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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华裔孕妇被辞把老板告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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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要求怀孕3个月的人不能出来找工, 必须呆在家里。 出来找工就是准备算计老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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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新蛛 BL666, 无忌 和 打酱油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多人,这么多中国人 就敢这么轻易地就判断别人。凭借这本文几行平白的直述就敢轻易地判断别人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做了什么坏事! 这可能就叫众口铄金,唾沫淹死人吧! 劣根! 你们这些人可以去试试,类似的评论,换成英文放到西人媒体上,不出10分钟就会被删掉!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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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道内容来看,女方提出的证据更强一些,她在第一天上班的时间内,老板和她的主管都没有明确的对她的能力表示不满意,而且女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能力,这个工作又是一个入门级的简单工作,真正裁决下来,老板输的可能性大的多。 一个很大的可能性是小公司要求员工什么都要干,比如前台接待的要去搞清洁什么的,这个女的怀孕了,那只能做她本职的前台接待工作,不能做其他的,老板心里不愿意,当然炒掉了事,但炒掉的理由又不能是是她怀孕了,只能说是能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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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老板太大意了,有两个地方,第一,招人时大意了,没看出来应聘者怀孕了;第二,炒人时大意了,他应该在炒之前咨询一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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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做了一天就让走人,给谁都是气愤愤的。这事没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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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谁在说谎谁会为此付出代价的,在加拿大这个相对诚实的社会里,上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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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像LINDA这样的人在社会上不是太多。她能做出这样的事来是需要魄力跟勇气的。 大家对雇佣女性员工也不必太小心。但是招人时相貌看人很重要。我想她的面相一定不是什么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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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概括是:国人VS国人,女“能人”VS男“能人”老板,一物降一物,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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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道德之上, 尽量不能有特例, 这件事只能先把焦点集中在是否非法解雇孕妇的问题上面, 其它的都是枝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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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孕妇是个严重的人权歧视问题,与上几天班无关。 这个老板需要学点人权法的基本知识,否则,他有更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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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一天就闹这么大动静? 有这功夫又可以换两个工作了, 还高高兴兴的. 自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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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站在老板的立场上了?当你们或者你们的女人怀孕刚上一天班就被辞退的时候,你们就不会这么说话了,也不想想为啥一天就辞退?难道试用期一天就能看出能力不行了?开什么玩笑,你们大家都没见过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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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长短要看什么工作。如果是接待员,一天就可以看出是否胜任,如果技术方面的工作当然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确定是否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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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西方所谓人权的弊病。这个老板还是聪明,上一天班,赔他一月工资,和老板 打两年官司,如果雇这样的人,搞不好公司就会跨掉。应该把这个女人亮亮,不要 利用加拿大制度的弊病来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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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加拿大的民主---> 民猪, 人权 -->淫权的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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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垮掉,没有那么严重吧. 其实就是要攒工作小时数,到时候休产假,领EI, 也没有什么错误. 有规定怀孕妇女不能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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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榜样,老板们再雇佣青年、中年妇女时要十万分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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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国企上班时,IT部门的头就一直不接收年轻女孩进来,理由是女孩子要恋爱、结婚、生孩子,前前后后7、8年都不能埋头苦干地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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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卡尔屋企:到了加拿大就知道了, 这样做典型的歧视,严重了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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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之前,先跑步,再跳高,拉伸举重完了之后再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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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完毕: 这是一篇非常好的教学指导帖!以后广大华人孕妇同志们都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学习到如何只上班一天就能拿到1个月以上工资,最不济上到临产前,还可以拿EI... 不过一定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作一定要在肚子变大之前哟... 这可是能否拿到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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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太阴险了,我靠,咋还有这么无耻的人,这明显是有预谋的敲诈. 你为啥面试的时候要穿那么厚的衣服,明显是要掩饰你怀孕了,你自己也知道如果老板知道你怀孕肯定不会要你,所以就刻意掩饰. 还有, 人家只让你上了一天班,你损失什么了? 只是一天班,你拿了工资,再找工作不就完了,也没耽误你什么时间,金钱, 你竟然让人家老板赔你一年工资,还精神损失费,你精神就那么脆弱? 看来是神经衰弱,你应该去医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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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怀孕而不雇佣,是典型的人权歧视,同因为你的种族而不雇佣你一样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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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一天就要赔一年工资,怎么听都像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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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供的信息,了解到关于孕妇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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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失偏颇,但个人感觉这女女有些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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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年青女孩子不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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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这个女人的名字,让所有华人老板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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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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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那些抨击LINDA的人们,自己做了老板的话,也是非常苛刻的家伙! " --------------看来像女猪脚这样贪婪过分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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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那些抨击LINDA的人们,自己做了老板的话,也是非常苛刻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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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楼上的, 你们的评论歧视性太强了, 不要只在给多少钱上来判断事情的解决方法是否合理. 才上班一天, 就说能力不行,面试的时候就一点看不出来. 明显是知道雇员怀孕而要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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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面试都能看出来还要试用期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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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雇 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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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说的,这个女的太无赖!只上了一天班,老板赔一个月工资已经很合理了,她竟然要一年工资还有精神损失费。就凭她能把官司打两年就可以看出她的精神绝对比大多数人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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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个月真的看不出来,按律法面试时又不能问,可你一上班就暴露自己是孕妇,很显然是图谋不轨,利用法律,算计雇主。而雇主能给你一个月工资补偿,已经够仁慈了,可你张口要一年。你想想,就算你在一个公司一直工作到怀孕到产期,你才享有有多长时间的产假?你这么一闹腾,两个家庭、你的雇主,还有政府,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啊!难到你能生个孩子就这样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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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是个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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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前不找工,一怀孕上马上找工作,出于啥目的是很清楚地。只上了一天班,基于啥理由要一年的工资?你咋没要到小孩大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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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4/5/8/9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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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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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天叫人家赔一年工资加精神损失费,有点过分了. 老板赔一个月工资应该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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