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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食鲨鱼肉,为何就不能喝鱼翅汤?

继安省宾顿市及密西沙加市市议会立例禁食及售卖鱼翅后,多伦多市议会又于10月25日以38票赞成、4票反对及3票弃权,通过备受争议的「禁止出售、拥有及食用鲨鱼翅」附例,该法例将于2012年9月1日正式生效。

但多伦多市政府法律顾问坚娜杜斯基Anna Kinastowski提醒市议员,市府在搜查及检控等执法上会有难度,而且环保并非市府管辖范畴,可能会面对不必要的法律诉讼。究竟,禁食鱼翅的法例,是关注环保问题?是议员们为立法而立法?为使市政府出位而立法?或是为争取下届市选选票而立法?而且,环保问题是联邦政府的管辖范围,理应联邦政府才有权立法,但为何市政府又要匆匆立法管制?你可以禁,我又可以禁,究竟谁又才有权禁食鱼翅?

联邦保守党国会议员梁中心及安省旅游及文化厅长陈国治,当天在接受本地电台访问时齐声表示,禁食鱼翅是环保问题,这属于联邦政府管辖的范围。而且,多伦多市政府法律顾问坚娜杜斯基Anna Kinastowski亦提醒市议员,在执法时会有难道,亦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诉讼,但市议却以大比数匆忙通过这法例,当然有其理据,有议员说多伦多是加国大城市,要有带头作用,亦有议员表示要由反对者提出哪类鱼翅可以食用,才考虑解禁。如果这真是议员们认为是禁翅的理由,为了要带头的作用,来显示多伦多是加国大城市,下一次是否可以用这借口,禁止哪一个国家的移民?要反对者提出哪类鱼翅可以食用,是不是市议员在表决前先做好的预备工夫?

陈国治在接受本地中文电台访问时还表示,多伦多市议会在进行表决前加了一项修改,要促请安省全面禁食鱼翅。陈国治认为市议员在未能掌握实则数据的况下,而作出决定是不智的做法,他质疑鲨鱼是否真的如环保组织所说的濒临绝种,以及都是以凶残的方式去宰杀鲨鱼,他又质疑,安省是容许鲨鱼进口及食用,为何突然间在个别城市就不能吃?究竟本国食用的鱼翅是否来自绝种的鲨鱼,在很多理据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为何市议会会禁食鱼翅?陈国治表示安省政府会把问题交给联邦政府,要求管辖鲨鱼的部门去处理有关的事。而且,联邦政府容许鱼翅、鲨鱼肉、鲨鱼骨等产品进口,一定有他的原因,联邦政府认为可以进口的就应该可以吃,应不管是鲨鱼肉或是鲨鱼翅。

安省华商餐馆会会长陈勇仪表示,市议员借环保之名禁食鱼翅,可以说是「不管麻鹰管鸡仔」,捕杀鲨鱼的不去管,只管市民食鱼翅,实际上对保护鲨鱼完全没有效果。陈勇仪认为以环保做出发点是好的,但禁鱼翅却完全无助于保护鲨鱼,鱼翅只是鲨鱼的其中一项副产品,超级市场和西餐厅大卖鲨鱼扒,他们可以食鲨鱼肉,难道我们就不能喝鱼翅汤?

多伦多市议员李振光在接受电台访问时一再表明,他接到约一万名市民的电邮,表示支持禁食鱼翅,而且大部份是华裔市民,为何他一再表明是华裔市民?禁食鱼翅是否真的为了保护鲨鱼?这边厢容许鲨鱼肉,那边厢禁市民食鱼翅,这还不是向少数族裔社区开刀?却不是正视问题。如果真心要保护鲨鱼,就应该全面禁止捕杀鲨鱼,以及禁止所有鱼肉、鱼皮、鱼油、鱼骨丸等鲨鱼产品,市场上继续卖鲨鱼扒、鲨鱼油,但是不准卖鱼翅,又如何会令鲨鱼不被捕杀?

华商餐馆业业内人士表示,附例生效后会对多伦多及周边其他城市的食肆造成影响,目前万锦市及烈治文山市尚未有法例禁食鱼翅,会否因而使餐馆业的投资者转移到这两个城市开业?则有待时间来证明多伦多市政府禁食鱼翅的附例是否立得正确,立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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