每一天让我的初中生活充满了甜蜜和兴奋,每一天初升的太阳都充满了无限的希望,我从来没有像那个时候又盼第二天清晨赶快到来又担心一天的日落太快那么矛盾。我希望初中永远不要结束,整整三年,因为他,我几乎都没有缺课。初二那年我生了很重的肺炎,每一口的呼吸好像都被坠住,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医生让我卧床休息一个月,可是我只是在家里躺了三天就爬起来去学校了。老师非常惊讶我对学习的执着和毅力,甚至打电话到家里跟妈妈表扬我;而我只是不想让他一个人孤零零坐在课桌的一端,我只是想见到他跟他并肩坐在一起上课罢了。

世间的任何事情都不会随着人的意愿左右,毕业考试到了,成绩发榜的那天我焦急地在红色的榜单上找他的名字。身边的好友摇着我的肩膀兴奋地大叫,“若童,你考了第一名啊!市重点高中呢!”我只是怔怔的,面无表情,因为我看到他的名字在榜单的最末尾,只是刚好够了中专的分数线而已。

发榜的那天就注定了我们以后的人生,就像曾经交叉的两条线,慢慢向相反的方向滑行,两条优美的弧线撕扯着我们的命运,注定再也不会有交集。

重点高中的生活紧张而充满挑战,因为没有了动力,我的成绩不如从前那么拔尖,只是因为基础好,所以也就不上不下地那么吊着。他的中专在另外一个城市,只有寒暑假才回来,我把那个城市从地图上找出来剪下来放在文具盒里,每天打开文具盒的时候就会对着那一小块纸片发呆半天。那一个小小的黑点对于我来说就好像天堂一样的遥远而美好。

因为太想他了,寒暑假我会骑车8、9公里到他家门口,在他家的小区里面转上好几圈;只期望不经意的”偶遇”。甚至平时假日我一个人逛街的时候也不知不觉会走向他家那一带,就好像不用大脑指挥脚步自然会带我走到那儿一样。有次在他家附近的超市居然遇到和妈妈一起去买菜的他,那时候我背对着他,听见背后他和他妈妈说话的声音,心好像一下子跳出来了,喉咙发紧;朝思暮想的人就在身后,我的眼泪决堤而下却没有勇气转过头,我一下子转到另外一个货架飞奔出去。我那么想见他,却不敢去面对他。

我一直觉得我的生命是因他而活的,我不渴求长相厮守只是希望他也能象我想他一样思念。

23岁我大学毕业,分配到威海的一个国营单位,日子平平淡淡不好不坏;陆陆续续开始有人给我介绍对象,其间我也尝试与他们交往,可是一个人曾经被汹涌澎湃的海水填满过又怎能接纳波澜不惊的平静小溪呢?直到后来我遇到现在的先生,那时候他刚刚毕业作为实习生到公司,干净的蓝色衬衫和灰白格子的毛背心,一样白净斯文的样子让我恍惚中有种错觉,好像是他在对我微笑。虽然先生比我小几岁,家境不是很好又比我的职位低,但是我仍然义无反顾地跟他谈起恋爱直到结婚。

结婚后我想我会忘掉他,一有空就和先生拼命地去各种好玩的地方,看新奇的风景,直到有天我们申请的移民批下来。

到了多伦多,很幸运的是我只打了几天的LABOUR工就找到了一份稳定的OFFICE工作,租一间小小的公寓,开始攒钱买房子,一切都按部就班地生活着。

人生只若初相见,我想是伊甸园里的那一株麦穗。 在你来时,轻轻的绽放我美丽的容颜,以我年轻激荡的心怀,满含柔情等待着你的采摘。

十年了。

我知道一直以来想念其实就埋在门外的大树下,只是等待一阵风或是满天的雨水来融化它,谁也想不到会是哪天、哪个地方、哪个气候。

有天走在唐人街,一个破旧卖古旧绣品的小店,唱片机在放一首歌《请你等等我》,那是我们那个年代非常火的一个片子《霹雳情》的主题歌。着迷那个片子的年代正是我们同学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中午校园的广播站都会放这个音乐,走在大街小巷也到处流传着这个旋律。当稔熟于胸的音乐再次响起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酸疼起来,排山倒海的想念挟着过去的岁月呼啸袭来,我以为我就此忘掉他了,从此以后幸福了,可是并不是。

有一个现实一下子扑到我面前,我忽然明白了,一别千山万水,我也许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开始发疯一样的找他,每天夜里等到先生睡着,我就偷偷起来到书房打开电脑,搜寻一切跟他有关的消息。我尝试打电话到从前的单位,可是却被告知他早已经辞职。我在校友录留言,询问他的电话,可是无人知晓。我让我最好的朋友去他家找他,邻居说他们已经搬家很久了。辗转反侧,我不相信他真的永远消失了。那种撕扯心扉的痛苦让人无法入眠,我把这件事情跟一个死党倾诉,她找到她在公安局工作的哥哥;因为我知道他家所有人的名字,她哥哥用户籍搜索的方式,在电脑的数据库上查了全市几十万人,找到了他的电话和地址。

去年11月,我回国。我想见他。

拨动电话号码的时候,我用左手按住右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还是因为手指的颤动拨错了三次。第四次的时候,电话接通了,我听到了他的声音。

十年后,在一个下午,我们约在KFC见面。我先到,选了一个靠近落地窗的位子,等待。

2点30分,一个男人推开我面前的玻璃门。蓝色的衬衫白色的毛背心,恍惚间那个在我梦里千万次出现,有着腼腆微笑的透明清澈眼神的小王子向我走来;短短的平头,黑色细框的眼镜,脸颊上面有小颗雀斑,我的眼睛开始看不见前面,眼泪一颗一颗滴下来,无法阻止。

他对我说,我们换一家安静的茶坊坐坐吧,我说好;他说,我们喝绿茶吧,我说好;我就象一个牵线木偶,一直以来我的灵魂只在他的身上,遥遥相牵,现在终于可以尘埃落定了。

情绪稳定下来,我开始仔细看面前的这个人。中年了,毛衣下他的肚子微微隆起,发线也开始后退,洗得旧旧的蓝色毛衣,领口袖边起着毛球;从前的那个聪慧灵巧的清秀男孩子被一个平庸普通的中年男人取代。一张口是夹杂着浓重威海口音的普通话,粗糙的手指有点紧张地扭在一起,上面带着一个廉价俗气的银指环。我坐在铁椅子上,手里握着微微冒着热气的绿茶,试图从他的脸上找到过去的痕迹,茶坊的音乐在唱着“昔日重来”,一瞬间,我知道,一切都不会重来了。

从言谈中我知道,他这几年过得并不好。在一家小公司里面做推销员,有了一个女儿,老婆是同一个单位的。我给他的孩子带回来一套从100块到1分全部面额的一套加币;给他老婆倩碧的化妆品。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带他去威海最好的眼镜店配了眼镜;带他去威海最好的西餐店吃西餐,看着他对着面前的刀叉手足无措的样子,听着他告诉我这是他第一次吃西餐的时候,我的心突突地疼;我带他去我从前在这个城市经常去的娱乐休闲的地方,打保龄球唱卡拉OK室内滑雪;在这短短几天的行程里,我每天都绞尽脑汁想着带他再去哪里,还有什么地方他没有去过,因为我知道,只有900块一个月工资的他,根本不会消费得起任何一个这样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觉得好像这样才对得起这么多年的我的想念。

临别的一天,我把我这么多年保存的写给他的日记送给他,他看到的时候一怔,潸然泪下。他是个好男人,终归没有说什么,只是悄悄地说,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我只是问了他一个问题,当年你喜欢过我么?他说,喜欢,但是觉得配不上你,你太强了。可是当时我说,我不奢望跟你结婚,只是想你给我一个机会跟你靠近,谈次恋爱,你为什么拒绝?他摇摇头,我不知道,也许那时候的选择对你现在更好。

对我现在更好。也许吧,我们现在都有彼此的小家庭,幸福而安康。谁也不想破坏那份宁静,而且这么多年的生活工作环境的差异,我们之间已经一点共同语言都找不出来了。过去的那个纯真敏感聪明善良的男孩子一去不复返。

守着回忆过日子是件痛苦的事情,而放下回忆走进现实更需要莫大的勇气。思念有如化骨绵掌,春山雅致如笑,轻轻一掌却通彻心扉伤入骨髓。我遍寻千里找到了初恋情人,我以为我找到了解药,可终见到他的那一刻才明白,那一掌击入魂魄,不管怎样都不能化解这么多年心头的疼痛。

80年代的夏天,90年代的冬天,2006年的春天;快乐的,伤感的14岁和15岁的青春,骑在单车上,光影一瞬,飞速驶过。

人生只若初相见,如果每个初恋都能封存起来,每个初见的眼神都能给一个保鲜期,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伤和遗憾了。就像单翼天使的传说,每个人生来在这个世上,总会有长着另一片翅膀的那个人等待着你,幸运的话,你遇见了;不幸的话,一生就只是这样混沌度过。

我不知道今天看这些文字,这段故事的你们;在以后的某一天,当熟悉的老歌飘过耳边的时候,是否也能够体会到若童的心情?在与那个相似的人影擦肩而过的时候,是否还会心跳得追逐着他的身影?当你拿起电话,听到十年前你熟悉的声音的时候,会不会紧张得无法呼吸?当你站在街头,走进超市,拿起杂志,不经意抬眼望见匆匆经过玻璃窗前的那个人的时候,你是否会怔住,泪流满面?

人生只若初相见,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记忆的保险箱里,只余我的初恋情人。

(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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