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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时报:加国性工作者能否弃暗投明

近日,加拿大性专业人士协会(Sex Professionals of Canada)执行总监Valerie Scott表示,政府现行有关娼妓的法律害大于利,危害全国性工作者安全,他们计划在1月份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安省高等法院在两年间下判令,如果高等法院不能如期裁决,就要告上最高法院。虽然Valerie Scott回避了娼妓合法化的这一敏感话题,但如此高调宣传,其目的不言自明。这将是继同性恋、群交换妻合法化后加拿大又一个与性有关的重大话题,因此此言一出即引起广泛关注。

妓女的生命安全没有保证

据加拿大统计局报告称,从1991年到2004年全国有171个妓女被杀,其中45%的凶杀案没有破案。一系列惨案的发生,令业界不得不关注性从业者的生命、自由和安全权利问题。

2002年发生在温哥华的世纪奇案至今没有结果,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皮克顿(Robert Pickton)涉嫌杀死了27位妓女。现年56岁的皮克顿是大温地区高贵林港一家养猪场的主人,2002年2月,警方在他的猪场展开大量发掘及DNA测试工作,发现与27个妓女失踪案有关。最终,警方指控他27项一级谋杀罪行。

皮克顿案起因于1983年6月一名叫丽贝卡的妓女突然神秘消失。从那以后的20多年里,共有63名妇女在这里先后失踪。她们大多是吸毒者或妓女,年龄在20岁到40岁之间。她们大多在温哥华最贫穷最混乱的东区活动。从1998年底开始,就有人不断向警方检举养猪场主人皮克顿可能涉案。警方了解到,皮克顿性格古怪,寡言少语,经常组织妓女在自家农场里演出或嬉戏。随后警察对皮克顿的养猪场进行搜查,在养猪场里面挖出二具女尸,并以一级谋杀罪将他逮捕。几年来,警察当局在这个养猪场里先后发现了大量与失踪妓女相关的医学证据。

2003年,一名39岁的亚裔妓女在多伦多自己的公寓单元内被一名嫖客勒死,仅仅两个月前,另一名亚裔妓女在其住处接客时也被人勒死。 这名39岁的亚裔妓女名叫Lien Pham,她在被杀害前,曾向一名在同一栋公寓提供性服务的女友提到过,她担心会成为其陪客的袭击目标。这位女友向警方回忆说,Lien Pham经常对接待一名陌生嫖客感到极为害怕。多伦多警方调查此案期间曾建议这些提供性服务的妇女保护自己,避免接待那些陌生的客人,并要求这些人对接待过的客人保存一份详细的纪录,尽量不要接待陌生客。 多伦多警方记录表明,在过去几年中,多伦多市共有7个妓女被人勒死,尸体都被扔进了安大略湖。

妓女这个职业存在了几千年,人类的争论也就持续了几千年。无论是赞成、容忍,还是反对、抵制,至今人们仍对此话题争论不休。目前全世界只有荷兰、德国等少数国家从立法角度对这一行业加以规范,绝大多数国家对此睁一眼闭一眼,在半遮半掩中任其发展,加拿大即在此列。然而现实告诉我们,无数的妓女正在面临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不管社会对妓女持何态度,她们作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需要得到承认和保护。

警方花大力气打击娼妓引质疑

据媒体报道,多伦多警方2006年底实施了一次大规模打击卖淫嫖娼行动,4天内数名便衣女警假扮妓女在街头诱人上钩,而嫖客们不知是计便飞蛾扑火般涌来,结果纷纷落入警方设置的陷阱之中。警方在此次行动中抓获妓女24名,嫖客111名,寻欢客中年纪最大的75岁,最小的18岁。111名嫖客中,有12名为出租车司机,包括了那名75岁老者。警方逮捕的嫖客九成非多伦多人,近三分之一来自宾顿和密西沙加。

与多伦多警方不同的是,大温警方在5个城市动员超过200警力,兵分多路扫荡了18间怀疑为色情按摩院的场所,共拘捕108名男女,包括78名女子及26名嫖客。

加拿大警方的作法让我们感觉到与中国警方的扫黄打非有着惊人的相似,不言而喻,其结果也就彼此彼此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曾对娼妓实行过高压打击和思想改造,在那个特殊的时代产生了特殊的效果,娼妓在中国基本消亡。然而到中国改革开放,快速的经济发展带动了色情业的爆发,尽管色情业在中国仍属非法,但其发展之迅速超出人们的想象。各地政府在处理此类问题上十分谨慎,上面有要求就抓几个,媒体宣传一下,算是有个交待,风声一过就任其发展。中国的色情业目前基本在警方和黑社会势利的共同控制下发展,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妓女成为少数人的发财工具。

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性病患者自1985年至2003年间增加了百倍。又有消息说中国国家卫生部出台爱滋病高危行为干预方案,鼓励暗娼接受治疗。中国政府意识到,艾滋病的传播带给社会的危害,要比卖淫本身严重得多。卫生部制定的这个在公共场所推广安全套、确定对暗娼等目标人群分类开展干预的项目,不是纵容,而是立足现实解决问题的理性的有效手段。哈尔滨疾控中心于2006年10月对50名“小姐”进行了防治艾滋病的培训,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这一举动却引起了公众对妓女合法化的争论及道德上的困惑。本来应是予以处罚或被管教的一群人,现在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参加免费的健康培训班,争论的背后是人们在处理这一问题时的理性思考。

既然卖淫嫖娼违法,警方予以打击就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学者对此持不同态度。有人认为,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多伦多警力一直吃紧,枪杀、抢劫等暴力犯罪一直困扰着市民的生活,如果警方将更多的警力用在解决人们最急需的问题上去,势必会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但警方花如此大的精力去做这些打击卖淫嫖娼的事,就有些轻重缓急不分,甚至让人产生本末倒置的疑惑。多伦多警方甚至派出便衣女警假扮妓女诱人上钩,实乃多此一举。而妓女们的生命安全最需要警方保护的时候,警方的力量却显得苍白得多。

妓女问题需要综合治理

加拿大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保守国家,同时又是一个以多元化为自豪的民主自由的国家,脱衣舞、同性恋、群交换妻等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洪水猛兽的丑恶现象在加拿大全是合法的。

冯志强法律事务所负责人冯志强说,由于工作的关系,他办理过许多与妓女有关的案子。他说,按加拿大现行法律,与陌生人发生性关系本身不算违法,但发生性关系同时附带金钱交易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卖淫嫖娼则属违法行为。按照他的理解,卖淫嫖娼这种丑恶社会现象的存在是有复杂社会背景的,原因多种多样。很多女人充当妓女都是为生活所迫,不单单是贫穷那么简单,穷不可怕,怕就怕潦倒。有些女人走上了吸毒、赌博的路,欠下巨额债务,充当妓女可能就是最终的结果,或者出于自愿,或者受人挟制不得已而为之。

冯志强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妇女卖淫很容易受到暴力伤害。一些提供上门服务的妇女和伴游女郎经常会受到嫖客的攻击,因为她无法知道自己的服务对象是个什么样的人,一旦遇到有暴力倾向的人或色情狂、性虐狂,她们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冯志强认为,妇女卖淫毫无疑问是丑恶的社会现象,但是那些从事卖淫的妇女应该得到更多的帮助,她们需要社区组织的关心和拯救。

凤凰卫视节目主持人胡一虎是妓女职业合法化的鼓吹者,他认为妓女的行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当今社会,虽然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形态有所不同,但妓女基本上普遍存在。性产业的出现,是社会上各个利益合力使然,非道德或法律所能轻易约束的。他说是妓女职业合法化恰恰是为了维护更多妇女的利益,承认妓女也是女性的一种合理职业,并且可以成为一种合法的职业。女性有权支配她们的身体,使她们既不属于男性也不属于女性,仅仅属于她们自己,拥有自己的劳动权利。

胡一虎举例说,欧洲色情业完全合法的国家是荷兰和德国。其中又以荷兰最具有代表性。由于政府“因势利导”的政策,使得荷兰的色情业以及与毒品相关的情况倍受世人的瞩目。荷兰政府对色情业进行正规、有序的管理,双方均可从中获利,另外,这种政策也使性犯罪的数量处于较低水平。在德国,施罗德政府在2001年通过一项法律,保护妓女的工作权利,并使她们享有社会安全福利。卖淫在德国是合法的。德国的妓女们可以与嫖客签订合约,若嫖客事后拒绝付款,妓女们则可根据合约对其进行指控。而在一些半合法化的国家,性从业人员一般要公开登记并时常受到警方、医疗部门和保险公司的监控。总之,基本达到政府、市民、性从业者的三赢状态。

北京大学一位教师在反驳妓女职业合法化的的观点时说,妓女存在多数情况下是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贫富差距太大,就业困难造成的。大量的案例表明多数妓女是被黑社会所胁迫或者是由于家庭困难、就业压力大等原因造成的,有多少妓女是自己一开始就愿意卖身的?妓女存在不但是自身的安全造成了威胁,还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如性病的传播,黑社会犯罪的猖獗,贪污腐败的加剧等等。他认为妓女的存在整体上是严重的践踏了妇女的人权和人格尊严。打比方,正如有人喜欢吸毒,我们不能让吸食和经营毒品合法化;有人喜欢赌博我们不能让赌博合法化一样。

中国一位性学家建议,在目前的社会现状下,对妓女的存在采取疏导的办法可能比单纯的打击更有效。他认为人类的好色本性,不必引经据典费尽心思地去证明,只要去看看博客中国的各类排行榜就知道了,占据排行榜高位的基本上都是与色情和性有关的话题,这类话题占据了整个排行榜的70%以上。既然色情和性如此具有诱惑力,那么它的大行其道也是必然的。他认为对这样的人性弱点问题,毫无节制地疏固然不是好办法,那样只会让其泛滥成灾,而堵呢则更会适得其反。因此,堵不行,疏也必须得法。对待现实中的妓女问题,应该采取既疏且堵、疏堵结合的治理方法。如果想彻底消除妓女的存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现阶段采取疏堵结合的治理方法既是对从业女性的保护也是对社会的保护。

(记者 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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