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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籍法:张虹女儿是中国公民(第4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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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遣返 依情留下 留与不留 看其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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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pxpxpx p 发布: 我无意和您争论,但是这是业内人士写的专业文章无疑,您要是反驳就请从专业角度分析好吗? 嘿嘿,这不难为人吗?还是让她信口开河想说啥说啥吧! 有句中国俗话:哪壶不开提哪壶。 您也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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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这个小孩是不是她的,也值得怀疑;其次,即使这孩子是她的,回中国没有任何“低等,下等,歧视”之说。不过,在那都得活出个人样,不能出卖灵魂。这是最起码的为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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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张的女儿可以取得中国的国籍应该是没有疑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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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pxpxpx p 发布: 按照上面的说法,张的女儿完全可以持加国护照回国,然后再到当地的派出所上户口。 在这一点上,使馆的人说的很对。 关键就在于: 我国实行的是户籍管理与出入境管理相分离的制度 I don't have no time or energy to search info to share but here is my work experience: Children born in a foreign country to both parents who are Chinese citizenships can apply for a Travel Permit from the local Chinese consulate office to return to China and enjoy benefits like the local kids. These children can have in their possession their foreign passports but their management will follow exactly the same like other Chinese children. The official from the Chinese consulate was quite honest, except that I am not sure about his statement of one child policy. There is penalty for sure, but one child policy does not apply to children born overseas. Also, Sherry is the only child, so there will be no penalty. I have seen children like Sherry living on a Travel Permit in China for a few years without difficulties. One problem though. These children may have difficulties proving who they are when returning back to North America. They were babies when they left. They were toddlers when they returned. Some of them had to do DNA tests to prove who they are. In my opinion: 1. If Hong Zhang is allowed to stay, there is fine. After all, she has stayed in this country for 10 year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continuity, she has a chance. 2. I don't lik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ough I have to admit they have made tremendous improvement in the past 10 years. If Hong Zhang and Sherry leave for China, Sherry will have a life like most Chinese children. Whether Hong Zhang can find a job in China to support her child is beyond you and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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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实际的, 大人出国十年(不管合法非法)文件规定超过1年就丧失户籍了。(具体如何执行全看关系) 小孩已经申领加国护照,所以肯定丧失中国国籍了。 这样一大一小,一个没有户籍,一个没有国籍,请问这位领事官员如何安置呢? 不要说中国公民有任意迁徙的权利,如果你试着给这对母女办一下北京西城区的户口,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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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别吵了! 中国总领馆官员没有错,他说的是事实。但是大家都知道,在中国,政策执行的误差太大。 张虹的言论显然逻辑不强,难怪十年了还没有成功的申请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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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inahu 发布: 不能那么说吧,不知道您现在是哪国人,但你去中国犯法试试,法律可不是纸。 我同事孩子是美国生的,当然是美国籍,拿回乡证回去办各种手续以及疫苗注射,医疗福利等。我没看专业文章,小孩肯定有北京户口,而且18岁可以自己选择国籍。 有时候是一张纸,你的同事就是犯法了。大家都在这样做,但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苛求张氏的时候强调法律,自己执行的时候随意性又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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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既然达到专业层次,那就是很唬人的。我也知道在国内,法律有时候就是一张纸。无意反驳,也没那个水平。提点实际问题,如果声明你是加拿大护照,而且不愿意放弃,能办户口吗?期待着您从专业角度给个解释。 不能那么说吧,不知道您现在是哪国人,但你去中国犯法试试,法律可不是纸。 我同事孩子是美国生的,当然是美国籍,拿回乡证回去办各种手续以及疫苗注射,医疗福利等。我没看专业文章,小孩肯定有北京户口,而且18岁可以自己选择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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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indy_l2002 发布: 为达到目的,再次中伤自己的祖国。。。可耻!!! 😜 顶!!! 以前觉得她比较可怜,可以支持。没有想到他竟然做出此等事情来不可原谅,什么回国要14W罚款?狗屁!她女人拿的是加拿大护照,中国罚款做什么?人家是"外宾"啊!还有什么学习要1万多?吹牛吧!中国学费没有贵到那么多啊!! 很怀疑她生下这个女儿的初衷了!难道真的为了孩子好?还是为了以后自己的身份?任何在中国受过教育的人不会把堕胎看做一件不齿的事情! 还有一个事情是:她回国以后免不了受到边防的处罚的(金钱上面不多),还有就是她自己的户口问题。10年前出国,户口早就注销了,这个就够她吃一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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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山顶洞人 发布: 同意。鄙视造谣中伤者,也鄙视胡搅蛮缠者 这种鄙视和不鄙视有什么区别吗?看眼科医生吧,长期鄙视当心的了斗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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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pxpxpx p 发布: 我无意和您争论,但是这是业内人士写的专业文章无疑,您要是反驳就请从专业角度分析好吗? 既然达到专业层次,那就是很唬人的。我也知道在国内,法律有时候就是一张纸。无意反驳,也没那个水平。提点实际问题,如果声明你是加拿大护照,而且不愿意放弃,能办户口吗?期待着您从专业角度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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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eilong 发布: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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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一个博克上的内容,能够取代法律吗?申报户口时,如果你声明是加拿大籍,而且不愿意放弃,看看还能不能上户口? 我无意和您争论,但是这是业内人士写的专业文章无疑,您要是反驳就请从专业角度分析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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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xpxpxpx p 发布: 按照上面的说法,张的女儿完全可以持加国护照回国,然后再到当地的派出所上户口。 在这一点上,使馆的人说的很对。 关键就在于: 我国实行的是户籍管理与出入境管理相分离的制度 一个博克上的内容,能够取代法律吗?申报户口时,如果你声明是加拿大籍,而且不愿意放弃,看看还能不能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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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舌战群猪 发布: 这位官员说话算数吗?到底这位中国官员和张虹女士谁在撒谎?结论: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到底这位中国官员和张虹女士谁在撒谎? 一个粉饰太平,把中国描绘成人人平等的天堂。另一个无耻夸大,把中国描绘成非婚孩子的地狱。 结论: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谁在撒谎?如一个厮是高官,另一个是妇孺,你说谁更坏?这种 REN ZH... 也配当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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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面的说法,张的女儿完全可以持加国护照回国,然后再到当地的派出所上户口。 在这一点上,使馆的人说的很对。 关键就在于: 我国实行的是户籍管理与出入境管理相分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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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張女為什麼不想自己女兒申請中國國籍? 你們覺得是中國人丟人嗎? 你是哪兒的人呀?大鼻子藍眼睛啦?你媽你爸呢?沒都跟著你變種吧? 和丢人有关吗?乌干达人也不丢人,你怎么不去申请? 张女就是愿意自己的女儿是加拿大籍,不是大鼻子蓝眼睛的才是加拿大人。你想变种我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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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回复:确实都在撒谎 --------------------- 雪麗有加拿大的出生證,她想返回加拿大時憑出生證到加拿大駐中國機構辦理護照。她的加拿大國籍中國不承認,但加拿大承認。 現在許多海外出生的華人孩子有這樣的經歷。 千萬別以為中國為了留下他們打馬虎眼。你覺得中國多她們兩個閑多嗎?少她們兩個會有人在乎? 唧唧歪歪的好受吗?国籍法第三条,拥有外国国籍,则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且拥有外国国籍则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不是反过来。一遍两遍的教你,开始以为是无知,后来一看还是无知。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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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这年头 发布: 嘿嘿,争论就是争论啊,不兴耍泼哟! ---------------- 除此之外你還指望她說出店什麼有水準的東東? 散啦散啦,大週末的找幾個哥們喝酒去。幹嗎倍人家在這頂班? 明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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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哪有什么笔名 发布: 确实都在撒谎 中国是有很多不好的地方,我想各位来加拿大都有自己的原因,而这原因就是拿了加拿大的好比了中国的不好。但是张虹所说的中国的不好没有多少是真的。 那个官员也在撒谎。持“旅行证“的雪莉仍拥有加拿大国籍是什么意思?中国根本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位老兄是在打马虎眼。实际上他的话可以这样理解:雪莉在没有取得加拿大护照之前(或者永远不告诉中国政府她已取得加拿大护照的话),她就仍是中国公民,她就可以持旅行证回中国。但是她在中国停留期间,中国只待她为中国公民,不承认她是加拿大人。但是它随时可以回到加拿大,申请并获得加拿大护照。但是各位,这个时候雪莉小朋友就等于在向世人宣告她不再拥有中国国际啦!当然,前面说过她不必向中国政府汇报加拿大护照的事情。 看到没有?中国的法律更好玩,给更多的人等多的机会。 --------------------- 雪麗有加拿大的出生證,她想返回加拿大時憑出生證到加拿大駐中國機構辦理護照。她的加拿大國籍中國不承認,但加拿大承認。 現在許多海外出生的華人孩子有這樣的經歷。 千萬別以為中國為了留下他們打馬虎眼。你覺得中國多她們兩個閑多嗎?少她們兩個會有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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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你还不如继续隐着呢。 按照国籍法你也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估计你舍不得。张女更舍不得把她的女儿申请成中国国籍,大家说对不对啊? ----------- 張女為什麼不想自己女兒申請中國國籍? 你們覺得是中國人丟人嗎? 你是哪兒的人呀?大鼻子藍眼睛啦?你媽你爸呢?沒都跟著你變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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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ffgg123 发布: 中国人就不要难为中国人,女人更加不要难为女人了 回中国或者留在加拿大对于张虹来说都是夜茫茫,路茫茫,没有前途,人又老,又没有钱,连孩子的爸爸都不知道在哪里,她和她女儿的命运只有一个字难难难!!!我们51 每一个朋友都生活比她好 再过10年她就50了,如果回中国生病怎么办,如果不能工作女儿怎么养?如果在加拿大她生病有免费医疗,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小孩还有儿童保护机构至少生活有最基本的保障 最后张虹,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可怜的女儿,想着自己走错的人生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连想得到51朋友同情的梦想都破灭了,如果要和女儿一起回中国,如果老了或者生病了,谁来抚养她的可怜的女儿。 为了得到51朋友原谅,决定去跳桥,以死来得到51朋友的同情 希望大家可以同情她的女儿让她有好的未来,她会告诉安钢51朋友对他家人的支持和帮助 你是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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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大家争论了这许多天,有什么有益的结果吗?!还不是围绕着一个“违法”的女子与其“合法”的女儿在加拿大去与留的问题?!为什么大家不能把她们分开讨论?! 游戏规则是游戏法官(即:国家政府的实际掌权人)所定,咱们老百姓说的话真的能算数吗?!我相信大家已经都过了做梦的年龄了吧!!!!! 大家还是讨论“癞蛤蟆”和“高和尚”的问题比较有意思些,因为骂他们大家不会吵架,是吧?!嘿嘿 至于这2母女的问题,唉,怎么说呢~~~~~~~~~~作孽啊!!!!!!!!!!孩子招谁惹谁了,被一个XXXX(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描述这位张虹女士了)利用来利用去的!!!!!!!!!!还美其名曰: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个人认为:孩子离开她会比和她在一起有更好的将来-------因为她连自己该怎么做人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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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小儿科,骂吧。什么样的叫声没听过。 嘿嘿,争论就是争论啊,不兴耍泼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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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有很多不好的地方,我想各位来加拿大都有自己的原因,而这原因就是拿了加拿大的好比了中国的不好。但是张虹所说的中国的不好没有多少是真的。 那个官员也在撒谎。持“旅行证“的雪莉仍拥有加拿大国籍是什么意思?中国根本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位老兄是在打马虎眼。实际上他的话可以这样理解:雪莉在没有取得加拿大护照之前(或者永远不告诉中国政府她已取得加拿大护照的话),她就仍是中国公民,她就可以持旅行证回中国。但是她在中国停留期间,中国只待她为中国公民,不承认她是加拿大人。但是它随时可以回到加拿大,申请并获得加拿大护照。但是各位,这个时候雪莉小朋友就等于在向世人宣告她不再拥有中国国际啦!当然,前面说过她不必向中国政府汇报加拿大护照的事情。 看到没有?中国的法律更好玩,给更多的人等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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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位男士出于帮助张虹的目的,甚至愿意娶张虹为妻。==========================什么人都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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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舌战群猪 发布: 这位官员说话算数吗?到底这位中国官员和张虹女士谁在撒谎?结论: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到底这位中国官员和张虹女士谁在撒谎? 一个粉饰太平,把中国描绘成人人平等的天堂。另一个无耻夸大,把中国描绘成非婚孩子的地狱。 结论: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说的真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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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eilong 发布: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 讓更多的網友從中增長了常識,就行了。指望把那人將明白,沒戲。 趙老闆不是傻子,他看得明白著呢。虧了吧:連 和 也不懂,還在這裏指手畫腳,竟然還會使用 謾駡網友。 已經不容易了,知道什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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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赖昌兴和高山,要被遣返的张姓母女,这个新疆的高玉山,大家快来看三种人三个标准,这就是加拿大的民主呀?谁的英语过关,给移民部写封信,抨击一下这种3冲标准的做法。这是什么狗屁外交。 笑,赖昌兴和高山,要被遣返的张姓母女,这个新疆的高玉山,大家快来看三种人三个标准,这就是加拿大的民主呀?谁的英语过关,给移民部写封信,抨击一下这种3冲标准的做法。这是什么狗屁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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