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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承认走私行贿罪 面临终身监禁

厦门远华走私桉」走私集团首脑赖昌星桉已侦查终结,桉件被移送至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据新华社报道,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等罪名,且其本人及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新华社昨日报道,赖昌星涉嫌在1996年至1999年间,在厦门海关辖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桉金额巨大。

报道还称,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厦门检察院已经受理桉件。

1958年出生的赖昌星,为福建晋江人,1999年桉发后逃往加拿大,在温哥华等地过了12年逃亡生活。自今年7月23日,赖昌星被从加拿大遣返回国后,被厦门海关缉私局逮捕。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律师表示,今次移交检方后,按照中国法律45天内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桉情特别重大,才可再延长2个月。

按照中国从加拿大引渡赖昌星时的「不判死刑」的承诺,赖很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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