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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案开审辩护律师指移民部存偏见

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司法复核聆讯,今天(16日)起一连三天在温哥华市中心的联邦法庭内举行。赖昌星辩护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在庭上提出新的论点,指联邦移民部在风险评估时存有偏见,要求交由法庭或召开独立公听会重新评估。有移民律师认为这是该案出现的新论点,但未必就有利于赖昌星。

赖昌星缺席首日聆讯

原定今天上午9时半举行的聆讯,延迟至上午10时正开始。移民部代表律师雷斯尼克(Esta Resnick)与赖昌星代表律师马塔斯代表双方出庭,主审法官则为2004年11月获委任的联邦法官德蒙迪戈尼(Yves de Montigny)。

首日聆讯吸引了不少中英文媒体到场采访,除本地的中文媒体外,还有《环球邮报》等英文媒体,凤凰卫视和美国《侨报》也特别派员前来温市;香港无线和有线电视台也委托本地的电视台协助采访;新华社和中新社的记者也有到场采访。

不过,媒体并未见到赖昌星的踪影,赖以庭上传媒太多为理由,没有出席第一天的聆讯。

评估报告偏见新观点

周一才从渥太华飞抵温哥华的马塔斯,在庭上首先提出联邦移民部在对赖昌星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时存有偏见。他指在移民部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前,移民部长已经公开表态,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不会存在风险,而且觉得中国外交部向加国发出的赖昌星“免死”照会保证也属可信。马塔斯表示,部长的这番言论,会直接影响移民部下属官员的评估工作。

(赖昌星辩护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接受记者采访)

马塔斯认为,虽然这未必是政府运作上存在的结构性偏见,但在赖昌星的风险评估中,显然存有个别偏见。他指移民部的官员有可能在处理风险评估工作时,受到部长意见的影响而存有偏见,对赖昌星不公平。

建议法庭重新作评估

马塔斯在庭上要求法官裁决由联邦法庭通过司法程序对赖昌星遣返中国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或由移民部召开一个独立公开的公听会进行评估工作。

马塔斯还表示,要确保中国的“免死”照会有效,就必须予以监察。他说,无论在任何国家,虐待囚犯的行为都是在私下进行,外界很难知道实情。

今天下午,马塔斯在庭上就赖昌星回中国后会否受到公平审讯陈述了论点。他认为中国的外交照会只是保证最高法院不会处死赖昌星,但不会包含其它地方的法庭的判决。对此,移民部律师雷斯尼克下午在庭上作出简短反驳,表示,中国的“免死”照会包括中国境内的所有司法机构。

赖案或会出现新突破

在庭上旁听的移民律师王仁铎认为,马塔斯昨天提出的是新的观点,如果法官接纳,将风险评估交由司法处理,或召开公听会,则会令原有的官司出现一些突破。“也就是说法院将赖昌星这个案子从移民部的手上拿出来,由法庭或独立的公听会进行风险评估,”王仁铎说,“这样会令评估更有实质意义。”他表示,原来由主张遣返的移民部进行风险评估,确实在程序上有些问题。王仁铎说让移民部作出遣返有风险的结论等于是“与虎谋皮”。

对于首日聆讯的情况是否对赖昌星有利,王仁铎认为仍言之过早。他说,现在还不知道第二天移民部律师会拿出什么论据反驳。王仁铎认为赖昌星这次胜诉的机会是“五十五十”。不过,他认为如何判决完全取决于法官本人。从这位法官过往判决的案子来说,王仁铎认为会对赖昌星稍为有利,因为他比较注重人权。

赖昌星案仍旷日持久

该案件牵涉赖昌星本人、前妻曾明娜和他们三名子女。根据程序,16日先由赖昌星代表律师向法庭陈述论点,移民部律师作出简短回应;17日则会由移民部的代表律师发表意见;周四(18日)上午将安排赖的律师对移民部观点作出回应;而周四下午将用以聆讯赖昌星前妻曾明娜的案件。

据悉,由于双方提交的文件众多,三天聆讯后法官未必会有即时结果,或会拖上一至两个月时间才有判决,赖的代表律师指以过去经验,“七、八个月”也不意外。如果赖获胜,将会由法庭或独立公听会进行新的风险评估,估计需时一至两年。如果赖败诉,他还可以向联邦法院上诉庭申诉,再被驳回,仍可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赖昌星在远华案爆发后,1999年8月持香港护照抵达温哥华,2000年向加拿大申请难民身份,经过多年缠讼,去年4月间遭驳回,移民部随即依照程序,对赖昌星、曾明娜和三名子女展开遣返前风险评估,并做成“赖被遣返回中国后不会面临生命危险”的结论。

移民部原预定去年6月初要把赖等人遣送出境,但赖委托律师申请暂缓遣返成央C联邦法院在裁决书中,质疑中国所提的赖遣返后不处决或迫害等外交承诺的效力。

赖昌星另向法院申请就移民部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做司法复核,也在10月间获准受理,本月16日起,在温哥华的联邦法院连续举行三天。

(记者黄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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