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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中华小姐选拔应当商业化操作(第14集)

Blur的“星探”之梦——他组织的火花演艺将进一步主持凤凰卫视2007中华小姐环球大赛美洲赛区选拔活动,这个梦,是笔者迄今最感兴趣的。为什么感兴趣?这倒不是这个选美活动本身很“养眼”,而是在于这个梦,最值得去做商业包装。事实上,笔者认为,多伦多本地的演艺界必须要走商业化的道路才能有出路。但本地的演艺界却似乎一直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行走:走的不是商业化,而是政治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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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开始之际,让笔者稍稍把话题偏离得远一点,分析一下每年一度本地文化品牌——多伦多华人春节晚会实际上走的是政治化的道路,还是商业化的道路。

众所周知,今年的多伦多华人春节晚会遭到了许多媒体的批评:《世界日报》发表了戴菲的文章”多伦多华人春晚对不起观众”,认为这台晚会的导演和主持水平太差。网上也有许多议论,为何这台民间的晚会要由华联会来介入使其带有过多的政治色彩?笔者随后也发出了感慨,提出了多伦多的华人春晚,究竟是在为谁服务? 这一问题:认为,从这台晚会的节目单来看,各位政界要人的致辞却占了篇幅的一半,从总督致词、总理致词到多伦多各个选区议员的致词,林林总总加起来多达17页,而真正具有可读性的晚会节目介绍,竟然被挤得只剩下一页目录了。所以,这台晚会似乎不是在为观众服务,而是在为政客服务!

后来,木然先生在多伦多第一台做的首期“通风报信”节目里,就邀请笔者去评判了这台晚会。非常有意思的是,在这台广播节目的中间多伦多社区文化中心行政主任钟新生拨打进来了电话,他针对笔者的批评“这台晚会似乎不是在为观众服务,而是在为政客服务”,提出了他独到的见解和辩解:这当中实际上就一个关键字,钱!而目前他们搞钱的思路是走政治化的思路,向政府搞钱。

钟新生先生谈了如下两点意思,都是在为华联会辩解:

第一,这台不挣钱的晚会,是现任的华联会主席陈丙丁先生个人出资先垫了5万块钱把多伦多市中心的场地租下来的。而网上的网民似乎还对陈丙丁先生和华联会有诸多批评,这似乎太不应该:除了华联会,还会有那位愿意先垫出5万块钱,待卖出门票以后再还?要知道,这是一台根本不赚钱的晚会;

第二,多伦多华人春节晚会理应是华人社区的一大文化品牌,而获得政府的资助。但由于过去没有强有力的机构来主持这台晚会,所以华人春晚举办10几年来,只从政府那里拿到过一两回很少的钱。这次华联会的介入,就是要把华人春节晚会做一些材料报告,争取明年向政府拿到多一点钱。

事实上,钟新生先生所谈的,就是本地演艺界实际上所走的道路:演艺界在往社团贴,社团又在往政府贴,争取从政府那里搞来钱。但这样做,是否会给演艺界的人士真正弄来钱?笔者是深表怀疑的:

首先,本地的华人社团也都是穷机构,一旦这些社团从政府那里贴来钱了,还不是要先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演艺界的人士毕竟是社团的外围人士?能分到几个钱?

其次,演艺活动政治化,必然会脱离观众——这实际上就是解释了今年的华人春晚节目单,为什么会弄成这样:以英文为主,以政界要人题辞为核心,因为它就是给政客看的,是为了向政府争取资助服务的,而不是给前来观看演出的观众看的。

这就是演艺活动政治化带来的后果:演艺活动要得到政府的资助,必须要通过一个“中间商”社团来促成——而社团,又岂是省油的灯,他们岂不要先拨一层皮?同时,经过这“中间商”的包装,艺术会不会弄得不伦不类,讨好了政客而脱离了观众。

那么,这里的演艺界,到底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呢?笔者以为,要直接走商业道路,而不是借助社团迂回地走政治道路,可能才是真正的发展方向。

再以今年的多伦多华人春节晚会为例。不就是要垫出5万块钱吗?鉴于这是一个不盈利的买卖,有可能垫出去了就收不回来了,难道就没有商家愿意垫钱了吗?笔者认为,只要把多伦多华人春节晚会真正商业化,肯定会有人愿意出这笔钱的!

事实上,多伦多华人春节晚会作为这里演艺文化活动的头号品牌,这个品牌本身就是非常值钱的。它完全可以面向多伦多的商家招标:哪个商家愿意出一个最高的价钱,这个商家的名称就可以与本年度的多伦多华人春节晚会融为一体?这样一来,这5万块钱的场地费,还愁没有人垫吗?举个例子,当年中央电视台不就有一个特别火的文艺节目——正大综艺吗?这就是正大集团资助的。既然中央电视台的节目都可以商业化冠名,多伦多华人春晚为什么不行?

这就是不同于政治道路的商业道路:只要创意好,不愁没有人买单。当然,以上春节晚会的冠名,只是一个思路之一。把本地的演艺活动商业化,其实有很多问题都是可以商讨的。

好了,这下话题就又可以扯回到本文开头的议题上来了,如何把凤凰卫视2007中华小姐环球大赛美洲赛区选拔活动,变成一个多伦多本地的文化商业活动?

这几天来,笔者与Blur通了多次电话,探讨这当中可能带来的商机:如,这样的每年一度的预选活动,能否变成为“多伦多小姐”的选拔活动?如果是,这样的选拔活动能否带来商机?搞一场或场丰富多彩的晚会不说,前10名“多伦多小姐”是不是可以作为这里商家的形象大使?如旅行社组织旅行团的话,是否可以让她们成为特邀导游人员?

本网站作为媒体,也有意介入到这一活动之中:如本网站以后各集的“助您圆梦”是否可以考虑推出“我想当中华小姐特别征文”,并附上所有参赛要求的照片?中文文笔不好不要紧,我们网站可以派记者笔录口述。这样一来,这些本地“准中华小姐”的知名度是否会大幅提升?这样的征文本身当然没有商业利益,但对于提升参选者的知名度,对以后商业活动的开展将起到铺垫作用。

进而,昨天,笔者与天世传媒的赖晨通了电话。她对中华小姐选拨活动也有兴趣:她有意把每位小姐的才艺展示拍成小短片,然后放到本地各大网站上播放,而这件事她愿意以最低的代价来做:每集只收100元,甚至50元。但这50元、100元当然也不是由这些“准中华小姐”出钱,她们支付的是零参赛费。谁出?应当由商家出——赞助的商家可在每一集短片中插播广告,难道不值得吗?有没有商家愿意赞助?

这当中还有什么商业机会吗?网友还可以在进一步设想。我一直要Blur就这次多伦多中华小姐选拔写一个商业计划,放在我们网站供大家讨论。可惜两天过去了,他还没有想好怎么写。但愿网友们能帮他出出主意,开阔思路。

最后,我要说明的是,这是笔者的一个鲜明的观点:本地的华人演艺界要发展,只能同本地的商家合作,走商业化的道路才有前途——想与社团一样,走向政府申请资助的道路的话,可能是难行得通的。至于这一次“多伦多中华小姐选拔”活动的商业行为如何介入、如何操作、能否成功,当然目前还谈不上看到了任何希望。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这一次的“多伦多中华小姐选拔”都商业化操作不了,那么,其他的演艺行为,还有什么商业化的希望?

(赵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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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文刊登后,本网收到钟新生先生的电子邮件,信中对文章中提到的有关他的言论提出了异议,认为文中提到的那些评论不是他对“多伦多华人春晚”的关键评论,不符合他的原意。以下是钟新生先生的邮件原文:

赵平波:

我今天看到你“多伦多中华小姐选拔”这篇文章。其中提到我对多伦多的华人春晚之“独到的见解和辩解”时的两点意思不符合我的原意。

我当天是应主持人木然的邀请,参加他们节目的有关讨论。当时我认为:对这场晚会,观众和社区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但是这场大型晚会能够为多伦多地区的商业机构和社区机构带来大约20万的经济效益。这些效益是加拿大人和加拿大政府希望看到的社区活动的成果。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对我们说这些活动我们是应该支持的,包括财政支持。当时我还详细地列举如何计算这20万的经济效益。以上才是我对这场晚会的关键评论。

钟新生
200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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