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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劝善用读秒号志灯 行人驾驶更安全

多伦多警局即日起推出名为「教育都会区市民道路安全注意事项」(Safety Tips for Educating Pedestrians in an Urban Population,S.T.E.P.U.P.)的交通安全宣导活动,呼吁市民善用街头号志灯的读秒装置,以避免行人及汽车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

多伦多警局介绍说,S.T.E.P.U.P.是一项警方与社区合作共同推广的道路安全推广宣导活动。警方指出,礼让与高度的警觉,是道路使用人确保安全最好的方法,而交通号志的设立,则是使道路状况保持稳定、顺畅并安全的流通,尤其行人号志灯读秒功能的设立,更使路上行人能够安心得穿越马路,因此有必要向市民加强宣导。

根据安省公路交通法第14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号志灯进入红灯或禁止通行灯亮后进入行车区,必须善用黄灯、读秒器或闪烁警示灯,并在号志结束前,确定已通过马路或进入道路中央分隔岛的安全地带。

多伦多警局提醒市民,穿越马路前先停在路旁观察道路状况;勿在汽车即将来临前或读秒即将结束前穿越马路;在观看读秒器的同时,预估穿越马路所须的时间;穿越马路前与即将来临的车辆驾驶目光接触;随时注意读秒器的读秒。

警方同时强调,行人号志读秒器不是为汽车驾驶抢黄灯而设立,而汽车驾驶在老人或儿童经常出现的地方,更要提高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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