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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男子坐一年半冤狱 省府赔偿40万

(本网综述) 昨日(周三),一名被安省法庭误判持枪抢劫罪、并坐了一年半冤狱的男子被平反,获省府赔偿39.2万元,平均每坐一天冤狱,政府支付他600元。

据悉,这名被法庭冤枉的男子名叫韦伯(Joe Webber),现年31岁,是一名水泥工。2006年时,他所在的小镇曾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两名持枪蒙面歹徒闯入一户人家中,将包括屋主夫妇、他们15岁的儿子和一位朋友在内的四名受害人拘禁。

韦伯先前正好帮过这家人做过地板,所以也被列入调查名单。其中的一名受害人看到韦伯,坚称他的眼睛就是歹徒的眼睛。2008年,韦伯被法官定为暴力拘禁和持械入室抢劫等两项命名,判处7年半的监禁。

法庭的文件显示,受害人错误的指认,正是韦伯被冤枉的直接原因。

韦伯在被定罪、关押以后一直积极上诉,但是并没有结果。直到2010年2月,真正的歹徒向警方招供,安省上诉庭(The Ontario Court of Appeal)才判韦伯无罪,而这时他已经在监狱里待了594天。

安省政府道歉 赔偿39.2万元

为了补偿韦伯的冤屈和坐监的损失,昨日(周三)安省政府向他颁发了39万2500元的赔偿金,平均每坐一天冤狱,政府赔偿660元。

首席检察官(Attorney General)John Gerretsen还公开发表声明:“我向被误判并遭不公正对待的韦伯先生致以真诚的道歉,并希望他和他的家人能从这一切的不愉快中走出来,朝前迈进。”

韦伯在本地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省府没有人失望。被误判后,他一直所求的仅仅是被公正地对待,而首席检察官的道歉以及40万元的赔偿金对他来说则是额外的恩惠(blessing)。

韦伯还表示,目前并没有想好会怎样用这笔钱,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和家人过一个美满的圣诞节日。

韦伯的律师麦克唐纳(Sean MacDonald)则表示,他的当事人曾称政府的道歉比将近40万的赔偿金更有价值,因为这意味着他11岁的儿子从此以后可以抬着头做人,并以自己的父亲而骄傲。

并非所有冤案都得赔偿

对于被法庭误判而坐冤狱的人,省府通常会酌情赔偿。2010年,安省政府曾对被法院误判奸杀侄女、并含冤入狱12年的穆林-约翰逊(William Mullins-Johnson)赔偿425万元,平均每天900多元。穆林-约翰逊被定罪的重要原因是法医的错误举证。

不过,在安省也并非所有冤案的当事人都能获得赔偿。今年早些时候,被控杀害女友坐了17年冤狱的44岁男子巴托维(Robert Baltovich)曾正式提出索偿诉讼,要求安省司法厅、负责调查该案的警官和其过往的辩护律师赔偿1300万元,原因是司法厅长曾明确表示,省府不会向巴托维作出赔偿。

据悉,1990年失踪的多伦多大学女生贝茵(Elizabeth Bain),其尸体一直未被寻获,但其男友Robert Baltovich却被起诉二级谋杀罪名,1992年陪审团最终以环境证供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判他终身监禁,17年内不得假释。

坐冤狱长达9年的巴托维

直至2004年,安省上诉庭认为杀害贝茵的凶手,极可能是声名狼藉的性罪犯伯纳多(Paul Bernardo),才让他保释外出。2008年上诉庭重审贝茵凶案时,控方在庭上未能提出证供,故巴托维被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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