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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公平平衡与和谐:一样都不能少

对很多中国移民来说,是否融入主流是一个永远的话题。我也在很多场合听到很多人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个人从来没有参加过这些讨论,因为讨论是否融入主流,首先要有一个大家认可的主流的定义和标准,然后根据这个标准来判断某人是否已经融入。我注意到很多人讨论这个主题时,缺少大家认可的定义和标准,这样的讨论实在是有点徒劳。我来加拿大已经十多年了,我对自己是否融入主流不是很在意,但在不知不觉中,做主人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了。人生的将近三十年是在中国度过的,从小被告知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可惜在现实中从未产生这种感觉,来加拿大仅仅十多年就有强烈的做主人的感觉,这种感觉实在是不错。

做主人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这个家的了解,知道这个家的运作方式。一个家的价值观体系VALUE STRUCTURE很重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家的运作方式。民主自由人权法制是加拿大价值观体系的基石。民主自由人权法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下面我想主要从法制这个方面来探讨一下。

很多人都知道,司法系统很多部门尤其是法院的标志通常是一个天平。在加拿大是这样,中国好像也是这样。天平象征了什么,天平象征了公平。不管司法系统是否真正能做到公平,但无论是法制国家,还是独裁国家的司法系统标榜的却肯定是公平,这也算是全世界统一的现象吧。在此我不想多费口舌谈公平,因为这是常识COMMON SENSE,实在无需多言.

我想着重说说平衡。天平的英文单词是BALANCE,对于懂英文的人来说,很难把BALANCE翻译成公平,却很容易翻译成平衡。其实加拿大的司法系统的天平主要功能就是平衡。如果你研读一些法律书籍,一些法官的判词的话,你会经常发现平衡BALANCE这个词。一个天平两边各有一个托盘,要让天平平衡的话,就要力争让两边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重量的砝码,如果一边太重,那天平就很容易失衡。

加拿大司法系统一个很重要的平衡就是国家政府利益STATE INTEREST 和个人权利INDIVIDUAL RIGHTS之间的平衡。国家政府的利益主要是保护公众,惩治犯罪;而个人的权利则包括了个人的自由,隐私等等。目前很多案件的判决都是这两种利益平衡的结果。

很多华人都知道发生在多伦多的一个案子。两个华人在家里制造和储藏了大量的假文凭,假证件及其它假货,在附近调查案件的警察发现家里的门开着,以为有人入室盗窃,就进屋查看,然后当场将这两个华人抓获并将所有假货扣押。本来人证物证俱全的铁板钉钉的案件,在法庭上却遇到了很大麻烦,因为警察进屋是没有搜查令,侵犯了疑犯的权利,所以所有查获的证据无效,两个华人当庭无罪释放。这个案子是典型的国家利益和个人权利平衡的结果。警察是代表政府利益的,那就是执法,打击犯罪;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家里,应该有不可侵犯的隐私权PRIVACY ,警察虽然有理由进屋,但毕竟没有搜查令,而且也不是紧急情况EXIGENT CIRCUMSTANCES,所以法官平衡两种利益后的结果就是宣判疑犯无罪。

华人所熟知的‘不管黑猫白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理论在加拿大是绝对行不通的。这句话主要是注重猫的利益,却没有考虑老鼠的权利,就自然导致了天平的失衡OUT OF BALANCE. 加拿大的司法平衡要求:只有有执法权的黑猫(警长)按照严格法律程序(程序主要是保护老鼠的权利)捉住的老鼠,才有可能在法庭上被判定是老鼠。

加拿大有一个著名的人权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主要是规定了个人的各项权利,尤其是与国家政府利益对峙时个人所享有的权利。这个宪章在很多审判中,给疑犯一边加上了一个大大的砝码。宪章中规定的很多权利不仅仅是针对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居民,还是所有在加拿大领土上的人。

几乎所有的华人都知道赖昌星的案件。赖昌星由于走私遭中国政府通缉,逃到了加拿大,一呆就是十年多,不过最终还是被遣返了。这十多年的过程也是加拿大司法平衡利益的结果。政府的利益是很明显的,就是从始至终要将赖昌星遣返,因为他是非法滞留;赖昌星个人的利益也是明摆着的,就是逃脱中国法律的惩罚。案子拖了十多年,加拿大司法系统对赖昌星的利益实在平衡的够意思了,于是最终在中国政府承诺不判死刑和答应其他一些条件的情况下,将赖昌星遣返。这十年中,赖昌星的确花了很多钱请律师,但加拿大政府在这个案子上的花费要远远超过赖昌星花的钱,赖再有钱,也不可能花钱请法官审他,请检控官告他,请警察抓他,这些人的钱可都是政府出的,就是为了保护和平衡一个在加拿大领地的外国人的权利。

平衡不同方的利益不仅应用在司法系统的案件审理,同时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是无处不在的。

在加拿大的各级政府中都体现了利益的平衡。联邦政府执政的是保守党,为了平衡,就有官方的反对党新民主党,反对党的任务就是盯着执政党,一犯错就穷追猛打;安省政府执政的是自由党,反对党进步保守党则整天虎视眈眈,希望能取而代之,这也是一种平衡;多伦多市政府虽然没有正式的党派之分,但主政的市长是右派,在议会中有不少左派议员经常对市长对进行抨击,这也达到了一种平衡。来加拿大十多年,在各级政府中,还没有见到‘紧密团结在以某某某为首的某某党中央的周围’这类的执政方式。

在一个工作单位,雇主的利益是想员工们多干活,少拿钱;而员工的利益则是少干活,多拿钱。于是在很多工作单位的员工就成立或参加了工会,人多力量大,由工会和雇主谈判,订立合同去规定雇主和员工的具体责任和义务,这是在工作单位雇主和员工利益的平衡。

虽然加拿大各方面的制度目标是追求平衡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现实的情况就一定是很好的达到了平衡,相反在实际生活中,各方面的利益经常出现不同程度的失衡。

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尤其是人权宪章很注重保证个人的权利,尤其是疑犯的权利,这导致了很多实际上的确犯了严重罪行的人利用法律对自己的权利的保护进行脱罪,疑犯的权利是保证了,可公众的权利,尤其是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权利却如何保证呢?

加拿大的移民和难民制度可能是世界上最宽松的了。现实中,很多弄虚作假的移民和难民充分利用制度的漏洞,来最大可能的争取自己的利益及福利,这些人的权利和利益是保证了,可出钱供养这些人的纳税人的权利有谁来保证呢?

加拿大的法律充分保证公民的游戏示威权利。这几年,泰米尔人游行到高速公路要让加拿大政府干涉他们的内战;刚果人堵塞UNIVERSITY街去抗议他们原居国的选举;OCCUPY TORONTO的一群整天不工作的人占领了一个公园号称代表广大劳苦大众的利益;这些人的权利是保证了,可由于他们的游戏示威,造成道路堵塞,导致很多人有家都不能回,公园设施被严重破坏,纳税人要掏钱买单,这些受到影响的大众的权利有谁来保证呢?

工会给会员争取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政府雇员的工会不断的拿罢工,绑架公众利益的手段来要挟政府,给自己的会员争取各种利益,很多私人企业的干类似工作的员工比政府员工要勤奋,但待遇却远远不如,政府雇员的利益是保证了,但钱确是由纳税人来出的,那广大纳税人的权利有谁来保证呢?

由于现实中,各方利益经常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平衡,政府尤其是立法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要纠正不平衡状态,去找回平衡。我办公桌上的每年更新的法律书籍不断变厚就说明了问题。

联邦政府自从保守党上台后,尤其是成为多数政府后,就不断出台新措施打击犯罪,对移民和难民制度进行调整。市政府自从福特上台后,就摆足了架势要跟工会拼个你死我活,这些行动都是纠正失衡,找回平衡的表现。

加拿大追求平衡的社会制度,虽说经常处于不同程度的失衡,但即使各方面利益达到了平衡,也绝对不是完美的。

很多人有这样的体会,当你拿着一个装满水的杯子,为了不让水洒出来,保持平衡,你就不可能走的快,更不用说跑了。同样,如果你拿着一个天平的话,为了让天平平衡,你也一定要小心翼翼,不可能撒腿就跑。追求各方利益的平衡是有成本的,往往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

在刑事案件审判中,一些性质严重的案件,经常要花好几年的时间,由于司法系统的人员工资都相对较高,审理一个案件的费用也是惊人的。而且因为过程冗长,不少受害人,在经历这个过程中又相当于受到了又一次的伤害。

赖昌星的案子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保护他的权利,加拿大政府花了十多年,无数的纳税人的钱,才遣送成功。目前加拿大难民系统中,像赖昌星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前段时间,政府为了提高遣返速度,竟然提议为非法难民提供资金,好让他们自愿回原居国,利用这些钱重新开始生活,由此可见政府的无奈。

多伦多作为加拿大第一大城市,市政建设很不尽人意,政府要修地铁,迟迟不见行动,因为要找人投资出钱,即使有钱了还要平衡各方面利益,例如处理地铁沿线的土地征用等很多问题。想当年,多伦多要建一个在目前唐人街所在地SPADINA 的高速公路,但要平衡各种利益,由于遭到很多人反对,最后也不了了之了,现在看看,如果当时建成,那么目前多伦多的交通就会有很大改善。

平时在各种媒体上看到不少移民评论加拿大的文章,有不少人对加拿大这种追求平衡的体制不理解,嘲笑多伦多建设的不够繁华,政府机构程序冗长繁琐,效率低下等等。其实这些评论是正常的,我们的原居地中国大陆,从可以查考的历史就没有一个真正民主自由人权法制的制度,也自然没有一个追求各种利益平衡的体制。大多数情况下,皇帝,领袖,执政党,政府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个人利益经常被忽视和践踏,强势群体和机构侵犯弱势群体和平民的权利是司空见惯的,个人为集体牺牲自己的利益是被鼓励提倡和表彰的。很多移民的前半生都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政府利益和权威不容挑战,个人为集体委曲求全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所以对加拿大这种追求平衡,尤其是制约强权的制度很不理解。堂堂的一个联邦政府竟然连赖昌星都不能及时遣返;第一大城市多伦多市政府竟然找不到钱去修一小段地铁;不少大家都知道罪行严重的凶犯经常无罪释放,逍遥法外;这个加拿大也太让不少人失望了。

追求各方面平衡的体制的确是缺乏效率,相反不注重利益平衡的体制在很多事情上有很高的效率。

中国大陆搞奥运会,世博会这都是高效率的体现。花多少钱,没问题,财政出;需要征用土地吗?太简单了,土地本来就是国家的,拿过来就能用;空气污染严重是吧?好,让工厂停工,汽车停驶;这些困难在加拿大追求平衡的体制下都是不可克服的,但在中国失衡的体制下却不在话下。

中国大搞城市建设也是高效率的,很多城市很快就修起了地铁;高速公路可以2环,3环,4环一直到N环;说建高铁,上万亿的资金一砸,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铁就搞成了。再看看多伦多,枉有第一大城市的称号,连延长地铁的一段都找不到钱,真是让人汗颜啊。

但是,失衡体制下的高效率的副作用也是很严重的。好像有人说:社会主义可以集中力量干大事。这话其实蛮有道理,只不过大好事不多,大坏事不少。大跃进,文化大革命,这些事情都是加拿大这种制度下想都不敢想的创意,更别说付诸于行动了。

目前的中国大陆,贫富差距,官员腐败,房价飞涨,通货膨胀等等社会问题严重,于是就有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口号。有这个口号,就说明当今社会是极不和谐的,口号是一个目标,目的是改变现状,所以口号通常和现实是相反的。失衡的体制下很容易导致不和谐的社会,而且体制没有根本改变的话,社会是很难和谐起来的。

再看看我们追求平衡缺乏效率的加拿大社会,虽说大家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和抱怨,但目前还没有听说自焚抗议,进京上访等故事。加拿大从未说自己是盛世,但很多盛世的精英,包括有钱的,有权的,都前仆后继的往这跑,看来用脚投票这话还是有道理的。加拿大从未说自己是和谐社会,但追求平衡的社会就很容易是和谐社会。

加拿大司法系统的标志是天平,是天平首先要做到的是公平,但天平更多的功能是平衡,只要追求平衡,这个社会就很容易成为和谐社会。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原文标题《公平,平衡,和谐》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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