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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TTC司机吐痰:19岁青年被判21日

一名19岁青年因向一名公车局司机主管多次吐痰,被多伦多警方控以侵犯他人身体罪名,青年认罪,结果被判监禁21日,以及禁止於晚上11时至翌日早上6时,乘坐公车。

事发於去年12月29日午夜,多伦多公车局一名公车司机主管奉召到Long Branch Loop,检查一部报称有人醉至不醒人事的街车。该名主管抵达後,发现一名宿醉未醒的男子,身旁则留下一支半满的酒瓶。

该主管叫醒该男子,并赶对方下车。但男子欲再登上街车,遭到主管拦阻时,便向主管面上吐痰,当他走至行人路上时,仍继续向男子吐痰。最後,警员接报到场,将男子拘捕,并控以侵犯他人身体罪名。

A TTC streetcar speeds past the Connaught TTC yard on Queen St. E. yesterday. A new report calls for cops and special constables on TTC vehicles. (Jack Boland, Sun Media)

当日早上,被捕的19岁青年Emmanuel Yihun接受保释聆讯时,承认控罪,他除了被判21日监禁外,亦须接受18个月假释,并於酒後或吸毒後,禁止乘搭公车。

根据资料显示,每日平均有2名公车局员工被人身侵犯,由被殴打吐痰到出言恐吓都有。公车局属下一个法庭维权小组(Court Advocates)目前正与安省检控官紧密合作,确保曾侵犯公车员工并罪名成立的人,会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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